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空中警察開始執法(8月12日首播)
央視國際 2004年08月13日 10:37
編導:董雯嫣 主持人:荊慕瑤
嘉賓:中國民航學院空防安全研究所的所長 林泉
播出時間:2004年8月12日23:30 CCTV-12《新聞夜話》首播
8月13日12:35、18:40、23:30重播
導語:
歡迎您收看我們的節目。您是否曾經擔心過自己坐的飛機會被人劫持,或者説其他乘客的一些違法違規行為,會影響到飛機的正常飛行。美國的9.11事件已經過去了將近三年的時間,但是人們的這種擔心並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少。世界各國都在為避免這些事件的發生,想盡了各種辦法。中國的航空安全一直是受到各方稱讚的。這幾年更是不斷地加強。
半個月以前,中國的“空中警察”隊伍組建完畢,已經全面上崗了。這支隊伍由2000人組成,他們有執法權,必要的時候可以使用特殊的武器和警械。這些“空中警察”將和我們普通的乘客一樣搭乘飛機,大多數時候,他們身穿便裝,也就是説,在飛機飛行的過程當中,會有人專門在暗中觀察機艙裏的一切動向。
那麼這些“空中警察”,到底是一些什麼樣的人,他們的具體職責有哪些,這些職責和我們普通乘客之間,會有多大的關係呢?
從“空中警察”隊伍籌建到現在,這些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詳盡的答案,但是今天我們的嘉賓,會為您揭開空警的神秘面紗,我們今天將要採訪的是中國民航學院空防安全研究所的所長林泉,他曾經參與了“空中警察”隊伍成立的論證工作。
採訪:
主持人:對於這支新成立的警察隊伍,我們非常的好奇,因為關於他們的報道,以前非常的少,但是在坐飛機的時候,又隨時有可能會遇見他們,所以説我們現在能不能夠了解,我們有可能在哪些航線上遇到這些“空中警察”?
林:目前在中國來講,有1000多條航線,那麼在這1000多條航線裏邊,我們的原則是,根據航線的安全的評估的程度,和我們具有的原來的管理傳統,以及對整體的航空安全管理這方面的一些經驗的一些做法。所以在有一些航線,比如在國際航線上,在一些敏感的國內航線上,我們都配備了安全員。
主持人:有消息説,這些“空中警察”在上崗的時候,他們是身穿便裝的,看起來跟我們普通的乘客也沒什麼兩樣,我們有沒有必要專門認識一下,在我身邊的乘客當中有沒有“空中警察”,有沒有必要我們專門去識別一下?
林:作為普通乘客來講,去試圖識別“空中警察”這種好奇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為了保障航空的安全,特別是為了應對處置突發事件,我們的“空中警察”,有的時候是可以著裝的,有的時候是便裝的。更多的一點來講,只要能保障我們的安全,我們的乘客認識不認識他們其實也是無所謂的。
主持人:沒有必要專門去認識?
林:沒有必要。
主持人:他們穿便裝的時候,目的是什麼?
林:穿便裝的時候,主要為了便於處置突發事件,一旦遇到特別的,緊急的狀況的時候,突然出現劫機,炸機現象的時候,便於出其不意制敵。
主持人:“空中警察”不光是要面臨您提到的這些暴力的犯罪,劫機炸機的這些有犯罪企圖的人,他也可能還會去制止一般的乘客違法的違規的行為,所以説我們在一些航線當中,是很有可能隨時跟這些“空中警察”打交道的,那我們有沒有必要一定要確定一下,到底誰是“空中警察”?
林:這個是沒有必要的。這個從我們有統計以來的數據所表明,在世界上來講,危害空防安全的事件的發生,危害民航安全事件的發生,它是跟民用航空器的誕生,基本上是與生俱來的。從1930年發生第一次劫機事件,截止到目前為止,全世界範圍,大約有將近1000起劫機事件。那麼在我們國家來講,中國民航誕生半世紀左右時間裏,更多的情況下,遇到的不是暴力劫機事件,而是日常生活中間,在平常的坐飛機過程中間,遇到的一些非法干擾。
主持人:比如説?
