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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看“法輪功”如何造謠 
03月18日 21:19

  去年二月,遼寧省大石橋市一個法輪功人員在散發法輪功的違法宣傳品時,在路邊昏迷,後來經過搶救無效死亡。這件事是法輪功邪教害人奪命的又一鐵證,但是法輪功邪教組織卻利用這件事大做文章,把這個人的死説成是被當地公安人員迫害致死。到底真實的情況是怎麼樣的呢?請看我們記者的採訪報道。

  去年2月19日清晨7點40分左右,遼寧省大石橋市南樓開發區西江村的村民張秀敏剛出門,就聽説在她家的地裏躺著一個人。

  記者採訪遼寧省大石橋市南樓開發區西江村村民張秀敏:説你家前面有一個人,還是一個女的,在那兒倒著,就一起出來看看吧。看看也是的,瞅瞅一看,可真是的,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來的。我就告訴我丈夫,趕緊上村政府報告一聲。

  張秀敏的丈夫到村委會去報告,西江村的一些村民也圍了過來。

  記者採訪遼寧省大石橋市南樓開發區西江村村民高振庫:就躺在這個地下,這個溝裏。就這個溝裏,就躺這個溝裏,滿身是霜,因為是早晨那個時候。

  記者:當時你叫她,她答應嗎?

  高振庫:不答應。休克狀態,昏迷不醒。

  高振庫和他身邊的人一起將昏迷者抬到柴火垛上,並叫人拿被子將她蓋好。

  高振庫:過來之後,到這邊一看,她兜就開了,開了之後,就發現一把傳單。

  記者:什麼傳單?

  高振庫:就是法輪功的傳單,我和老賈一看,這肯定是“法輪功”人物,就是這麼個情況。

  記者採訪遼寧省大石橋市南樓開發區西江村村委會原主任劉勝。

  記者:當時她身上帶著法輪功傳單,在你們這兒發了多少戶?

  劉勝:也得有個三十戶,是從那邊發過來的,發過來了,走到這兒不行了。

  大石橋市公安局南樓開發區分局接到報警後,立即派人趕到現場。

  劉勝:分局幹警來了,一瞅不行,説不管是“法輪功”也好,是別的也好,馬上送去搶救,及時搶救。我就陪著分局幹警到南樓醫院去搶救。

  昏迷者被送到離現場最近的大石橋市東寰醫院搶救。

  記者採訪遼寧省大石橋市東環醫院副院長周福勝:當時患者入院以後,這個患者是處於深昏迷狀態,生命體徵是極不穩定的。另外通過我們大夫檢查,她的瞳孔已經散大了,對光反射已經消失,是處於這麼一個狀態。

  記者:你們當時做了哪些檢查呢?

  周福勝:我們做的是血液生化檢查和一些心電圖等等一系列檢查。

  從醫院提供的化驗報告上可以看出,這個患者的血糖是9.7,正常值應該是3.2到5.6,血鉀是2.4,正常值3.5到5.5,二氧化碳結合率是9.1,正常值是21到27。

  周福勝:通過以上檢查,我們做出以下的診斷,這個病人的診斷,我們就確定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昏迷,另外低血鉀症。

  雖然醫院盡力搶救,但是昏迷者一直沒有醒過來。

  周福勝:我們雖然用了一些藥物治療,但是也沒能夠挽救她的生命,最後還是死於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昏迷。

  2月20日清晨6點多,這個患者死亡,大石橋市公安局的法醫對屍體做了常規檢查。

  記者採訪遼寧省大石橋市公安局法醫張翼:通知屍表檢查,可以排除暴力致死。

  記者:為什麼呢?

  張翼:因為體表、頭部、胸部,包括背部沒有損傷。骨質檢查也沒有見骨折,這些機械性損傷都沒有。

  那麼這個患者到底是什麼人,她身上的法輪功違法宣傳品從哪來?當地公安機關展開了調查。就在這時,位於出事地點南樓開發區西江村附近的東江村,馮明森正在到處尋找他的老伴李艷華。

  記者採訪李艷華的丈夫馮明森:6點半就不見了,咱是6點半起來的,後來我説上哪兒去了,我問孩子,我説你媽上哪兒去了。説上我姐那兒去了,她經常上她姐那兒去。

  李艷華從2月19日的清晨6點多鐘離家出走,直到2月20日也沒有回來。這時,家人才開始到處找她。2月21日,他們聽説南樓公安分局正在調查一個無名女屍的下落。馮明森來到了南樓公安分局。

  馮明森:問完了,我説就這麼著,我去看看得了。到那兒看了,她就在太平間裏躺著,在抽屜裏,是6號。我拽出來一看,正是她,認出了屍體。

  經查證,死者就是馮明森的妻子李艷華,死時58歲。她從1999年4月開始練習法輪功。那麼她身上的法輪功違法宣傳品從哪來的呢?

  馮明森:2001年2月18號來了,來了以後,完了在這屋裏站了一會兒,兩個女的,站一會兒就出去了。老伴也跟著出去了。

  記者:這兩個女的是幹什麼的?

  馮明森:以前也是信法輪功的,她倆是一塊的。

  法輪功邪教組織的一些骨幹分子蠱惑一些年老體弱的法輪功癡迷者,到公共場所散發法輪功的違法宣傳品,從事違法活動,為他們當工具,而他們自己卻躲在暗處。

  馮明森:好好的一個人,法輪功把你給整死了。她不信法輪功,哪兒能死呢?

