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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剛:“法輪功”符合邪教的全部特徵
07月20日 13:44

  結合李昌、姚潔寫的反思材料,特別是近日揭露出來的除夕天安門少數“法輪功”癡迷者自焚事件內幕,我對“法輪功”邪教本質有了較全面深刻的認識,真正認識到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犯下的滔天罪行,對政府關於處理、解決“法輪功”問題的政策、法律有了清楚的了解及切身體會。以下我結合自己的思想實際談談心得體會。

  早在學練“法輪功”時,我已知道世界上有許多邪教存在,隱約知道他們會聚斂錢財、危害社會,幹壞事。現在深入學習邪教組織的基本概念和重要特徵後,我發現 “法輪大法研究會”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邪教組織。

  一、“法輪大法研究會”是“冒用宗教、氣功名義設立的”。李洪志起家是打著“佛家上乘氣功”的名義,借助中國氣功研究會影響傳播他的東西。開始剛出的書是《中國法輪功》,之後是修訂本,在學練人數增加後,又改名為‘法輪大法”,出《轉法輪》,剛開始李洪志把自己包裝成“功高法正”的氣功大師,要為氣功正名,打著宣揚‘真、善、忍”和義務傳播功法的幌子,從而騙取了群眾的信任。同時他宣傳24小時練功不影響正常工作、學習、生活,而且還長功快,易出功能,能“圓滿”,甚至説在今生能修成。回頭想想,開始只為了提高生活質量,有個好身體,發展到後來,卻癡迷著“圓滿”、“上層次”,以至走到違法犯罪的邊緣,這是我作夢也沒料到的。這次教訓十分深刻,提醒我要增強鑒別真偽的意識,同時自身也要增強科學素質,不要因貪大求全而迷信“天上會掉餡餅”。沒有誰能隨隨便便成功。

  二、“法輪大法研究會”大搞“教主崇拜”。我對李洪志的第一印象,來自於一本氣功雜誌對他的宣傳報道,內容大體與“小傳”差不多,講自幼修煉,“具大神通”,得過許多高功師父真傳。文中不僅吹噓李洪志功高,而且講他心性極高,忍常人所不能忍,行常人所不能行,加上其它帶有神秘色彩的描述,給我感覺活脫脫一個“活佛轉世”。有濃重功利心的我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視為偶像、神人。在讀了《轉法輪》後,看到書中引用了大量科學術語,還有什麼飛碟、外星人、金字塔、史前文明、特異功能、另外空間、能量場、植物心理學等等我原先十分好奇的東西,感覺這個“大師”學識淵博,境界高深,還能把佛、道、儒三家溶為一家,自己徹底從精神上對他頂禮膜拜,以後對這位“聖人”講的每一句話都堅信不疑。仔細回味一下當初為什麼內心會有強烈震撼、共鳴的體驗,其實是情感成份居多,興奮、衝動。在這種狀態下,理智不清,無法冷靜地去分析、鑒別真偽。只憑幾個名詞、術語,就誤認為其內涵一定科學,望文生義,從而不再去深究其合理性。自己對李洪志的良好印象也起了蒙蔽作用。隨著自己越來越崇拜李洪志,這個“聖人”、“覺者”的印象在腦子裏越來越深,以至“李洪志”成了真理的代名詞,自己對他惟命是從,叫幹什麼就幹什麼。所以在旁人看來很荒唐可笑的事,只要李洪志叫做,我也會以修煉的名義遵照執行。現在走出來的我,深刻體會到這種“教主崇拜”的危害。精神與理智一旦掌握在他人手中,喪失自我意識與思維,活著與死了有什麼區別,不象行屍走肉一般嗎?我體會到吸收、借鑒外界知識經驗,千萬要保持頭腦清醒,要堅持“拿來主義”,有選擇、有鑒別,而不是盲目地、無條件接受。

