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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個受邪教“法輪功”誘騙自殺身亡案件剖析
03月20日 20:41

  這是一組觸目驚心的數字: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7月22日中國政府依法取締“法輪功”組織以前,全國有1400多人因練“法輪功”死亡,其中136人在李洪志誘騙下“放下生死”自殺身亡。

  這是一筆罄竹難書的血債: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以“世界末日”、“升天”、“圓滿”等歪理邪説為幌子,矇騙了一個又一個不明真相的癡迷者,他們在通向“圓滿”之路上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嚴父思子悲啼血,慈母念兒泣斷魂。李洪志殘害生命、血債纍纍,邪教“法輪功”泯滅人性、踐踏人權,這筆筆血債一定要徹底清算。

  為“消業”誤入歧途

  祛病強身、延年益壽是每個人的美好願望。李洪志正是抓住了這一點,一再鼓吹生老病死是“業力”回報,引誘不明真相的群眾誤入“法輪功”的大門。他説,“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業力”,“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緣關係的,都是業力回報,你欠了債就得還”。他還宣揚,“真正修煉的人是不會得病的,也不會遇到什麼危險……真正要治好人的病,必須是真正修煉的人……練功的人的功自動就在消滅病毒和業力。吃藥是把業力壓了回去,就不能夠清理身體,因此也就不能治病。”

  李洪志大講特講什麼“業力”所致、欠債要償還,其目的是為了讓樸實善良的群眾無條件地相信“法輪功”,心甘情願地依附於“法輪功”。

  黑龍江省肇源縣調速電機廠的退休工人劉亞珍,就是抱著祛病強身的願望接觸“法輪功”的。1997年1月,她感覺腿部不適,被醫院確診為神經官能症。練習“法輪功”後,對家人為她買來的藥物,執意不吃不用。她説:“‘師父’不讓我吃藥,嚴重時他會來解救。”

  劉亞珍拒藥後病情日益惡化,漸漸地對“法輪功”産生了懷疑,並向輔導員説出了自己的想法。可輔導員説,這是“師父”在給你“消業”,如果不練功會遭到懲罰和報應。

  病魔纏身的劉亞珍無法忍受病痛的折磨,1997年6月給家人留下一份遺書:“練‘法輪功’使我變成了‘植物人’,我得了病‘師父’也不來救我,我受不了折磨,要遠離親人而去。”6月29日深夜,她投河自盡。

  像劉亞珍一樣,被李洪志殘害致死的136人中,相當一部分人是抱著祛病強身的善良願望練習“法輪功”,從而走上絕路。

  張玉琴是江蘇省啟東服裝廠工人,因患頸椎病辦了病退手續。1995年開始練“法輪功”,堅信李洪志的“消業論”,拒醫拒藥,認為病痛時是“消業”還上輩子欠的債,是練功的必然過程,不然就修不到“高層次”。

  1998年1月23日,張玉琴用刀片割斷頸動脈,死在衛生間。家人在她衣袋裏發現了用紙包著的10多粒“安痛定”片。醫生分析説,她是中“法輪功”毒害太深,有病也不敢吃藥,最後思想崩潰、病痛難忍,才走上了絕路。

  類似的慘劇不勝枚舉。在河北省樂亭縣,“法輪功”練習者苗淑雲竟然為了“消業”以解除罪惡,先是咬下一截手指吃掉,而後跳井自殺。苗淑雲的丈夫説,苗淑雲從1997年起開始練習“法輪功”,癡迷練功和背誦“經文”,經常説她“業力”太大,“是罪惡的化身,需要自殺來洗刷罪惡”,幾次自殺自殘未遂。1999年5月2日,她避開家人的看護,跳井自殺。

  求“真、善、忍”命喪黃泉

  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矇騙群眾、引人入套的誘人“招牌”,莫過於其標榜的所謂“真、善、忍”。按李洪志的歪理邪説,“真、善、忍”是為修煉,為“上層次”、上“天國”。在李洪志“真、善、忍”的誘騙下,許多“法輪功”練習者上當受騙。

  為什麼“真、善、忍”的騙術能矇騙那麼多善良的人們?畢業于湖南農業大學園藝係的原“法輪功”練習者王和清以自己切身的經歷,道破了天機:1997年8月的一天,他捧著《轉法輪》這本書幾乎一口氣讀完,感覺真是太玄了。“法輪功”教人“真、善、忍”,修煉之後還能“成佛成仙”。他逐漸沉浸在李洪志的“法輪”世界裏不能自拔。