林:比如説乘客中間隨意打手機的問題,一些乘客的強佔座位的問題,強佔行李架的問題,還有一些乘客是抽煙的問題等等,都是這一類的日常生活中間,和我們乘坐飛機中間乘客由於對航空知識不是太了解,所造成一般性的有礙航空安全的一些行為。
主持人:“空中警察”也會管這樣的行為?
林:是的。我們國家的“空中警察”在這方面的執法跟國外有些國家的“空中警察”的執法有一個差異性。比如説在新加坡,新加坡的“空中警察”只對劫機或者炸機這樣的嚴重空防安全事件負責,而對其他的一般的糾紛,和一些違規,他是不管的。
主持人:我國是都管的?
林:我們國家是對這種劫機炸機也要管,對平常的這種一般的違規違法的這樣的事件,也是要管。
主持人:他在什麼時候會亮明自己的身份?
林:根據人民警察的工作的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人民警察在執法的過程中間,必須是亮明身份的,首先亮明身份。
主持人:您的意思是哪怕對那些強佔座位的乘客,他也要亮明身份?
林:一般情況下,進行勸解的時候,就沒有這個必要了。在進行一般的這種勸解旅客搶佔座位的時候,他並不見得是執法的性質。
主持人:什麼時候亮明身份呢?
林:一定要亮明身份,當勸解無效的時候,或者是有可能要發生危害空防安全的事件的時候,必須要對他進行就地處罰,或者對他進行搜查,或者對他的行為進行約束的時候,需要亮明身份。
主持人:那對於“空中警察”來説,乘客的哪些可能會觸犯到法規,法律,從而被“空中警察”來干預呢?
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的規定,在飛機艙內,強佔座位,強佔行李,在飛機艙內吸煙,在飛機艙內在不必要的在安全階段使用電子産品,都屬於非法的。都屬於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明令禁止的行為。
主持人:那出現什麼樣的情況了,“空中警察”才能夠使用武力來干預?武力來執法?
林:當“空中警察”所採取的行為,不足以使違法者能夠停止他的有礙航空安全的行為的時候,如果不採用武力,不能夠制止他這樣的行為的時候,就必須採取武力。那麼“空中警察”在採取武力的時候,他也不是隨隨便便的,他是要受到相應的法律法規的約束的。
主持人:但是這取決於他個人的判斷?
林:是的。他的判斷是基於平時的法律法規知識的積累,和平時的對應對突發事件處置的經驗。
主持人:就是在您提到的這種情況下,只要是“空中警察”他有足夠的理由來懷疑這名乘客的動機,他就可以採取一切的方法,包括武力來干預?
林:是的。
主持人:在那樣一個混亂的情況下,我們擔心,“空中警察”的判斷可能會失誤,因為他是一個人主觀判斷,一個混亂的局面?
林:因為空中的安全跟地面的安全存在很大的差異性。所以空中的安全一般都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出現的安全的事件。那麼在一個很短時間內要求一個人是百分之百的做出這種正確的判斷是非常難的。
主持人:那就是我剛才提到的這種擔心,對“空中警察”在一個很短的,一個很混亂的局面裏邊,他能夠快速做出判斷的,是不是都能夠正確,我這種擔心是不多餘的?
林:這種擔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實際上是沒必要的。
主持人:“空中警察”是一支全新的執法隊伍,現在有沒有一部相應的法規,對他們的行動進行約束?
林:對“空中警察”的行為的約束,首先作為警察,他應該遵守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警察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其次他是作為一個“空中警察”,那麼他又受到我們民用航空當局所規定的各類規章制度的約束,關於“空中人民警察”的他的行為的約束,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正在建設之中。
主持人:現在有一個很麻煩的問題,按照國際航空法的規定,飛機上一旦出現任何的意外情況,最後都是要由機長説了算,他們有最後的決定權,但是現在出現了“空中警察”他們是國家公務員,代表公權他們有執法權,我們知道在公共危機發生的時候,私權要服從公權的,一個是機長,一個是“空中警察”,最後誰説了算?
林:有關這個問題,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我們國家也正在進行這方面的研究。
主持人:研究是一回事,現在我們關心的是,如果是一旦出現這些的意外,機長跟空警他們兩個誰説了算,誰服從誰?
