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痛風病人忌用秋水仙鹼?
央視國際 2004年08月19日 11:30
秋水仙鹼 對本病有特效,開始每小時0.5mg或每2小時1mg,至症狀緩解或出現噁心、嘔吐、腹瀉等腸胃道副反應時停用,一般約需4~8mg,症狀可在6~12小時內減輕,24~48小時內控制,以後可給0.5mg每日二、三次維持數天后停藥。腸胃道反應過於劇烈者可將此藥1~2mg溶于200ml生理鹽水中于5~10分鐘內緩慢靜脈注入,但應注意勿使藥物外漏,視病情需要6~8小時後可再注射,有腎功能減退者24小時內不宜超過3mg。由於臨床療效卓著,對診斷困難病例可作試驗性治療,有助於鑒別診斷。在秋水仙鹼治療過程中,應注意白細胞降低及禿髮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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