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頭壞死患者進行功能鍛鍊的原則是什麼?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07日 10:00
股骨頭壞死患者進行功能鍛鍊的目的是防止組織粘連、肌肉萎縮、關節僵直、改善患病關節的功能狀態,重塑壞死的股骨頭,功能鍛鍊應遵循如下原則:
(1)功能鍛鍊要在接受治療並使病情穩定後,在專業醫護人員指導下進行,否則會加重股骨頭的破壞。
(2)功能鍛鍊需循序漸進,不能操之過急。
(3)功能鍛鍊中出現磨擦音或骨片交鎖,輕微疼痛,均屬正常反應,稍事休息就會緩解;但如果疼痛劇烈,則應適當減少活動數和活動幅度。
(4)功能鍛鍊動作不能粗暴,應以主動鍛鍊為主,他人幫助或被動鍛鍊為輔。
(5)崩解型股骨頭壞死或股骨頭壞死出現斷裂帶的患者須扶拐軸線行走練功,活動中應避免突然的旋轉動作,防止股骨頭及髖臼出現扭矩或剪切力,待斷裂帶修復後,可在醫生的指導下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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