林:在我們目前來講,還沒有出現這樣的問題。我想在中國這種良好的安全員跟機長的良好的傳統的關係情況之下,出現這樣的問題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的。
主持人:在英國配備空中警察的時候,機長們提出要求,我必須要知道誰是“空中警察”,我必須要知道他的座位號是什麼,在我國是不是也是這樣,機長能不能夠知道那些匿名的,作為隱身上來的這些“空中警察”他們坐在什麼地方,他們是誰?
林:我們國家無論從機長的人員來講,無論從安全員的角度來講,他們都是這個機組的成員,我們都有責任,都有義務來共同維持機艙秩序,共同保護廣大乘客和航空器的安全。在目的上是一致的,所以他們的工作本身是沒有衝突的。
主持人:我們都非常好奇,就是還有另外一點,“空中警察”他們是警察,有執法權,他們在上機執行任務的時候,他們能不能帶器械,或者説帶槍。
林:至於很多媒體在關於“空中人民警察”是否攜帶武器這方面,有很多報道,這些報道絕大多數都是一種猜測。根據民航總局的規定,根據人民警察法律法規的一項規定,作為人民警察,他在必要的時候,是一定會使用攜帶武器的。
主持人:我能這樣理解嗎,必要的時候就是出現了足以危害這次飛行,足以危害到飛機上乘客的安全的時候?
林:是的。當發生了這種預謀劫機或者炸機等這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時候,對航空安全足以構成嚴重威脅的時候,當我們採取普通的手段,平常的一般的手段不能夠處理的時候,就必須使用這種武力。
主持人:有人傳説這些“空中警察”各個都身懷絕技,是真的嗎?
林:可以這樣的理解。
主持人:這些絕技都包括什麼?
林:這些絕技,首先包括一個良好的心理素質,因為空中的安全,空中的警察他的出警的環境跟地面警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性。飛機作為一種高壓密閉艙,一旦發生這種突發事件的時候,怎麼樣來處置這些突發事件,怎麼樣面對試圖炸機或者説劫機的這些犯罪分子,作為警察來講,首先他自己不能慌,其次一點,他應該掌握相應的一些犯罪心理學的知識,跟犯罪分子進行有效地溝通。
主持人:他們都應該是談判專家?
林:是的。在某種意義上可以這樣講。
主持人:要穩住這些犯罪分子。
林:對,36計這樣講,不戰而趨人之兵乃上上之策。英國曾經發生過一次劫機事件,就是這樣的。一個劫機分子因為家庭糾紛,拿有武器,劫持了人質,然後絮絮叨叨的在飛機上講,他受了那些冤屈,所以他要劫持這飛機,一個機長,非常有經驗的機長出來以後,跟這個劫機者進行有效地溝通。這個有效就是在講,這個劫機者在哭訴,他受他妻子的虐待,而這個機長也講了,他們的夫妻感情也不好,他們很快就達成了共鳴,取得了一致。這樣子,當這個飛機在逐漸悄悄落地,當落入地面的時候,這個機長摟著這個劫機者走出了機艙。所以這樣的不戰而趨人之兵,這是上上之策。作為我們國家的安全員也好,作為我們國家的“空中警察”也好,更多的情況下,不是使用武力,更多的情況下不是説是要採取這種特別的這種手段,更多的情況下是一種採用一種談判的方式,一種溝通的方式,一種能夠有效地運用必要所掌握的心理學的知識,這種一些溝通的技巧這方面的平息這些犯罪嫌疑人的,他犯罪的比較激昂的這樣的情緒,那麼使得到地面來解決。
主持人:但是相對於您剛才提到的這個,比較特殊的劫機犯,他是因為家庭原因去劫機的,相對於這樣的人,大部分恐怖分子其實是早有預謀的?
林:是的。
主持人:他們可能是更難説服的?
林:是。所以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就在這個過程中間,也就是劫機者和我們的安全員,和我們的“空中警察”心理素質的一個較量。
主持人:除了心理素質以外,他們還有哪些我們常人無法企及的功夫?
