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為何再次從熱點中凸顯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08日 09:51)
兩會之際,差不多同時傳出兩條消息,使食品安全問題再次從眾多熱點凸顯出來:會外,亨氏美味源(廣州)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含有“蘇丹紅一號”的辣椒醬被緊急召回;會內,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議案組介紹,到3月5日晚議案組收到代表聯名提交的95件議案中,食品安全的議案數量排在首位。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過去的一年中,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接連發生,“餐桌安全”一遍遍給人們敲響警鐘。日趨嚴峻的食品安全形勢,不僅讓老百姓心有餘悸,更讓一些人大代表深感責任重大。食品安全人命關天,必須下大力氣整治。
一起起食品安全事故成為無法抹去的記憶
不少代表談起這個話題,都不約而同地回憶起“阜陽劣質奶粉”事件,那可憐的大頭娃娃面孔強烈地刺激著國人的視聽神經。造成100多名嬰兒受傷,十余名嬰兒死亡的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至今未從代表們的腦海中抹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調查顯示:僅2004年一年間,“廣州散裝假酒”“湖南黃花菜事件”等影響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和“四川泡菜”“龍口粉絲”“重慶火鍋底料”“太原陳醋”等40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先後被查處。
據統計,2004年,全國共查處有關食品違法行為39萬多起,貨值超過14億元。其中,立案查處12萬餘起,移送司法機關1585起,涉案人數5640人。不少代表認為,這些數字表明,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在繼續加大,可人們緊鎖的眉頭並未就此舒展。
全國人大代表祝義才説,農業技術的進步極大地促進了農業生産的發展,可新的困擾隨之而來。蓄積在蔬菜、糧食中的各種污染物對人體健康構成了嚴重威脅,以前看來遙不可及的食物農藥殘留、重金屬指數超標等問題,如今已現實地擺在每個人餐桌面前。在利用高技術手段大幅度增産的同時,人們也承受著高科技這把“雙刃劍”所帶來的負面壓力。
有關部門調查過,由於農藥問題,有38%的農産品有害物殘留量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部分地區蔬菜農藥超標比例高達80%;在造假方面,南方一些地方用石蠟、人工色素和洗滌劑為發了霉的橙子“改頭換面”;由於生物鏈交叉感染,致病的因素幾乎殘留在我們所有的食物中:豬肉和牛肉裏有激素,水果含有防腐劑,魚被污水污染……
“應該清醒地看到,我國食品安全問題日益突出,質量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全國人大代表、寧夏回族自治區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楊國林憂心忡忡。
“為了健康,我們不得不改變生活方式”
王維忠代表今年67歲,平日並不十分注意飲食的他非常愛吃當地的特色菜肥腸,可自從市場上出現越來越多的肥腸加工企業加工的偽劣的食品後,王維忠開始放棄這一多年來愛吃的食品。
“有什麼辦法,我也分不清到底哪家企業、哪家市場、哪家飯店的肥腸是乾淨的,乾脆不吃得了。為了健康,我不得不改變自己的飲食方式。”王維忠説,“平時看電視臺的每週質量報告,我看得頭疼,真的,現在都不敢看了。”
由於工作繁忙,在機關工作的張靜小姐在單位附近的快餐店用餐,可隨著這個店食品問題的新聞不斷被曝光,這位女士就再也不去吃快餐了,每天只好花費時間擠單位食堂。齊先生是王女士的鄰居,由於對飼料添加劑喂養的豬肉不太放心,愛吃肉的齊先生開始拒絕在市區買豬肉吃,而是經常利用下鄉出差時間,到農民家裏買食糧喂養的豬的豬肉。“太費事,多長時間才能吃到一頓豬肉,可放心呀。”
一些代表們普遍反映,目前喂豬、牛、雞的飼料中濫加抗生素等藥物的問題較為嚴重,由於牲畜或家禽用的這些藥的種類和人類相同,可牲畜或家禽用量卻是人類服用劑量的十幾倍,常吃這種肉人體會産生抗藥性,助長抗藥性微生物的生長及耐藥菌株的出現,致使生病後服藥無效。
以甲魚為例,過去自然生長的甲魚7年才能上餐桌,現在用性激素乙烯雌酚催生,7個月就速成送進廚房了。從幾年到幾個月,在這樣短的時間內把動物從出生端上餐桌,並非只甲魚一類。吃了用激素飼料喂養出的畜肉或是生長素催長的魚蝦、農藥噴灑過量的蔬菜,有的會導致婦女更年期紊亂,有的導致孩子性成熟加快,有的導致男人生育能力降低。
除了生産方面的原因,在加工環節上,我國食品加工企業絕大多數規模比較小,全國現有的700多萬家小型食品加工作坊、攤點中80%以上為10人以下的手工作坊,工藝落後,衛生條件極差,20%-30%沒有達到行業標準,有的還非法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吊白塊、硫磺等作為食品添加劑。“生活方式因食品安全而改變,不知到哪一天,人類會走到無食品可吃的地步。那時再上兩會,我們會不會帶著自家做的食品填飽肚子呢?”在廣東、寧夏、吉林人大代表團駐地自助餐廳裏,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代表邊端著盤子小心翼翼地選菜邊説。
制定《食品安全法》呼聲漸高
陳振東委員這次特別帶來了《加強我國食品安全法規》的提案。他認為,很多重大的食品事故如食物中毒等,其實是人為因素造成。而目前《食品衛生法》對引發食物中毒事件的相關責任人不能直接處分,處罰力度過輕,罰款太少,風險與收益不成比例,建議國家抓緊就“食品安全”立法。
楊國林代表説,除“源頭”的生産、加工環節外,我國的食品安全在“終端”的執法方面也存在著“漏洞”。未完全理順執法監督體制,職責分工不明,分段執法,“各依一法,重復執法”的現象比較嚴重。比如,質檢部門依據《産品質量法》,衛生部門依據《食品衛生法》,工商部門也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抽檢和公佈的檢測結果有時重復甚至結論相反,令消費者和企業無所適從。
舒安娜委員建議,我國應儘快制定更加完善、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首先,應建立規範統一的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通過建立政府評價、行業評價和社會評價三者有機結合的綜合評價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佈食品安全信用方面的信息。此外,還應通過建立食品安全預警機制,實施安全責任制,建立食品安全監管人員誠信管理制度以及推進食品安全保障機制建設等,全方位確保食品安全。
“要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問題,還有賴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楊國林代表説,國家應考慮成立一個跨部委的全國統一的食品(含農産品)安全委員會,統一協調、組織、管理與食品安全有關全部工作,對所有食品實施“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管理。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許嘉璐則表示,過去管食品的叫《食品衛生法》,但衛生的問題只是食品安全的一小部分,與其修改食品衛生法,不如我們在食品安全法上多下力氣,把衛生涵蓋在裏面。(記者肖敏、陳芳、李亞彪)
責編:戴昕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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