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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局長─楊耀傑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6月27日 12:57 來源:

  人物:楊耀傑,武漢市反貪局副局長。

  主持人:王筱磊

  編導:劉昊天

  楊耀傑,武漢市反貪局副局長,2005年度 “全國十佳反貪局長”。在預審室裏,他見識過偽裝的面具、悔恨的淚水,也領教了人性的貪婪與狡詐。

  預審室就是反貪鬥爭的第一線,楊耀傑和他的戰友們用智慧做武器,與犯罪分子展開聽不見槍聲的較量。

  這是一間普通的預審室,檢察機關就是在這裡對犯罪嫌疑人實行預審。曾經坐在這個座位上的人,既有位高權重的官員,也有叱吒商場的能人,他們都因為類似的原因:貪污受賄,而坐到了被審問的位置上。

  記者:今天我特別準備了一個道具,這個很普通的紙杯,在我手裏,它就是一個喝水的工具,不過在您的手裏邊,我知道它曾經是一個案子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突破口,所以我們今天特別想聽一聽在這個紙杯背後的故事?

  楊:可以,當時我們接到舉報以後,發現我們司法機關,有一個從事了7年刑事預審的預審人員鄧某,牽涉到了一宗受賄案件。我們在掌握了大量的與之相關的證據以後,傳訊他到區檢察院接受調查。

  記者:這個人從事了7年的預審工作?

  楊:對,刑事預審。

  記者:那他應該是具備相當的反偵查工作?

  楊:可以這麼説。通過幾個小時的對峙,較量,他處在一種沉默不語,不予配合的狀態。

  預審鄧某的檢察官講當時預審了幾個小時毫無進展的情況。這是一次讓楊耀傑記憶猶新的較量,他決定親自上場,突破預審的僵局。

  記者:一個反貪局長應該是穩坐中軍帳,他應該是一個指揮員,協調員,為什麼在這個案件裏邊,你要親自去審這個人呢?

  楊:因為作為一個基層的反貪局長,他既是指揮員,又是戰鬥員,這種戰鬥員就體現在,你自己上去的時候,就是説,對整個案件的偵破是不是起到推動作用,當你判斷你自己上去,是最後一道攻擊力了,對不對?所以説,當你判斷到了這種自己應該上去的時候,你就應該上去。

  記者:楊局長親自來審問這個案子了?

  楊:他一聽呢,為之稍有表現。原來他是斜靠在那個凳子上,耷拉著腦袋,就對我們的偵察員不重視,後來這樣聽説以後,換了一個新的領導來了,新面孔,這個時候他坐正了,把腿也放下去了,望了我一下。

  楊:我們當時有的同志就説,你認識他嗎?他説聽説過,因為我搞反貪工作時間比較長,他説聽説過。我就問他,聽誰説過,他説某某某、某某某,我當時説,看來你對我們檢察機關反貪部門也有所了解。

  楊:我就邊説邊走到我審訊應該坐的位置上,主審的位置,丟了一個中性的話給他,我説怎麼樣?就由他去理解判斷,向我做出回答。看他回不回答,因為我們原來的同志説什麼,他就以一個沉默不語來對抗,這個時候他回答了我一句,他説配合嘛。給了我一個契機:配合。我説配合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是有具體的行為來支撐你這個配合的態度的。

  記者:配合不是挂在嘴邊的。

  楊:那麼這樣的情況下,我就試驗他一下,就順手拿起了一隻桌上的紙杯,我把這只紙杯推到他的面前,我説你認為我現在手上拿的這樣一隻杯子,是一隻什麼顏色的?是幹什麼的?它的材質是什麼?你能不能回答我呢?

  在常人的眼裏,正如你剛才所説,這是一個喝水的用具,那麼這個時候,我是想,用這樣一個連小孩都明白的常識,來判斷一下他所謂跟我們的配合,有沒有起碼的誠意,會不會顛倒黑白。

  這個時候他説,喝水的紙杯。

  而這時,為了打消他的那樣一種驕傲的氣焰,因為他不是從事了7年的刑事預審嘛,對我們的偵查不是不屑一顧嗎?我給他糾正,你説的不準確,它是一隻白底,藍花,一次性的喝水的紙杯,對嗎?他點頭。

  記者:這句話對他産生什麼樣的作用?

  楊:讓他判斷我,是一個看問題、表述問題十分嚴密和準確的偵查工作者。不是你用這種抽象的話,就可以把我的思緒定格在你的那樣一種認知裏面的。

  記者:我覺得您的這種回答,可能還有一種震懾的作用,把他的囂張氣焰一下子壓住?