林:比如説在這的“空中警察”組建的過程中間,要求空警的人員的身高1米75到1米85,體重都有一個非常嚴格的標準。對他們進行體能測試,基本的3000米的賽跑和單雙杠的鍛鍊等等。
主持人:身體素質是非常過硬的?
林:是,身體素質非常過硬。還有掌握必要的擒敵技巧。擒拿格鬥這方面的幾種技能。
主持人:有一種説法是他們要一招制敵。
林:是的。因為空中的出警環境跟地面的不一樣。所以在空中一旦發生這種突發事件的時候,不能像程咬金大戰三百回合。那個是不可以的。那麼在空中的時候,也不能來回幾個回合進行的搏鬥,必須是一招制敵,有效地在最短的時間內,最有效地處置。這些犯罪的嫌疑人和這類的違法者。
主持人:他們還必須要掌握一些武器的使用技巧?
林:是的。這個關於使用武器的技巧和基本的警務技能,在平時的安全員和空中警察的訓練中間就已經反復訓練過了。
主持人:對他們的訓練有沒有什麼特別有針對性的,只有對“空中警察”才有的訓練?
林:關於“空中警察”和空中安全員的訓練,這次組建的“空中警察”是由兩部分人來構成的,一部分人是由空中安全員轉制而來的,另外一部分人是由地方的地面的警察,經過招考選調來的。這是中國民用航空的“空中警察”組建分為兩步走,那麼針對這兩部分人,我們訓練的內容,訓練的方式也是有明顯差異的。對於安全員,因為他們常年來就已經戰鬥在反劫機,反炸機保證航空安全的第一線了。所以更多的是對他們進行這種人民警察的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對他們軍事技能的提升,對他們的培訓,更多的是一種錦上添花。
主持人:他們已經掌握了那些反劫機,反炸機的各種技巧,不管是您提到談判技巧,還是身體上的,或者是使用武器上的?
林:他們已經在這方面進行了多次的訓練,有些人已經在若干次的這種處置各類非法干擾事件和甚至是處置劫機事件的過程中間,已經有過經驗了。那麼對於另外一部分人,就從地方人民警察選調過來的這批“空中警察”他們的訓練著重于在客艙這種出警環境的訓練。
主持人:就是在這樣狹小的環境裏邊,怎麼樣能夠一招制敵?
林:是,他是因為出警環境一定要改變的一個觀念,就是跟地面上不同。對於他們還要進行必要的航空知識的培訓,比如説包括飛機的結構,飛機的航線這方面的一些知識,飛機的哪些方面是比較脆弱的,飛機的哪些方面是可以經得住摔打的。飛機在飛行的過程中間,哪一個階段是比較危險的,哪一個階段相對來講是危險性小一些的。
主持人:我國有2000名“空中警察”,其中的1200名是由您提到的空中安全員轉制而來的。1972年我們就有了空中安全員隊伍,那麼當時這些空中安全員他們的來源是怎麼樣的?
林:我們國家在組建空中人民警察之前的,他的來源主要從這麼幾個方面來的。首先一部分主體是從軍隊來的。另外一部分是從社會上面招募來的一批人。那麼從軍隊上招募來,我們國家最早是在1972年根據中央軍委和國務院的指令,從海軍和空軍中間選拔了一批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連排幹部,組成了我們國家第一批空中安全員。那麼在1978年的時候,又從空降兵中選調了一部分,作為我們國家的第二批安全員。那麼在後來的時候,在1987年的時候,我們國家又從武警部隊選調了一部分安全員,那麼目前來講,安全員主要是由這幾部分人來構成的,他的主體是軍隊人員。
主持人:而且是軍隊當中的精兵強將?
林:是的。他們在長期這種軍隊生活中間,就已經練就了基本的軍事技能,軍人的這種組織紀律觀念,軍人的這種基本的政治素質。
在這些原有的空中安全員,轉製成人民警察、“空中警察”之後,空中安全員這個角色就不再存在了?
