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官十傑候選人節目展播——宋魚水(2003.12.12)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2日 14:34
宋魚水:“現在開庭,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現在根據普通程序依法審理北京美好景象圖片公司訴北京網通公司侵權案……”
這是一起最為普通的圖片版權侵權案,訴訟標底小,事實清楚,適用法律簡單,用宋魚水的話説,一兩個小時就能審結,但宋魚水沒有選擇當庭判決,而是採用了另一種方式。
宋魚水:“現在宣佈休庭,十五分鐘後將繼續開庭。”
法庭外,宋魚水勸雙方當事人調解。
宋魚水:雙方協商一下,互相讓一下,他們不願意付,你們看一看。
當事人:我打個電話請示一下。
宋魚水:你請示一下,要不今天就調了。
律師:再給我點車馬費。
在宋魚水十四年的法官生涯中,這是她調解的第幾起案子,她已經記不清楚了,而每接手一起案子,她幾乎總是首先選擇去調解。
宋魚水:我覺得調解吧,是一種比較好的方式,因為當事人可能兩敗俱傷,最後從法庭上走出來之後,結果是雙方握手言和,都很滿意,那肯定是一種雙贏的結果,對法官來講,沒有增加矛盾,把矛盾徹底解決了,再加上法官的結果,我覺得是三贏的結果了。
還在上大學的時候,一句諺語給了宋魚水很深的影響:最壞的調解勝於最好的判決,因為判決總要有一個勝敗的結果,總有一方是不能接受的,有時雙方都不能接受,在成為一名法官後,宋魚水一直在尋求一種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徑,一種法理和情理的結合點,而依法調解成了她辦案的主要特點。2002年2月,宋魚水接手了這樣一件棘手的案子。
宋魚水:矛盾非常突出,雙方之間感情衝突也比較大。
原告周寶星與被告黃家希本是大學同學,1993年共同創建了一家公司,從事電腦軟體的開發,後來黃家希帶著另外四名技術離開公司另立門戶,2001年8月,周寶興以他們侵犯了公司的商業秘密為由把他們告上法庭,通過法院凍結了他們的賬戶和財産,同時向海淀公安分局的經警大隊舉報了被告。
被告黃家希:不明不白在看守所呆上十個月,這是我不能接受的。
第一次開庭,雙方在庭上針鋒相對,在庭下互相謾罵。
宋魚水:我都覺得有可能打起來。
雙方似乎都豁出去了,就等著法庭給一個説法。儘快把案子了斷,事已至此,判決看來幾乎是惟一的解決辦法,也是最省事的辦法,但宋魚水仍在尋求另一種可能。
宋魚水:我試探過當事人,問他們願不願意調解。
周寶興:我不同意調解,她幾次問我都不同意。
黃家希:調解成功的可能性是沒有的。
宋魚水沒有放棄,一次次找到雙方當事人,她抓住雙方過去是大學同學,又是多年合作夥伴,告訴他們如果繼續打下去,公司有可能就打垮了,而如果能和好,不僅公司的骨幹沒有流失,知識産權也沒有流失,還能把雙方的力量合起來把公司做強做大。希望他們做出明智的選擇。
宋魚水:這個案子我想,如果當事人接受一份判決的話,一定是個人的恩怨越結越深,但是雙方能夠走到一起的話,這個矛盾就不會再有了。
在第9次調解時,事情終於有了轉機。
周寶星:打動了我們,深深地打動了我們。
黃家希:她完全從這個公司的利益來考慮。
這時,宋魚水又建議雙方共同成立一家股份制公司,並完全按《公司法》的條例來約定。當事人雙方一拍即合,不但握手言和,盡釋前嫌,而且在最短的時間裏合作註冊了一家新公司。
宋魚水:確實是非常驚喜,這個結果,全庭的人都感覺是一個奇跡。這個案子還能調解。
多年的辦案生涯,宋魚水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審判理念,儘量追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能調就調,當判則判,如果調解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她就選擇判決。一次。一所大學的四個博士被指控抄襲了導師的論文,可無論怎樣解釋,他們就是不承認自己有錯。善於調解的宋魚水這次放棄了調解,堅決進行了判決。
我覺得這樣的事發生在博士身上是令人吃驚的,我一定要給他們一個特別嚴肅和嚴厲的回答。
在宋魚水審理的上千起案件中,她的調解率最高時達到了70%。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應該説我們民商審判的調解率一直不高,因為它這個矛盾呀利益爭議比較大。這麼高的調解率,那是非常可觀的,也是非常讓人信服的。
生活中的宋魚水是一個愛笑的人,每調解成功一個案子,她都覺得自己是做了一件好事,而這會讓她感到很快樂。
記者:打官司本來是一件不快樂的事,你如何把這種不快樂變成一種快樂的。
宋魚水:當事人給你一個不快樂,你還她一個快樂,那你不是更快樂了嗎。
宋魚水自述:西方有一句名言,如果一個國家培養出一個法官,他就能夠保證這個國家,在這個法官有生之年的公正,如果這個國家能夠培養出幾代法官,就能夠保證這個國家永遠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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