  在社會各界的耐心幫助下,王和清“開始對別人所提出的一些問題進行反思。如有人問我:‘你們總是講真,你們師父李洪志卻隨意更改自己的生日,這算不算真?’;‘你們總説為別人著想,與人為善,可是你們為了自己修煉,連父母、子女以及其他親人都不顧了,這能叫與人為善嗎?’面對這些難以回答的問題,我才開始考慮自己的立場上是不是真的有問題。”不久,他幡然醒悟。

  福建泉州市豐澤區城東中學教師、原“法輪功”練習者張江淩憤慨地説:“我當初就是因為受李洪志‘真、善、忍’的蠱惑才去練習‘法輪功’的,但我所看到的卻是一起起‘法輪功’殘害生命的血淋淋事實。幸虧我回頭得早,否則也可能搭上命了。”

  但是,現實中並非所有“法輪功”練習者像他們一樣及早醒悟,仍有一些癡迷者在李洪志“真、善、忍”的矇騙下一步步走上了絕路。

  1998年8月10日,一名28歲的“法輪功”練習者,在割腕自盡未遂後,從數百米高的昆明西山龍門處跳崖墜死。3天后,人們才從灌木叢中找到慘不忍睹的遺體。

  他叫李宏武,大學本科畢業,雲南省體委的外語翻譯。1997年開始練“法輪功”,不到兩年,癡迷至極,走上絕路。

  李宏武的妻子説,1997年李宏武弄到了一套“法輪大法”的書及錄像帶,按書中所説的那一套“真、善、忍”的歪理邪説,開始不吃肉,在床上打坐連蚊子叮咬也一動不動,夫妻關係名存實亡。漸漸地,他對自己的親生女兒也變得冷漠,經常在院子裏低頭髮呆,一呆就是一個多小時,有時自言自語,説是在“與師父對話”。為了求“真”、求“善”、求“忍”,李宏武不吃肉,連吃雞蛋都説肚子裏會孵出小雞,看電視不準有聲音,説影響與“師父”交流,為的是“上層次”、“走向圓滿”。

  李宏武按照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歪理邪説,拋開妻子、女兒和年邁的父母,跳崖身亡,這就是李洪志的“真、善、忍”嗎?

  避“末世”走上絕路

  編造“地球爆炸”論、“世界末日”論等驚世駭俗的謊言,製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氣氛,是一切邪教欺世盜名、蒙害群眾的慣用伎倆。

  李洪志的“法輪功”更勝其他邪教一籌,他煞有介事地説人類文明至少經歷了81次“週期性的變化”。他説:“你回頭看一看人、今天的人類社會,就會發現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臨著毀滅,徹底的毀滅,那叫:形神全滅,很可怕!”

  一番詭秘險惡的胡言亂語之後,李洪志不失時機地以萬能的“救世主”形象粉墨登場,鼓吹自己超凡脫俗,惟有他才是“度人去天國”的“救世主”,惟有“法輪大法”才是拯救全人類的“超常大法”,妄稱“我要是度不了你,誰也度不了你”,進而在精神上控制練習者,使他們死心踏地聽李洪志指控。

  重慶市永川市農民龍剛,1999年7月17日淩晨,懷抱自己不滿6歲的孩子,口中唸唸有詞,掙脫家人的阻擋,一路飛奔,縱身跳下雙石橋落入水中。龍剛的兒子被家人和鄰居及時救出,脫離了危險。龍剛則被淹死。

  熟悉龍剛的人介紹,龍剛練習“法輪功”以後,經常説地球要毀滅,他非常害怕,聲稱自己要飛到天上去躲過災難。

  受“地球爆炸”論、“世界末日”論恐嚇的“法輪功”練習者誠惶誠恐,無所適從,不知不覺間誤入了李洪志精心設下的圈套,最終無法自拔,走上絕路。

  遼寧省遼陽市有個農民叫李偉棟,1998年開始練習“法輪功”。由於受李洪志“末世論”的恐嚇,1999年2月15日,他對家人説:“這個世界要毀滅了,我再不走就來不及了。”當天中午上吊自殺。李偉棟89歲的老母親痛心地説:“他臨死前還説,天要塌、地要陷了,活不上兩個小時了。我拉不住,他就跑了。”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齊鐵第二路橋工程公司工人徐慧君,1998年8月開始練“法輪功”。她多次對家人説:“我‘師父’説,地球要毀滅了,不修煉‘法輪功’就難逃劫難。你們想消災避難的話,也都修煉‘法輪功’吧!”1999年5月30日,家人發現她精神反常,一會兒説有生命危險,她要先去了;一會兒説地球真的要毀滅了。5月31日早晨6點鐘,徐慧君梳洗打扮後,從自家二樓上到六樓窗口處跳下身亡。

