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週刊(12月21日播出)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21日 10:42
視線:審判薩達姆
本週薩達姆被抓獲帶來的“衝擊波”無疑是伊拉克戰爭以來人們關注的又一焦點。如果説以前人們還在為“薩達姆藏在哪?”的謎題而冥思苦想的話,那麼從薩達姆淪為階下囚的那一刻起,人們突然發現,這個問題已經成了過去時。
2003年4月,伊拉克南部的一個小村莊,人們紛紛向一口深井跑去。人們趴在井口呼喊,但是結果發現,井底的聲音不過是回聲而已。儘管薩達姆的行蹤如井口的回聲那樣詭秘。12月14號,美軍還是把這位伊拉克前領導人從洞口中拉了出來。
以色列《國土報》評論説:整個事件最遺憾的地方是伊拉克人沒有先把薩達姆殺死。這是因為美軍在抓住薩達姆之前被認為是佔領軍,而在之後仍然是佔領軍。
從5月1號布什精神抖擻地在林肯號航母上宣佈伊拉克主要戰事結束以來,美軍的死亡人數已經達到戰時的兩倍多。而剛剛過去的一個月是美軍傷亡最多的一個月。有評論説,薩達姆被抓後,美軍可以睡上“一半”安穩覺了,他們睡不好“另一半”覺,因為拉登還沒落網。
當然,活捉薩達姆的收穫還不只於此。此前,美軍首席武器核查官戴維 凱因為在伊拉克“一無所獲”正準備辭職,但現在也許不用了。
有人説,薩達姆的被捕是給布什送去了一份聖誕禮物。不過,對於很多伊拉克人來説,薩達姆的被捕還有一層含義。那就是:他們希望通過合乎法律的審判,為多年來一段不堪回首的歷史畫上一個句號,然而當他們拿起法律這個武器時,卻尷尬地發現,這個武器並不好使。
1798年,拿破侖攻佔埃及後,他做的頭一件事就是把西方的法典用兩種文字張貼在開羅的城墻上。西方法律條文第一次代替古蘭經成為人們必須遵守的信條。而與此同時,這也是阿拉伯世界殖民地化的開端。
200多年過去了,類似的一幕伴隨著伊拉克戰爭的進程似乎又在重演。
在巴士拉,英軍頒布了以殖民地時期的“酋長規則”為基礎的臨時法律。而在巴格達,聯軍和臨管會簽署的新法令也頻繁得用英語和阿拉伯語在巴勒斯坦飯店的外墻上張貼。據説由於變化過快,法官在審案時不得不一趟趟地跑到飯店前抄寫最新的法律條文。
然而遺憾的是,這面墻上並沒有貼出一國的根本大法——憲法。儘管聯軍承諾在明年7月1號組建新政府,但由伊拉克人自己制定憲法的日子仍然遙遙無期。
2003年12月10號,伊拉克臨管時管理委員頒布新法令規定,將成立伊拉克特別法庭,對薩達姆進行缺席審判。沒想到的是,四天后,薩達姆落網了。
1、 12月17號,臨管會輪值主席哈基姆表示,薩達姆將由伊拉克籍的法官審判,並接受國際專家的監督,法庭就設在伊拉克境內。
專家 :外交學院教授秦曉程
如果要是以領管會來組成法庭,對薩達姆進行審判的話,它可能面臨兩個重大問題,第一個是領管會本身的合法性的問題,由於它是一個過渡性質的,再加上它的成立的政治背景,所以説它的合法性受到置疑是當然的,第二個它在審理或者處理薩達姆的時候,能不能真正地代表伊拉克人民的意志,它畢竟會受到政治特別是會受到美國的影響非常大。
2、也有美國官員稱,薩達姆有可能到美國受審。
3、伊朗和科威特提出引渡薩達姆的司法要求。
4、薩達姆的女兒則要求由國際法庭對薩達姆案進行審理。
5、而聯軍方面的態度是:何時何地由何人對薩達姆進行審理,尚未確定。
就在國際社會為薩達姆的審判地眾説紛紜的時候,一場有關戰俘待遇的爭論也把薩達姆本人推上了前臺。推他的不是別人,正是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迪安。
12月14號,當薩達姆被美軍抓獲時,美國民主黨候選人迪安是這樣評論的:“不錯,我們抓到他了,但重要的是該給他找個體面點的理髮師。”