  三、“法輪大法研究會”實行嚴格的精神控制。剛走入“法輪功”的我,抱著對氣功的濃厚興趣,甚至帶點俠士豪情,幻想自己象小説中的英雄豪傑一樣,苦練一番,便能有一身本領,特異功能,能做常人中的強者,“人上人”。學了《轉法輪》,我發現李洪志不強調動作演練,卻十分注重什麼心性提高,要求多“學法”,講什麼放下常人觀念去看書,否則“宇宙的真相永遠是人類的神話。”我便有意識地去排斥自己頭腦中已有的知識經驗,努力使頭腦空白,只有“法輪大法”。以後又發展到用“法輪大法”中的觀點去解釋周圍的一切事情,李洪志還要求我們專看“法輪大法”,不許翻閱與氣功、修煉有關的書。他恐嚇説一旦看了,會干擾練功,功會大亂不但不能看,連想都不行,要馬上排斥!那時我聽信了,為表堅信大法之心,我把自己有關佛教、氣功,甚至一些談思想修養的普通書,也燒的燒,賣的賣,當時想反正有大法了,還用得著別的什麼書來教我作人嗎?以前我讀一些佛教書籍有心得,有些句話在頭腦中印象深刻。學練“法輪功”後,仍會不時反映出來,本來這是正常的現象,可是深信“法輪功”歪理邪説的我,驚恐不安,生怕因這些念頭、印象耽誤了我長功、修煉,一産生就排斥,思想中常有激烈鬥爭。今天回想真是庸人自擾,愚昧可笑,時間長了,又是看書,又是聽磁帶,還與功友切磋交流,滿肚子盡裝著“法輪大法”,一切用它來衡量,甚至自己的思維方式也是“李洪志式”的。到這種癡迷狀態,我從內心自覺將自己區別於常人,認為自己是“修煉人”,我們掌握了“宇宙最高的佛法”,能“洞徹”一切,“真正”認識事物的本質。其它一切學説都不值得一提,都不完善,不是最高的法理。李洪志還強調“修心”,曾寫詩説“學法得法,比學比修,事事對照,做到是修”。為了不失 “德”(李洪志編造的另外空間“白色物質”),留著德長功,我在生活中對些小事都十分敏感,生怕做錯了事,掉了層次。李洪志講今天你因為什麼事忍不住,動了常人心,生氣動怒了,今天的功又白練了。我想自己起早摸黑練功多不容易呀,可得處處小心,“事事對照”大法。心情一直處於一種緊張、憂慮之中,難得有放鬆解脫的舒暢,有時候,明明心裏特別想做什麼,説什麼,但一想到這是“大法”認為的執著,要放下,就強忍下去,排斥著、鬥爭著。有時候心情十分壓抑,煩悶,沉重的喘大氣。為了“消業”,我們練靜功打坐,為了多延長打坐時間,要強忍盤腿的疼痛,直至無法忍受為止。為了最大限度放下執著,我也按李洪志的標準,將自己的興趣、愛好放下,將業餘時間都用在學法看書上。原來喜歡打乒乓球、下棋、讀書,漸漸都不去做了,自己也漸漸與周圍同學、朋友孤立起來,與別人的交往越來越少,整天寡言少語不運動。今天來看,是李洪志的邪説讓我脫離了現實社會,轉而沉迷于他給編造的“法輪世界”。到98、99年,李洪志頻頻講法,多次提“多學法”、“抓緊時間”,仿佛在暗示我們時間不多了,快點修。這些法會上的講法,讓我們熱血沸騰,為了早日圓滿,不錯過大好機會,更抓緊時間,全身心投入修煉。李洪志還曾講那時壞人將受到懲罰,會有災難降臨人間,只有好人才能倖免。至於什麼是“好”,什麼是‘壞”,那就得按“大法”,按“真善忍”最高宇宙特性去衡量!可見什麼解釋權都落在李洪志手上。而我們為了求避難,求解脫、圓滿,就只有依賴這位“救世主”,聽命于他。

  四、“法輪大法研究會”編造了形形色色的歪理邪説,李洪志把自己裝扮成一個大“聖人”,極力貶低當今人類社會,説“道德水準在一日千里地往下滑”,人心不正,魔亂人間。李洪志一方面在醜化社會的同時,另一方面又花言巧語向練習者虛構一個美妙無比的“天國世界”,那裏到處是金光閃閃,儘是幸福事。這樣兩相比較,很容易地讓人接受了他的”消業論”:修煉人為了消去生生世世所欠下的業債,病來了不吃藥,要承受這部分痛苦。吃藥就又壓進去了,消不成,提高不了。我就是”消業論”的受害者。98年暑假,我在學校實驗室做實驗期間,不知怎麼染上皮膚病,身上奇癢難耐,當時我正處於“精進修煉”狀態,沒有用藥。但又忍不住去抓撓,結果患病區不斷擴散、惡化。我面對這一情形,也有點不安,怕會越來越重,但李洪志書上又講,只有放下病的念頭,師父才能幫你祛病,否則對你無能為力。於是,在一段相當長的時期,我在身心兩方面承受著痛苦。白天,用意志強忍去癢痛,堅持學習、生活等正常活動;晚上因放鬆約束,又忍不住去摳撓,早上起來,患部又紅又腫。我痛恨自己不爭氣,過不了修煉的心性”關”。強烈的自責恐慌,使我長期處於一種精神萎糜狀態,整天悶悶不樂,有時劇烈的搔癢影響了正常的學習。因為沒用藥,畢業時發展到前胸、後背大面積擴展,我甚至不敢在有人的情況下脫衣洗澡。直至99年7月22日,政府取締法輪功,並揭露大量因拒醫拒藥而身亡的案例,我才動搖起來,才開始用藥治療。原本一個很容易治愈的病,因為我迷信消業論,致使擴大惡化,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生活、學習。如果這是個難治的大病,恐怕我早已一命嗚呼了。我感謝政府的幫教轉化,不然的話生命早晚有一天要斷送在這些荒誕的歪理邪説手中。