  為“上層次”陷入泥潭

  1999年4月26日下午4時許,甘肅省電力局803電廠職工孫傑,因迷戀“法輪功”在家中引火自焚。死後人們發現,孫傑懷抱著裝有李洪志“講法”磁帶的錄音機,右胳膊還夾著一本已燒損的《轉法輪》。

  孫傑的妻子唐小平告訴記者:“孫傑是1995年8月開始練習‘法輪功’的,從此以後,這個原本溫馨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和睦。他變得不再關心孩子,心思全放在了‘練功’、‘學法’上,漸漸地對我也不再體貼。孫傑常説,《轉法輪》上講,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的心,是修煉不好的,只有放棄人間的一切情愛和慾望,才能‘上層次’,達到最高境界。

  “1998年底,徹底沉湎‘法輪功’的孫傑,整個人變得神神道道的,常常對我説,時間不多了,要抓緊一切時間修煉。為此,他常常不睡覺,通宵達旦地學‘法輪功’,錄音、錄像無數遍地看,對其他的事,一概不聞不問。

  “整整一個冬天,他為了所謂的‘上層次’,半夜三更的,一個人在冰天雪地裏練功,一練就是好幾個小時,最後凍得小手指甲蓋都掉了;夏天練功,蚊叮蟲咬也一動不動。孫傑説,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師父’説的‘上層次’的要求。”

  誘使孫傑拋棄世間真情,直至斷送生命的“上層次”邪説,正是李洪志欺世蒙人的核心伎倆之一,也是“法輪功”誘騙眾多練習者趨之若鶩的“法寶”。

  李洪志謊稱,“人是從宇宙空間一層層掉到最底層來的,過著低能的生活”。因此“要趕緊逃離”,必須一層一層地往上“提高層次”。唯一的方法,就是通過練“法輪功”來“上層次”。

  李洪志還煞有介事地描繪著“最高層次”的境界:“將來修成的時候,想要什麼伸手即來,要什麼有什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在他的世界中什麼都有。”

  怎樣才能“上層次”呢?李洪志要求,要“弘法”和“護法”,要去掉“一切執著心”。“弘法”,就是大家在一起,背書、聽錄音、看錄像,相互“交流”。“護法”就是當“法輪功”的本質暴露時,“要在關鍵時刻看人心怎麼樣”,“考驗面前見真性”。

  當然,對那些因為懷疑甚至不相信“上層次”邪説而拒絕練習“法輪功”的人,李洪志也早留了一手:“要知道有無數各個層次的護法神,他們的職責就是護法呀!而且魔也不會放過你呀!”

  原來如此,“上層次”邪説就是利誘威逼“法輪功”練習者堅定對李洪志的信念,放棄世間的一切親情、友情等美好的東西,義無反顧地追隨“師父”。否則,“魔”就會來取你的性命,而“師父”的“護法神”更不會放過你的!

  求“圓滿”捨棄生死

  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説中,“圓滿説”是一個最具欺騙性的謬論。它蠱惑人們去“消業”、“上層次”然後達到“圓滿”。那麼,他的“圓滿”到底是什麼貨色,它要把癡迷者引向何處?

  李洪志説,“功成圓滿佛道神”,“修煉的事情是宇宙中最大的一件事情,人要昇華到那樣一個境界中去,要成羅漢、菩薩、佛、道、神”。於是“圓滿”成了練習者唯一的追求。

  1998年8月29日晚,四川省宜賓市的王玉芝在家中對丈夫説:“我要升天了,數九下就要上天,飛了。”並躺在地上數“1、2、3……”數完以後,她沒有飛起來,神情呆滯,第二天在家中上吊身亡。

  王玉芝是宜賓市芙蓉礦務局杉木樹煤礦職工,1998年5月開始練習“法輪功”,據她的丈夫和父母介紹,王玉芝練功後家事不管,説自己已不是“常人”,要上“天堂”成仙,説別人都是魔。

  李洪志為他的癡心追隨者許下這樣的諾言:“我也想在你們‘圓滿’的時候給人類帶來一個壯舉……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體的,都帶著身體飛上天,不要身體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後飛走。”

  重慶市開縣天白鄉工商所幹部高恩成正是在李洪志“求仙成佛”的蠱惑下走上了絕路。他于1997年和妻子開始練習“法輪功”,堅信李洪志講的練習“法輪功”到達一定程度,會“三花聚頂”、“生原嬰”、“返本歸真”、“死後升天”,1998年11月6日上午10 時,他在自家樓上懷抱兒子高雄從四樓跳下。高恩成因搶救無效死亡,小孩經搶救脫險。

