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尊重孩子。父母要把孩子當作一個獨立的人來看,了解孩子,觀察他的願望、興趣,不要因為孩子小能力弱,就包辦代替。
●讓孩子多參加集體活動。可組織孩子開展自我服務、為集體服務的勞動等,在這些活動中,孩子行為的堅持性、克服困難的能力、耐心等品質可得到培養。久而久之,可磨練出較高的意志水平,養成獨立的性格。
●適當讓孩子參與家務勞動。讓孩子參與家庭事務,承擔一部分家庭責任,對孩子的事情不要包辦代替。這可以從很多小事做起,如,讓孩子自己收拾書包,整理房間等。
●有關孩子和家庭的一些事情,要和孩子共同商定,而不是一切等著父母安排。讓孩子逐漸養成自己的事自己做的習慣。孩子都渴望能像父母那樣,處理自己的事務,管理好自己。因此,採取民主的家庭氣氛有利於孩子獨立性的培養。父母還應支持孩子正當的活動,如,當孩子按自己的方式佈置自己的房間,和同學一起踢球,參加科技小組等時,其主動性和自主性也能加強,如果父母過分擔心和懷疑孩子的能力,禁止或限制孩子的這些活動,就會打擊孩子的積極性。
責編:吳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