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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方法院判處一邪教團體向受害者賠償損失 |
06月28日 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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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國際消息: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27日以欺詐罪判處日本邪教團體“法之華三法行”向受害者賠償約3200萬日元。
受害者是居住在日本愛知、歧阜、三重縣的9名居民。他們向名古屋地方法院狀告“法之華三法行”教團前代表福永法源從1988年開始,通過著書宣傳等手段,煽動、勸誘人們接受他的所謂“足心診斷”等,並借機騙取錢財。這9名受害者要求福永賠償損失。
名古屋地方法院在審判中認定福永的行為已構成欺詐罪,並命令他向受害者賠償損失約3200萬日元。
迄今為止,日本秋田、東京、大阪、福岡等地共有18名受害者先後向法院控告教團“法之華三法行”,法院已判處該教團的頭目向其中9名受害者賠償損失約7900萬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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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冬 來源:央視國際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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