  “法輪功”練習者中了“圓滿”説的邪,相信“死後會上‘天國’”,死亡只不過是“拋棄一個肉身而已”,其結果就不珍惜寶貴的生命。

  “誰是我們的親人,我們的真正父母在天上看著我們,看著我們回去,我們大家都想回去。”這是南京新華船廠的工人馮少寶在練習“法輪功”筆記中寫下的話。1998年7月10日,練了4年“法輪大法”的馮少寶懸梁自盡。馮少寶的妻子説,馮少寶臨死前,曾對她説:“如果我走後48小時還不回來的話,我肯定已經到了‘天國’了。”

  李洪志鼓吹,修到很高層次的時候“成仙成佛”,“如果你真的‘圓滿’了,你是修成了一個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別説你度你的親人,你把地球攥在手裏也就不費吹灰之力。”為“求圓滿”、“升天”、“成仙成佛”, 釀成了多少人間慘劇:

  1999年7月22日,河南省武陟縣農民宋玉鳳認為“我要升天成仙了,以後家裏人都要享我的福”,服毒自殺;

  1999年4月14日,四川省綿竹市的劉盛芝認為已“功德圓滿”,“李大師”坐在蓮花臺上來接她了,在練功點上吊自盡;

  1999年6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農民何立民嘴裏念著:“我成佛了,我成佛了”,服毒而死……

  信“法力”斷送性命

  在這136名自殺身亡的“法輪功”練習者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認為自己具有“白日飛升”、刀槍不入等荒誕離奇的“法力”,從而命喪黃泉。

  李洪志説:“我有無數的法身,和我長得一樣……他們自己有獨立做事的能力,他們會看護你,保護你……”對“法輪功”如癡如醉的練習者,有的認為有“大師”李洪志的“法身”到處保祐著他,刀槍不入,水火不毀,有的認為自己“功成圓滿”能飛能漂,從而送了性命。

  河北省三河市泃陽鎮西關村村民劉福生1998年初開始練習“法輪功”,逐漸癡迷。1998年9月,他在三河市第三幼兒園與人聊天時稱自己練功要“成仙”了,能騰雲駕霧,可以飛過幼兒園對面的河去。1999年4月26日,劉福生換了一雙新鞋,拿了一把雨傘,要飛過幼兒園對面80多米寬的紅娘巷河,結果溺水身亡。

  山東濟寧市有一名叫孫武菊的婦女1997年練習“法輪功”後,迷信“法輪功”的“法力”。1999年2月5日,她喝下毒藥後對她女兒説:“我死不了,我會用功力逼出毒藥。”孫武菊讓別人給她一個饅頭、一杯茶,用茶泡下饅頭吃下去後,就能用“法輪功”逼出毒藥。她不讓別人給她打吊針,結果耽誤了搶救時間送了性命。

  中國中醫研究院氣功研究室主任張洪林就此指出,“法輪功”的歪理邪説對練習者具有強烈的“迷魂”作用,正是這一點使許多練習者容易産生幻覺,認為自己具有了某種“超常”功能。李洪志要求練習者每天無休止地練他的功、讀他的法、聽他的錄音、看他的錄像,這種長時間接受李洪志歪理邪説刺激的練功方式,使練習者的大腦從早到晚一直充斥著那些荒誕的“經文”內容,比如“能飛能漂”、“成仙成佛”等,而對其他事物,包括對自己的親人、朋友沒有興趣甚至反感。

  正是強烈的“迷魂”作用,使一些“法輪功”練習者在癡迷狀態産生種種幻覺,仿佛出現“超常能量”。吉林省蛟河市農民張興華,迷戀“法輪功”後,多次對妻子説:“我的悟性好,能達到高層次。”1997年1月15日早8時許,張興華去鄰近的煙葉科研所鍋爐房擔水時,指著鍋爐裏熊熊燃燒的烈火對當班工人説:“我現在就能進去,再從大煙囪裏出來,什麼事也沒有。”隨即便往裏鑽,被周圍的工人及時制止。

  他又問工人:“你們的煙囪有多高?”

  工人説:“有30來米吧!”

  他説:“我能上去,然後跳下來,保證沒事。”

  對他人的勸阻置若罔聞。張興華迅速爬上煙囪,兩臂平伸,從30多米的煙囪上跳下,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

  血淋淋的事實揭示了“法輪功”殘忍的本質。136條被李洪志無辜摧殘的生命,進一步戳穿了李洪志鼓吹的“真、善、忍”、“上層次”、“圓滿”等彌天謊言,讓世人再一次看清了李洪志歪理邪説的危害,識破了“法輪功”殘害生命、泯滅人性、踐踏人權的邪教本質。善良的人們,應當警惕啊!


責編:默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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