  當李艷華這樣的法輪功癡迷者為他們送了命時,法輪功邪教組織仍然不放過她。在李艷華死後不久,法輪功邪教組織的網站就登出了這樣的文章,説李艷華是被公安人員迫害致死。在大石橋市順橋加油站附近,還發現了一些法輪功的非法傳單,上面還附有李艷華屍體的照片。傳單的主要內容是:大法弟子李艷華,被民警警棍打得混身是傷,氣絕而亡。這就是照片的原件,也是他們指證李艷華被打的證據。

  那麼這背部的一片片紅色的印記是怎麼回事呢?

  記者採訪遼寧省大石橋市公安局法醫張翼。

  記者:怎麼解釋呢?這個痕跡。

  張翼:這個是屍體死亡以後,出現的正常的屍體現象,法醫講“屍斑”。“屍斑”是人死以後,血液由於下沉,重力作用,沉積在背部的血管中。按體位分,如果是仰臥,就在背部血管中,經過一到兩個小時以後,逐漸顯露出來的一種邊緣不清的一種現象,屬於正常的屍體現象。

  李艷華的家人在太平間裏給李艷華穿衣服時,也曾看到了屍斑。

  記者採訪李艷華丈夫的弟弟馮明林。

  記者:當時你給她穿衣服的時候,有沒有看到身上別的地方有瘀痕?

  馮明林:沒有,沒有。要有瘀痕,我就不能穿了,就擱那兒擱著,我幹啥。你説是誰打死的,打是什麼樣,硌是什麼樣?

  那麼到底是什麼人到太平間裏拍攝了照片,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又是什麼呢?經當地的公安機關查明,此案是大石橋市的法輪功骨幹分子王長順組織策劃的。王長順目前在逃。大石橋市清華管理區潘龍街的一間出租房,是他們經常活動的地方。

  記者採訪法輪功人員、“李艷華”案參與者李英:我就記得他説,有一個練法輪功的老太太,叫李艷華,好像是被打死了。

  記者:當時你們這些練法輪功的人,聽王長順這麼説,有沒有人對他這種説法提出懷疑?比如説,有沒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是被打死的?

  李英:沒有,當時沒有想這些東西,就合計可能是屍體上有痕跡,被打的痕跡,挨打的痕跡,就想去拍照。

  要想把李艷華的死説成是公安幹警打死的,就必須編造假的證據。他們準備在李艷華的屍體上做文章。於是王長順又找了幾個經常在一起活動的法輪功人員,在2月22日的晚上,一起來到東環醫院的太平間。

  記者採訪法輪功人員、“李艷華”案參與者路國佔:進去以後,後來我一合計,這是我自己説來的,你説膽小也得裝得大膽,心裏挺忐忑。那有一個大廳,我就直接看大廳裏停一個人,我就過去了。一瞅,一個男的多老長,人一死那身體特別長,嚇我一跳,心裏都哆嗦。一看是男的,不是,出去了。後來到那邊,一看那邊有一個供,人死了上香,送點什麼水果供供,一瞅就那一個。後來拽開,他們誰拽得我記不清了,黑天,屋裏沒有燈,就帶個手電去,還怕打開燈被人看到。後來拽出來一看,是一個女的,她們認識的,説就是她。那就拽出來照相。

  記者:怎麼照的?

  路國佔:拽出來掀開衣裳,看看有沒有傷。這時就拿出來一個照相機就照,我給把住身體,反過來一照一瞅,就是後面。我也沒有當過法醫,也沒有當過醫生,對這個不明白。我就説這是打死的,心裏帶個問號,當時也不敢説話,心裏突突的,挺害怕的。

  他們一共四個人,在太平間裏把李艷華的屍體折騰了半天,拍了七張照片,沒有找到能證明李艷華是被打死的證據。但是對李艷華的死總得有個説法,不能讓人們知道李艷華是因為修煉法輪功病死的。

  路國佔:當初想的都是“正法”、“護法”,對法輪功這方面有利,你就去做,時間長了,就形成一種概念了。

  他們精選了三張照片,由李英寫了一個簡單地情況説明。

  記者:你寫的這些東西,是根據誰講述的東西寫的呢?

  李英:就根據王長順講述的這個人的大概情況,練法輪功,送傳單。涉及到南樓公安分局,就這些事。

  記者:你寫完了這些東西,怎麼處理呢?

  李英:寫完了之後,當時好象跟伏艷上鞍山去,然後交給她了。

  記者:跟伏艷去鞍山,去鞍山做什麼?

  李英:去鞍山把這些情況,她好象説能上網。

  伏艷是一名法輪功邪教組織的骨幹分子,李英跟伏艷到了鞍山,伏艷將李英安排在一個出租房裏,自己就離開了。過了兩天,一個人為李英拿來了打印好的宣傳品。

  李英:那些傳單跟我説的情況不一樣,就是説不是那麼簡單。我寫的好象才幾十字,有沒有一百字,我也記不清,大概反正就一小塊,她那是整篇的文章。

  這篇東西,經法輪功邪教組織一手編造,並進行了專門的加工、潤色,不僅把李艷華的死説成是被公安幹警打死,還將攻擊的矛頭直指黨和政府。

  記者採訪李艷華的丈夫馮明森:他們全都是顛倒黑白,把中國的好事給你整黑了。這叫什麼?這叫魔鬼,他才能做出這種損事。

  造謠生事,顛倒黑白,是法輪功邪教組織的看家本事。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用他們編造的謊言欺騙社會,蠱惑人心,破壞社會的安定。顯然謊言是救不了法輪功邪教組織的,但是我們大家應該提高我們自己辨別是非的能力。


責編:邵金   來源:央視國際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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