林:不是這樣的。由於我們國家的“空中警察”,是一個新的警種,他屬於人民公安的一支新的一支隊伍,那麼這支新組建的隊伍,在執法的過程中間,仍然需要我們的富有經驗的安全員的協助和配合。
主持人:那就是我們在坐飛機的時候,身邊不光有“空中警察”,還有空中安全員,雙保險?
林:是的。因為他們在幾十年來,戰鬥在航空安全的第一線,已經積了非常豐富的經驗,這個經驗是對於我們保障航空安全,保障廣大乘客的生命財産安全,是非常難能可貴的這些經驗,所以我們不應該把這些經驗捨棄掉。
主持人:另外的800名是不是全是從警察隊伍中招考的?
林:另外800名全是從地方的人民警察中間招考來的。而這個招考的程序,是非常的嚴格的。有一些媒體上在介紹要過7道關。比如説個人的首先申請,報名,基層單位的篩選,推薦,然後進行專業的考試,然後進行體能的測試,還要進行面試。最重要的一點還要經過政審。
主持人:在很多關口,它的錄取比例,達到10:1,甚至更低的比例?
林:是這樣的。那麼在有一些單位,曾經出現過這樣的情況。當公佈了在這個單位要招用空中人民警察的時候,有60多人報名,最後經過了篩選以後,只推薦了14名。而在這14名中,最後經過體檢和各方面的考核,最終只留下了8名。而在有的地方,只有15名人員,經過篩選剩下了15名,最後只錄取了3名。所以這個比例是非常的低。那麼這個比例低,説明一個問題。説明空中人民警察的要求是非常高的。
主持人:在您提到這7道關口當中,你們在招的時候,最看重的是哪道?
林:我們最看重的可以説是兩個方面。一個是他的政治素質,良好的職業道德,良好的職業操守,臨危不懼,這樣的一種不怕犧牲,勇敢的這種精神,無私奉獻的精神,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必須有良好的心理素質。面對窮兇極惡的歹徒,面對突然出現的各類空防安全事件,能夠保持鎮靜,能夠選擇一種很有技巧的處置的方式,這是非常重要的。
主持人:那在對他們進行考核的時候,是不是也有心理的測試?
林:是的。
主持人:這次我們只有2000名空中警察,我國1000多條航線,為什麼不多招一些呢?
林:人民警察在“空中警察”的配置,對於民用航空企業來講,對於國家來講,還有一個財政負擔問題。而就我們國家民用航空50年來的發展的歷程來看,相對於世界其他國家來講,我們國家的空防安全事件發生的概率是非常小的。現在的目前的力量,就基本上能夠保證我們國家的民用航空的空防安全。那麼隨著中國民航事業的發展,隨著航線的增多,那麼我們國家的安全員的數量也一定會相應的做出調整和變化。
主持人: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林:也可以這樣理解。
主持人:在9.11事件發生以前,全美國只有30名空中警察,沒有空中的安全員,而現在已經擴大到幾千人“空中警察”的這種規模,而我國配備空中安全員已經有30多年的歷史了,這些人組成了組建整個“空中警察”隊伍的主要基礎。那中國民航的安全意識從哪來的?
林:中國民航歷來從黨和政府這個角度來講,歷來重視民用航空的安全。認為是航空安全是事關國家的安全。在9.11事件之前,我們國家在飛機上早已經配備了安全員。我們國家的民航空防安全的機構設置,它的整個的組織,人員的配置,科技的這方面的力量,在美國9.11事件之前,在世界上相比較,是名列前茅的。那麼在美國9.11事件之後,世界上其他一些航空大國,才鋻於9.11事件,陸陸續續在空中配備了空中人民警察。那麼就空防安全上來講,比如説在9.11事件之前的2000年,美國10億件行李上飛機,經過安檢的只佔到不到5%,而我們國家百分之百的行李經過安全檢查的。
主持人:那就是我國,對於空中安全的保障力度,在世界上?
林:是名列前茅的。
主持人:到現在為止,即使在其他國家,大力加強了安全保障之後,我們依然是名列前茅的?
林:是的。那麼這在9.11事件之後,我們國家更在原來的基礎上,加大了安全方面投入,包括空中人民警察的設置,就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一個例證。
主持人:謝謝你接受我們的採訪。
→我來説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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