  楊:對,第一是那種感覺,第二是告訴他,我來讓他心裏想,來者可能不善。

  預審鄧某的檢察官講當時在監控室觀摩時的心情以及鄧某的反應。

  楊:因為我們搞偵查工作,主要靠語言這個武器,當然輔之以大量的證據,來使犯罪嫌疑人認知自己應該交代問題,應該坦白自己的問題,才是從寬的唯一的出路。

  所以這個時候,我就跟他説,看來我們對事物判斷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你還不是顛倒黑白,那麼我們可以往下進行交流。

  記者:那麼你説完了這一番話之後,他又有什麼樣進一步的表現呢?

  楊:他沒有做更多的反應,他望著我,聽我往下講下去。

  記者:後來在偵破審訊過程當中,他的態度有什麼變化嗎?

  楊:審訊按照預定的計劃,我們是40分鐘,我進去的時間,後來到了30分鐘左右的時候,他的心態開始發生了一點小小的朝著審訊有利的方向在發展。

  記者:這種時機、這種戰機您是怎麼樣去把握的?

  楊:一句不相干的打探,道出了他的心底裏選擇供或者是不供的這種矛盾的心理。

  記者:這可能是他內心掙扎最矛盾的地方?

  楊:當時他的思想鬥爭很激烈。我在整個的審查的過程當中,預審的過程中,講了大量他熟知的案例,就是你不講不是最好的辦法,不講不是解脫問題的出路,只有徹底地交代,才是出路所在。他突然問到,我能不能請教您一個問題,他説我在這,我們單位的領導知道不知道?我當時腦子就在飛速地旋轉,在這樣一種狀況下,他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

  記者:問這個問題有什麼意義?

  楊:問這個問題在常人來講,這是表示什麼意思?在這種關鍵的時刻?

  當時我就問他,我説問這個幹什麼,他説我隨便問問,這兩句對話一齣,實際上我腦子的判斷已經形成了:他在這種選擇與不選擇之間進行痛苦的掙扎,他要進行火力偵查。如果單位的領導知道了,對於他這樣一種行為的結果是怎麼回事,不知道又是怎麼回事。所以這個時候,我當機立斷就説,你不要再猶豫了,你又在考驗我,又在欺騙我。我怎麼説是在考驗我呢?因為我如果不能道出他問話的這樣一個內心的真實的動因,就證明我沒有看準他現在的心態;欺騙我呢,我問他,為什麼要問這一句話,他説隨便問問,所以説,他是在欺騙我,這個回答。

  我就説,這個時候你問這樣一句話,你不是隨便問的。時間對於你來説,多麼地寶貴啊,你還有閒情逸致問這個與你本案處理不相干的話嗎?顯然不對。緊接著,我又把他問這句話的真實的意圖給他解釋出來。

  記者:他是什麼意圖?

  楊:我就説,你可能想領導知道了,為什麼還不來救我呢?領導不知道,我交代了,可不可以從寬回去呢?你是在做這樣一種判斷。

  記者:這可能是他內心最底線的東西?

  楊:已經到了動搖的時刻。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再輔之以其他的相關的一些證據,後來,他確實交代了他自己受賄6萬元的問題。

  當時在監控室觀摩的檢察官們講述當時聽到鄧某交代受賄事實的心情。

  楊耀傑講述自己從事反貪工作十七年,最難忘的一次審訊室裏的較量,是一個副廳級幹部的受賄案。

  此時,距離《刑事訴訟法》規定的12小時最長傳喚時間,只有一個多鐘頭了。如果把預審比做戰役的話,現在已經到了最緊張的時刻:能否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線,獲取口供,成了下一步戰略決策的分水嶺。

  楊:就在對他決定是否拘留還是取保候審這一個關鍵的環節上,我想親自到場去了解一下案件的進展情況。

  預審劉某的檢察官講述當時劉已經交代了兩萬多元的問題,但在他的辦公室搜查到了數萬元的現金,他一字不提,説自己已經徹底交代清楚了。

  楊:這個時候我想我應該去跟他説明,他沒有徹底地把問題交代清楚。要想得到從寬的處理,法定的條件是徹底坦白,所以,我跟他面對面的進行了一次接觸。

  記者:在你做出這個決定之前,是不是也思索了很久?

