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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嚴厲懲處一批毒品犯罪分子 |
07月16日 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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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各級法院為配合國際禁毒日,從六月中旬開始,開展了大規模的打擊毒品犯罪集中宣判執行行動,進一步增強了對毒品犯罪的打擊震懾力度。
廣東省高級法院副院長劉清海在今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稱,從六月十五日到六月二十五日,全省法院召開宣判執行大會三十九場,宣判各類毒品犯罪分子三百七十人,一批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宣判執行死刑。
劉清海表示,廣東毗鄰港澳,地理位置特殊。毒品犯罪分子企圖把廣東作為運輸、販賣毒品的黑色通道和集散地。受暴利的驅使,近年來不法犯罪分子製造、運輸、販賣、走私毒品,涉案毒品數額越來越大,毒品品種越來越多,作案手段越來越狡猾,嚴重危害了社會治安秩序,毒化了社會風氣。
跨國境、跨地區販賣、走私毒品,已經成為近期毒品犯罪的突出特點。被告人香港居民葉振良、黎細明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從廣州市用貨車將五百二十五千克“冰毒”運到惠東縣,搬上同夥鄭勝(同為香港人)的漁船偷運出境,後被中國漁監部門發現查獲。葉振良等三人走私毒品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均被判處死刑。
被告人馬來等五人均為雲南省人。一九九九年九月,馬來糾合同夥竄到中緬邊境,攜帶海洛因一千八百多克,帶到廣州市準備出售,被警方查獲。被告人馬來被判處死刑,其餘四名同夥均被判處死緩。
劉清海要求廣東各級法院審理毒品案時要依法用好財産刑,除了依法判決追繳贓款贓物外,對於法律規定並處罰金、沒收財産等附加刑的,依法判決並處罰金和沒收犯罪分子個人財産,從經濟上進一步打擊制裁毒品犯罪分子,讓其“人財兩空”。 (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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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all 來源:中國新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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