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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次阿拉伯國際首腦會議開幕
03月27日 18:08

  第14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27日在黎巴嫩首都貝魯特開幕。

  沙特阿拉伯王儲阿卜杜拉、也門總統薩利赫、摩洛哥國王穆罕默德六世、突尼斯總統本阿裏、約旦首相拉吉卜等10余位阿拉伯國家元首和政府領導人參加會議,其餘阿拉伯國家的領導人派代表與會。

  此外,聯合國秘書長安南、阿拉伯聯盟秘書長穆薩、歐盟負責安全和外交事務高級代表索拉納等國際和地區組織的領導人也出席了會議的開幕式。

  但是,埃及總統穆巴拉克,巴勒斯坦領導人阿拉法特,約旦國王阿卜杜拉和伊拉克總統薩達姆等中東地區有影響的領導人因種種原因未出席會議。

  本次首腦會議將著重討論沙特阿拉伯提出的中東和平新建議,即要求以色列從1967年中東戰爭中佔領的所有阿拉伯領土撤軍,以換取阿拉伯國家的外交承認和關係正常化。此外,首腦會議還將討論對伊拉克的國際經濟制裁、伊拉克可能面臨的軍事打擊以及加快阿拉伯經濟一體化等問題。(葉興增 王丙飛)

  背景資料:對中東和平有較大影響的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

  阿拉伯國家聯盟自1964年舉行第一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以來,已舉行過13次例行首腦會議和10次特別首腦會議,其中有幾次會議形成的決議曾對中東和平進程産生過較大影響。

  1967年6月5日,以色列發動侵略戰爭,佔領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以及埃及的西奈半島和敘利亞的戈蘭高地,並從約旦手中奪取了東耶路撒冷。同年8月,第四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在蘇丹首都喀土穆召開。會議討論和協調統一的對以立場和策略,最後發表了著名的“三不原則”,即對以色列不和解、不談判、不承認。

  1974年10月,第七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召開。會議通過了一項關於巴勒斯坦問題的決議,首次強調了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是巴勒斯坦人民唯一合法代表,巴勒斯坦人民享有返回家園和實行自決的不可剝奪的權利。

  1978年9月,美國、以色列和埃及在美國戴維營就中東問題舉行三方會談,最後達成了著名的戴維營協議:《關於簽訂一項埃及同以色列之間的和平條約的綱要》和《關於實現中東和平的綱要》。11月,第九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召開。會議通過的決議強調,不允許阿拉伯任何一方或幾方單獨與以色列媾和,同時呼籲埃及放棄戴維營協議,不要和以色列簽訂和約。

  1981年11月,第十二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在摩洛哥的非斯舉行,與會各國圍繞對以媾和條件發生爭執,導致會議休會。次年9月,非斯首腦會議復會,最後通過了沙特提出的和平解決中東問題的八項原則,其主要內容是:以色列撤出1967年佔領的所有阿拉伯領土,巴勒斯坦人民享有自決權並建立一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聯合國安理會保證中東各國(包括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和平相處等。這項決議被認為是阿拉伯國家對聯合國安理會242號和338號決議的認可。

  1989年5月,阿盟在摩洛哥卡薩布蘭卡召開第四次特別首腦會議,首次承認全面解決阿以爭端的基礎是聯合國安理會242號和338號決議。這意味著阿盟間接承認了以色列的存在。在這次會議上,因簽署戴維營協議而被一度終止成員國資格的埃及回歸阿盟,阿拉伯國家圍繞這一問題出現的裂痕得到了修補。(閻月凡)


責編:栗原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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