  楊:當然,因為我是在區檢察院去進行這樣一次預審,並且區檢察院的同志和我的同仁都在上面關注著我,我的行為如果是成功了,那麼大家很欣慰,我的行為如果説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自己這個時候也有思想準備。

  記者:那是不是説,這一次預審的壓力就格外地大?

  楊:應該可以這樣説。

  記者:當你走進這個房間的時候,他有什麼表情?

  楊:我的同仁把我的身份介紹給他的時候,他噗通一下跪在我的面前,並且痛哭流涕,他説楊局長,你一定要幫我,我已經徹底坦白了,我真的沒有什麼可説的了。

  記者:這個人有多大年紀?

  楊:50多歲,56歲。

  記者:56歲,副廳級幹部,跪倒在你的面前痛哭流涕?

  楊:對。

  記者:這樣的一種表現説明什麼問題呢?

  楊:我當時首先感到詫異,因為一個人在其他的人面前下跪,從人格上來講,他不到一種關鍵的時候不會做出這樣一種選擇,並且哭,也是痛哭流涕。但是從我職業的習性和職業的這樣一種偵查的角度來看,我認為他在演戲。

  記者:所以這次見到這個人,跪在地上痛哭流涕,不會覺得很意外?

  楊:對,他的表現呢,和我們掌握的證據的差別太大了,所以説顯然他是在做戲。當時我把他扶起來,我説你不要這樣,有話慢慢説,然後我説你不是説你都説完了嗎,那麼我能不能問你幾個問題呢,他説可以呀。這個時候,我把我們掌握證據的相關的東西跟他點了一下。

  記者:你怎麼樣去打開這個突破口呢?

  楊:當時我就説,我給你提出幾個問題,你能不能回答我,他説可以。我説你從事了多長時間的這樣一個財務管理工作?在政府機關的部門。他説我做了幾十年。那麼我説你幾十年當中,除了這樣一個辦理公司,也就是説辦理機關業務過程當中,接受賄賂以外,你説你再沒有了。他説沒有了。我説你像類似的權利的履行還有多少呢,他一聽我這樣一個問題,他愣了,因為這個問題不好説,確實在他的權利履行當中,這麼多年可能有千百次。

  我緊接著再問,我説難道在其他的過程當中沒有嗎,你想一想。把這個問題丟給他,不需要等著他回答。

  接著再問,那麼你的辦公室有一些什麼樣的物品?因為他以為,我們僅僅是在這面對面地跟他較量,沒有進行其他的偵查和證據的收集。

  記者:他太低估你們的能力了?

  楊:因為我們做偵查的嘛,肯定要全方位,我們一旦鎖定了一個目標,就將全方位地對他調查偵查,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

  記者:當你把這些重磅的問題,一一擺在他面前的時候,這個時候他有什麼變化?

  楊:他沉默了一下,然後他給我提出了一個問題。他説我能不能向您請教一個問題呢,我説可以。

  記者:而且他用了請教這兩個字?

  楊:他説你看這算不算受賄。我説哪呢,我説你把行為事實説清楚,我們來幫你判斷。他説有一次,我一個關係戶,我們單位做制服,把制服拿到這個服裝廠去做,做了以後,他的業務員就感謝我,要送錢,我堅決地沒有要,後來呢,他把幾千塊錢打到我的手機卡上去了,您説這算不算受賄呢?我説説,還有什麼。因為這樣的問題,我不需要跟他回答,他心底裏頭也是明知故問,可能是自己在找臺階下。我説你繼續往下説,還有什麼要請教的,一股腦地都端出來,然後我再分別給你解答。

  記者:你先把問題都擺出來,我一個一個解答給你?

  楊:對,後來他又説了一件事。他説,某單位送給我一台手提電腦,但是我在拿回家的路上,在路上看到馬路邊有很多老年人在下象棋,我很愛下象棋,我就蹲在那看著人家下象棋,手提被小偷順手拿走了,您説這算不算我的問題呢,從我們法律的角度上講,這顯然受賄已經完成。

  記者:那剛才那個手機卡呢?

  楊:那個也應該是犯罪的事實。

  所以這樣説了以後,我説這些事實,憑你現在的這樣一個認知水平,應該能夠分清,是不是受賄的問題,我準確地告訴你,這應該是受賄的問題。

  我説了以後,他説:我再沒了,我再沒有了。他説就這個我不明白的,我拿不準的,我也跟你們説了,我説這樣吧,我説看來你確實沒有徹底交代自己的問題,我希望你再仔細地考慮,跟我們的同志繼續把問題徹底交代清楚,這才是你的唯一的出路。你想哄、騙,這個辦不到的。説完以後,我就離開了,我們的同志繼續下面的偵查工作。

  預審劉某的檢察官講述預審中有了這個突破,之後劉某的交代和定罪情況。

  記者:您有沒有計算過,或者説記得,就是您所見到的這種超常態的表現都有哪些類型?