也有人表示:“對於這個崩潰的人像被奶牛一樣檢查牙齒而感到難過”。
回到幾個月前,3月23號,當伊拉克播放美軍戰俘的畫面時,美國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提出抗議,聲稱《日內瓦公約》禁止媒體對戰俘進行拍照和審問,伊方的做法違反了該公約。
而這次對於美國公開展示薩達姆被俘獲的畫面並把他交給中央情報局審訊,拉姆斯菲爾德的看法卻大相徑庭:
拉姆斯菲爾德:“他按照戰俘的待遇受到保護,但他從法律上講並不是所描述的那種狀態。”
那麼拉姆斯菲爾德所認為的薩達姆究竟應該是什麼狀態呢?也許萬里之遙的關塔納摩基地能提供一些線索。
位於古巴的關塔納摩海軍基地看起來像一個世外桃源,但實際上卻是美國關押反恐戰爭囚犯的最知名的監獄。這裡關押著大約660名犯人,但犯人們卻享受不到在美國國內囚犯同等的待遇。西班牙《起義報》11月28號報道説,國際紅十字會已經確認這裡關押著12歲的兒童,他們是美軍為了逃避日內瓦公約的規定,作為“敵對戰士”而不是“戰俘”關押的。俘虜們被關在一個很小的牢房裏,條件惡劣。而且在2年中沒有接受任何審判。國際紅十字會的總幹事安傑羅為此表示:“美國是日內瓦公約191個簽字國之一,這種法律的空白是不能接受的”。
專家 :外交學院教授秦曉程
從美軍和薩達姆的關繫上來看,領導伊拉克軍隊與美軍進行作戰的最高長官是薩達姆,現在他被另一方也就是被美軍俘獲了,他無疑應該享有《國際法》中戰俘的地位,有人提出來把倒薩和反恐聯絡在一起,這恐怕需要證據,我想他可能更多的是從政治上來進行考慮,為當時的美國出兵伊拉克或者進行伊拉克戰爭尋找更多的法律支持。
當然,在“倒薩”與“反恐”這個求證了1年多的不等式中間能否劃上一個等號,光靠一場審判是證明不了的。但是,審判薩達姆一定將在國際法的歷史上引發新的論戰。
1945年11月20號,蘇美英法四個戰勝國組成的國際軍事法庭在德國城市紐倫堡開庭。對主要納粹戰犯進行了“世紀大”審判,正義得到伸張。但也有法學家認為,這種“戰勝國對戰敗國的審判”,缺乏廣泛的國際性和法律上的公允性。
1960年5 月,以色列特工在阿根廷將躲在那裏的德國公民、納粹戰犯艾希曼秘密綁架,帶回以色列審判並處決。艾希曼是納粹“最後解決猶太人”的總指揮,可謂罪有應得。但以色列的做法由於與現行的國際法慣例有所抵觸,受到廣泛質疑。
2000年,聯合國安理會通過決議,在塞拉利昂設立特別法庭,負責審判在塞拉利昂內戰期間犯有戰爭罪、反人類罪以及其他嚴重違反國際法的罪犯。目前為止,聯合國授權成立的類似法庭還有,前南問題國際法庭、盧旺達問題國際法庭、海牙國際法庭、還有國際刑事法院。
2001年10月,美國發動阿富汗戰爭,戰俘在美國本土法庭受審,但關押地被設置在遠離美國本土的海外基地。有法學家認為,把囚犯關押海外,實際上是逃避了日內瓦公約中規定的責任。
專家 :外交學院教授秦曉程
紐倫堡審判和前南薩拉里昂模式可以歸為國際審判模式,而愛西曼模式和關塔納摩模式可以歸為在國內審判這樣的模式,至於説對薩達姆的審判,一個應該由伊拉克人民最終來決定,第二個更重要的無論採取哪種模式,都應該體現法律的公正、公開和公平,而且都應該更著眼于對伊拉克人民有利,對於伊拉克恢復正常的秩序和正常的生活有利,對當地的以及周邊以及世界的和平與穩定有利。
事實上,目前面臨訴訟官司的前國家元首除了薩達姆外,還有智利前領導人皮諾切特、南聯盟前總統米洛舍維奇、秘魯前總統滕森和利比裏亞前總統泰勒。
漢語中有一個詞叫蓋棺定論。顯然,現在還沒到“蓋棺”的時候。薩達姆今後的命運恐怕還會像此前他的突然失蹤和突然被抓獲一樣,充滿了戲劇性和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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