  五、“法輪大法研究會”大肆斂取錢財,做為一名普通練習者,我們無法知道李洪志斂錢的內幕。7月22日之前,李洪志一直以一個“聖人”的形象存在於我心中,沒有“名、利、情”了,沒有一切執著、慾望。但事實終歸要大白天下,李昌、姚潔等許多原“法輪功”骨幹紛紛站出來指證李洪志背後斂財的貪婪行徑。我試圖回避一切,但越來越多這樣的事實。冷靜回想一下,我也發現了一些線索。其實,李洪志斂財手段十分高明,他不直接向你要錢,你剛入門,如果沒有書,練功點上老學員還會主動借給你、送你書。你一旦迷進去,也想要修煉圓滿時,你自會明白,要修煉,就要重德、要行善。弘法,讓人也學“法輪功”正是“功德無量”的大善事,於是你會自覺自願去再買書,一套不夠二套、三套。用以送人,給親朋好友,給感興趣的人,何況還不止書,還有磁帶、光盤、畫像等等,其收入可想而知。

  六、“法輪大法研究會”屬於秘密結社性質的非法組織。“法輪功”內部有一套嚴密、完善的組織體系。就我知道,南昌總站負責組織管理江西省的“法輪功”活動,其下有分站、輔導站、練功點。我們點上的輔導員開始也是由站裏指定的,他們要選學練時間長,心性較好,堅定的學員做輔導員。輔導員也定期去輔導站開會、學習、商量活動如何開展。李洪志的經文,近期講法錄像及弘法活動,多由輔導站安排、散佈。在中南海事件不久,我們練功點就接到不署名的幾句話,要我們堅持練功等等,以後又陸續下發李洪志悉尼答記者問的材料,要我們反復學,還要向周圍常人散發,説是主動創造合法的煉功環境。這一切,都證明”法輪功”是有組織的,還行動迅速、詭秘。這與其講的“大道無形”根本不是一回事。

  七、“法輪大法研究會”危害社會。從“425”事件以來,“法輪功”這一危害社會的本質,日益顯露。他們非法組織聚集,煽動學員圍攻學校、報社、電視臺、政府機關,無視國家法律,不惜破壞社會穩定,擾亂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當時,剛聽到“425”聚集事件,我們煉功點上學員都不相信,認為修“真、善、忍”不可能去圍攻政府機關,這也干涉政治呀。可聽了李洪志去悉尼、新西蘭的講法後,我們才知道自己“層次”太低,沒跟上師父的安排。原來這是“護法”,是修煉人去“圓滿”的最好機會。今年元月份,看到李洪志講“頂著壓力走出來”、“最後圓滿的機會”之説,加上看到《焦點訪談》披露有不少“法輪功”癡迷者到天安門廣場“護法”,我也熱血沸騰,決心放下一切,去維護大法,抓住機會“圓滿”,在學習有關法律條文之後,我深刻認識到這是法制觀念淡薄的表現,自己一味強調個人信仰,自己“修煉圓滿”,卻完全不顧及自己的行為造成什麼影響。身為共和國的一個公民,就應該遵守國家的法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權利。近期披露出來的天安門少數“法輪功”癡迷者自焚事件始末,進一步讓我認識到“法輪功”邪教組織危害社會的本質及其犯下的滔天罪行。陳果、劉思影本處在花季的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與希望,前面有美好的生活等著她們,但由於受李洪志歪理邪説的毒害,特別是近期“忍無可忍”、“放下生死”、“走向圓滿”等經文的唆使、煽動,她們拋棄一切,親手葬送了自己的美好人生,成為李洪志一夥反社會、反人民、反法律、反祖國的犧牲品。如果放縱”法輪功”這樣的邪教組織發展蔓延,不知會有多少癡迷者會走上自殺、自焚之路?不知有多少家庭要離散破裂?不知社會會被擾亂成什麼樣子?我也堅決擁護肅清、嚴懲“法輪功”頑固骨幹分子,防止他們繼續危害社會、毒害人民。結合我個人的表現,我體會到真正地發自內心徹底轉化,是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123”自焚事件啟示我:“法輪功”再也練不得了!出去了如果還要練,必然還要學法(不然光練動作李洪志不承認)。説不定就會像劉雲英一樣走火入魔,“悟”到“自焚”是圓滿的最高形式。那時神智不清,神神叼叼,李洪志又下一篇經文,説不定又激動地去幹出一些駭人聽聞的事件假轉化,只能是自欺欺人,到頭來害人害己。如果繼續在社會上散佈歪理邪説,毒害群眾,組織策劃違法活動,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我不僅要從思想、行動上徹底與“法輪功”組織決裂,不信、不練“法輪功”;還要堅決抵制其邪教活動,與之作鬥爭,幫助政府肅清邪教殘余,幫助“法輪功”癡迷者早日轉化,這也是作為我過去參予傳播“法輪功”邪説的補償。

  我將努力學習,徹底認清”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及李洪志其人險惡政治野心,並從自己思想根源上深挖原因,徹底剷除迷信邪説滋生的土壤,樹立正確健康向上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為重回社會、恢復正常生活掃清障礙。(江西,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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