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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博覽會小史 |
03月14日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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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1851年在英國倫敦海德公園的水晶宮舉行首屆世界博覽會以來,世博會的規則和標準就處在不斷變化之中。從1851年到1933年始終沒有一個統一而明確的標準和等級的劃分。由於各國競相在世博會上亮相展示其社會經濟成就,提高國際聲譽,從20世紀初在各國開始組建國家委員會以籌辦世博會事務。1902年法國首先成立國家委員會,1908年召開了第一次有關的國際會議。1928年法國政府在巴黎經辦有43個國家參加的國際會議,這次會議確定了世博會的國際法地位,同時成立了執行機構——“國際展覽局”。國際展覽局確定世博會的性質、制定標準、監督其進程,並挑選舉辦地點。1931年1月17日國際展覽公約生效。公約的內容在1948年、1966年和1972年三次進行修改,進一步明確了國際展覽局的職責、舉辦國的義務、申辦程序等。根據1972年的備忘錄,世界博覽會分為四等:萬有博覽會、一級博覽會、二級博覽會和專題博覽會。像漢諾威2000年世博會就屬於萬有博覽會,這是第一次在德國舉辦萬有性質的世界博覽會。而像去年在我國昆明舉行的園藝博覽會則屬於專題博覽會行列。大型的萬有性質的博覽會迄今舉行過26次。比較重要的世博會舉行時間和地點如下:1851年倫敦;1855年巴黎;1862年倫敦;1867年巴黎;1873年維也納;1876年費城;1878年巴黎;1889年巴黎;1893年芝加哥;1900年巴黎;1904年聖路易斯(美國);1929年巴塞羅那;1933年芝加哥;1939年/1940年紐約;1970年大阪;1992年塞維利亞(西班牙)。
如果把各個等級的博覽會全部統計起來,到漢諾威世博會為止,已經舉辦了106次。下一次萬有性質的世博會將於2005年在日本的愛知縣舉行,主題是“超越發展:自然界智慧的再發現”。(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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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穎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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