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官十傑候選人節目展播——納光元(2003.12.13)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3日 16:12
納光元,男,56歲,回族,大學學歷,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記者:你1979年從部隊轉業到地方一直就做法官,判案這麼多年,審理一個案件,最關鍵的是什麼?
納光元:庭審這個環節很關鍵(三個細心,得出惟一結論)。
納光元在審理案件時的細心多次使他發現疑點、辯明真相。在審理一起盜竊案時,罪犯吳遠盜竊數額巨大,情節嚴重,依法應判處死刑,但其辯護律師提出吳遠不滿18周歲,不能判處死刑。納光元再三審證據,從戶口簿的一個細節發現了疑點。
24年來,納光元從審判員到庭長,僅重大刑事案件主審審結118件,無一件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發回重審或改判。他多次主持審理大案、疑案,團夥作案,每一次都用鐵案事實做到了不縱不枉。
正是因為納光元的慎重,每一個細節、每一項證據、每一處疑點,他都會再三推敲、反復核查。
2002年,被告人蒲明玉被公訴機關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被害人就是蒲明玉的女兒,蒲明玉的口供承認是他自己所為。面對這一蹊蹺的案件,納光元在審理此案時覺得有疑點,仔細研究分析案卷材料,他發現現場圖片顯示的埋屍地點與蒲明玉的口供不符,於是,他及時與檢察機關溝通,要求進一步偵察,正是這個發現,不僅避免了一起錯案,還使另一起重大案件也水落石出。
經過公安機關進一步偵察,蒲明玉的女兒原來是被另一個犯罪團夥殘害致死。案犯劉天龍、趙強等4人在南充市連續作案11起,其中第一起作案殺害的就是蒲明玉的女兒。案情查明,蒲明玉得以無罪釋放。
蒲明玉的案件得以澄清後,納光元又主動申請審理了震驚全國的劉天兵團夥特大連環殺人案。僅一個月時間,這起全國關注的複雜大案就得到及時準確的判處。
納光元:這樣的案子案情複雜,更要準確,辦成鐵案,只有準,才能狠、才能穩;要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結合。
“穩和準”是納光元斷案的磐石。為了準,核實一個證據,他曾連夜赤腳走了60里山路。為了穩,每次執行槍決前夜,納光元都要帶領刑庭法官前往看守所,再見一次將要被執行槍決的案犯。
為復核證據奔波于田間鄉下;庭審前對移送證據仔細審閱;庭審中認真聽取各方陳述;庭審後的評議分析、反復思考。納光元的鐵案就是在這每一個環節中得以保障。
院長:三起受到上級表揚的案子,有兩起就是納法官及時提出的意見。
納光元每次判處一個罪犯,尤其是處決一個重刑犯,他都會多抽很多煙,他説他希望自己審理這些案子能夠越來越少……
對納光元的評價
1、他鐵案意識特別重,大家説他是“鐵包公”。
2、他審案很細緻。
3、他清正廉潔、鐵面無私。
納光元對自身職業的理解
責任大,要慎對手中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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