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全國電視烹飪大賽》規則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14日 13:40
一:確保比賽的權威性、專業性和公正性。
二:組委會成員:中央電視臺、 中國烹飪協會。
三:比賽規則:
1、本次比賽由選復賽和決賽兩個階段組成。
2、復賽分為五場。
3、復賽規則:
1)每場比賽為三名選手參加,五場復賽共計十五名選手參加。(復賽每場選手的産生方式見“第五部分參賽選手”。)
2)每場復賽包括選手某項獨特烹飪技法展示(遊刃有餘)、美食知識問答(食之有道)和選手綜合烹飪能力(爐火純青)三項比賽內容。
3)每場比賽設立6名專業人士、一名海外評委、一名文化評委以及一名營養專家組成的美食評判團,包括一名評判長,擔任刀工和現場烹飪比賽的評分工作。(評判團成員的産生見“第四部分評判團”)
4)每場比賽設三名現場監督員,記錄選手的製作過程,監督選手的犯規和作弊行為,及時通報評判長,並對評判員打分進行計算,但不參與評分。
5)每場復賽整場滿分累計為199分,其中游刃有餘環節的滿分為27分,打分項目包括色、型、意三項。食之有道環節滿分為10分,爐火純青環節滿分為162分,打分項目包括色、香、味、意、型、養六項。
6)每場復賽的知識問答部分由選手本人獨立完成;遊刃有餘和爐火純青兩個項目,每一名選手可以帶一名助手參加,主要製作和烹制過程由選手完成(烹飪工具自備),助手起輔助和協助作用,在刀功切配階段不能細加工,在菜品烹制階段不能進行烹調和烹制。
7)參加復賽的每位選手都有機會獲得一項自己現場烹制的、本場復賽的“金牌菜”榮譽。
8)每場復賽積分最高的選手獲得進入決賽資格。
9)如果出現積分並列的情況,將比較並列選手的現場烹飪單項分數,領先者勝出;遊刃有餘環節的單項評分順序為:色、意、型。爐火純青環節的單項評分順序為味、養、色、香、形、意。 即,相同總分情況下,“味”這一項分高者勝出,依次類推。
四、總決賽為一場。
五、總決賽規則:
1、五場復賽中積分最高的五名選手參加,其復賽成績不帶入決賽。
2、總決賽採取三關闖關制的辦法,第一關“遊刃有餘”為27分,得分最高的四名選手進入下一環節;第二關“食之有道”知識問答部分為10 分,得分最高的三名選手進入下一環節;兩位闖關失敗者獲得“優秀廚師”榮譽稱號。第三關“爐火純青” 為162分,得分最高的選手獲得“金爵”大獎,並由中國烹飪協會授予“中國烹飪名師” 稱號;其他兩位獲得“銀爵”獎。
3、比賽設立11名專業人士組成的美食評判團,包括一名評判長,擔任刀工和現場烹飪比賽的評分工作。
4、比賽設三名現場監督員,記錄選手的製作過程,監督選手的犯規和作弊行為,及時通報評判長,並對評判員打分進行計算,但不參與評分。
5、如果 有分數相同的情況,依然比較並列選手的現場烹飪單項分數,領先者勝出;遊刃有餘環節的單項評分順序為:色、意、型。爐火純青環節的單項評分順序為味、養、色、香、形、意。 即,相同總分情況下,“味”這一項分高者勝出,依次類推。
評判團
一、本次大賽的評判員由中國烹飪協會指定,具有國家級或國際級評判員資格。
二、評判員的場次分配由大賽組委會協調決定。
三、評判團成員構成:
1、總評判長——楊柳(女);執行評判長——高炳義;
2、復賽——評判長:高炳義;評判員:某某(國際)、郝寶利、董振祥 、趙仁良、 周曉燕、 史正良、盧永良、劉敬賢、林鎮國、崔芳菊、戴書經、候玉瑞、孫曉春、邊疆、馮恩援、喬傑、屈浩、李連群;營養專家:王宜;美食評論家: 徐城北、趙珩、蘇叔陽
3、總決賽——評判長:楊柳(女);評判員:高炳義、史正良、董振祥 、趙仁良、 林振國、海外評委、文化評委以及嘉賓評委;營養專家:王宜;美食評論家:趙珩、蘇叔陽、徐城北 。
參賽選手
一、復賽選手的産生:
1、“全國電視烹飪擂臺賽”連續獲勝、分別代表不同省份的選手共五人。
2、中國烹飪協會推薦、代表不同省份、國家級或世界級烹飪比賽獲前三名獎選手人。
3、中國烹飪協會特邀 海外籍華人烹飪名師各一名,共四名。
二、復賽選手必須具備以下資格:
1、具有高級專業職稱。
2、具備四年以上從業經歷。
3、在本地區享有一定聲譽或在地市級以上專業競賽獲前三名。
4、身體健康,語言表達流暢,無傳染疾病或精神病史。
5、無刑事和違法亂紀記錄,沒有參加法輪功等非法組織。
6、自帶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政審材料。
三、由選手親自抽籤,決定每場的選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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