  楊:這個你比如説,有撞桌子角的,一來了就喊冤的,或者是在地上打滾的,再就是跟你拍肩膀,恭維你的,然後挑撥你和其他偵察員之間的這樣一種關係的,你比如説,他會説,你多有水平,你剛才那一撥人那就是不行。

  記者:到這種時候,還有心思玩這種小伎倆?

  楊:這個因為我們所對的對象,我們叫做位高權重,他們社會閱歷都很豐富,並且他們曾經叱吒風雲,在商場也好,在這個政治舞臺也好,你不能説這些人沒有本事。

  所以一般什麼人在什麼時候,什麼樣的表現形式,他想表達的真實的意思,我們通常可以做出一個基本準確的判斷。

  小小的預審室,是刑事偵察的戰場,也是人性的解剖臺。見慣了貪官眾生相,楊耀傑卻不僅僅是一名疾惡如仇,冷眼如電的反貪局長。

  記者:反貪工作是打擊犯罪,懲治貪官的,但是反貪局長絕對不是那種給我們的感覺冷冰冰的感覺,我知道在您辦過的案子當中,其中有一個案子,是一個女性的犯罪嫌疑人,她涉嫌的金額是受賄一萬美金,但是後來在你們做了很多工作之後,依法給她從輕發落了?

  楊:辦案的措施上採取了一種比較從輕的方式,因為結果還在法院來判決。

  記者:你見到這個女的犯罪嫌疑人,她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

  楊:當時我們的同志已經偵破了,因為在決定傳她來的時候,我們已經掌握了她受賄一萬元人民幣的這樣一個事實,那麼我們通過不長的時間,跟她講政策,擺道理,她就交代了問題,交代問題以後,我們的偵察員就向我們彙報,説這個女的十分緊張,會不會身體上有什麼毛病。

  那麼聽到這個以後,我也怕有什麼意外,我説我要親自下去看一看,我下去以後,我觀察到,她渾身在發抖。

  記者:渾身發抖?

  楊:並且很緊張。但是我感覺到當時環境溫度並不低,最後,她也是痛哭流涕的樣子,一種真實的那種悔恨自己的樣子。

  楊:我就問她,我説你到底哪不舒服,她説,沒什麼,沒什麼。我説那你有什麼擔心嗎,這個時候,她才道出了她的家庭的這樣一些難處,離婚了,丈夫不負責任,並且孩子在幼兒園,自己帶著。

  這樣在我的心底裏産生了一種要向領導彙報給她一個從寬的處置方式的想法。所以最後我們通過做了大量的工作,向檢察院進行報告,得到檢察院的批准,對她採取的是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在偵查期間。

  記者:為什麼要做這樣一個工作?

  楊:因為在我們反貪偵查人員的眼裏,懲治腐敗固然是本職的工作,但是更多的層面,我們考慮的是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為什麼呢,因為當時這個案件在偵破過程當中,我們判定她的犯罪事實,可能就此一筆。

  那麼像這樣一種偶爾為之的犯罪,再加上到案以後認罪態度比較好,贓款全部交出,我們證據也比較充分的情況下,考慮到如果對她採取強制措施,拘留,從法律意義上講,無可非議,但是這個孩子怎麼辦?孩子交給誰?年幼的孩子如果失去了母愛,將會是什麼?

  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們當時想到,寧可我們自己多做一點工作,多冒一點風險。為什麼呢,因為抓進去了,不存在逃跑,不存在自殺,對串供的可能性也比較小,而放到外面,我們還要替她擔風險,立了案的對象,通常他的責任應該説司法機關對他的安全負有一定的責任。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選擇了寧可自己多做一點工作,寧可自己承擔一定的風險,從社會效果出發,從未來、為了孩子的未來出發,我們把道理跟她講清楚,讓她認識到司法機關這樣一份苦心,同時也告訴她,你觸犯了法律,必須要得到法律的懲治,這兩者怎麼樣把它結合好。後來我們通過請示領導,最後領導同意我們辦案人員的這種判斷,最後做出了取保候審,邊工作,邊接受處理的這麼一種方式。

  最後這個人被判處了緩刑,這樣應該説,在她不幸的人生當中,取得了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記者:感謝您接受我們的採訪。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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