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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局長─王江華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6月27日 17:35 來源:CCTV.com

  王江華 雲南省玉溪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

  矣長城 雲南省玉溪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

  主持人:王筱磊

  編 導:胡彩陽


  2004年8月5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在舉行一場特殊的審判,來自全國的170多名檢察官列席旁聽。坐在被告席上的這兩個人,曾經都是法官,法庭,是他們再熟悉不過的地方了,但是,以前他們的位置是在莊嚴的審判席上,今天,卻第一次坐到了被告席上,而等待他們的將是牢獄之災。 生活好像和這幾個人開了個天大的玩笑,是什麼讓他們的命運發生如此巨大的變化,讓他們從擁有受人尊敬的職業變成階下囚?坐在旁聽席上的這名檢察官見證了一切。

  王:首先是我們在辦一個縣裏邊畜牧局長的貪污受賄的案子,在辦這個案子當中就發現,在之前因為他犯過傷害罪,與其他人一起犯了傷害罪,他是主犯,但是他的判決還比較輕一點。

  王江華記住了這個看似和貪污賄賂案毫無關係的細節,並決定要在審訊中核實這個細節,在他邏輯嚴密的追問下,這名局長終於開口了。

  王:他就講,在那個案子當中,他為了達到自己從輕處理的目的,就曾經通過律師送過錢給法官。

  記者:通過律師給法官送錢?

  王:對,因為他講是律師跟他這樣講,你要達到從輕處理的目的,就必須進行打點。就是要送點錢給法官,打點相關的一些關係。

  記者:他所説的被送錢的這個法官是誰?

  王:法官,那個律師沒告訴他,因為這種事情,律師不好告訴他。律師就是説,反正你不要管,反正錢拿到我這裡。

  記者: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司法腐敗的案子,

  王:司法腐敗的案子,多年來,在社會上反映比較強烈,破沒破案都有一些反映,但是最終沒有得到證實,或者沒有查出來。這類案子的性質比較惡劣,因為司法在一般理解就是一種正義公平的象徵,因為這些法官應該是法律守護神,特別是跟律師勾結在一塊,更讓老百姓産生很多的誤解,對這個打官司,對不對,對法律的信心更産生很多的誤會,或者説誤解。但是有這個線索以後,我們覺得這是一個機會。

  有人説,司法腐敗是最讓老百姓痛恨的腐敗現象之一,但是由於眾所週知的原因,懲治司法腐敗困難重重。王江華從事反貪工作16年,主辦過多起有影響力的貪污賄賂大案要案,在他接觸過的形形色色的對手中有身居要職的政府官員、也有掌握實權的國企老總,這次他面臨著更大的挑戰 。

  王:他們應該説,都有很豐富的這種司法的實踐經驗,對如何確定這個案子怎麼辦,如何把一個人判下來,他們有很豐富的經驗了,跟我們一樣的了,他們長期從事這種判案。

  記者:從某種角度來講,他們可能比你們的經驗更豐富?

  王:對,他們就是從某種角度講,逃避法律打擊的這種能力很強。


  分析了對手的實力以後,王江華向他的第一個對手發出了調查通知。

  王:這個律師我記得也是一個星期六的上午11點鐘的樣子找到他,10點到11點上午這個期間找到他,傳訊他,傳訊當時這個律師來了以後,他就不以為然了,這個律師表現出來,就特別地不以為然。

  記者:他甚至有這種感覺説,我上法庭比你們走的路都多?

  王:他上法庭比我們多,我們還不上法庭。他一來就講了,我辯護了多少場,我講法制課講了多少多少場,幾百場。

  王:我要有什麼問題,你們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意思就是,我們該拘留就拘留,該逮捕就逮捕。。

  記者:他有點有恃無恐的樣子?

  王:下午4點鐘,5點鐘,6點鐘,吃飯了,之前也沒講,吃飯,沒講。

  記者:又是一塊難啃的骨頭?

  王:當然,我們已經預料到了,審訊這個工作,有些時候在老百姓看來,或者在你們在聽來,可能都是板著面孔在搞那些東西,可能就是一種訓斥,或者什麼,好像都往那個東西靠了。其實審訊這個工作,很多情況下都要進行感情溝通的。

  記者:看來審訊工作,在我們看來,總是會想起京劇舞臺上的包公?

  王:對,那個驚堂木一敲,或者什麼的。

  記者:其實不是這樣的?

  王:有些人就需要感情這種溝通,對不對,他從人格上佩服你,他就跟你講實話了。因為你説敲驚堂木,他經過多少,法庭上他天天出庭,他那種氣氛他都適應了,他無所謂的,對不對,你這樣嚇唬人,不可能出什麼。

  矣:當時律師吳正乾,他因為是他作為律師,他懂法律,他懂法律,我們就用法律來審訊他,對付他,我們用法律,就像我們應該對貪污賄賂這塊的法律,我們比他更精通,所以我們就用法律來對他進行審訊。

  王:反正你現在拿了人家當事人的錢,對不對,要麼你就構成詐騙罪,如果你是拿了錢,沒有送給法官,那麼你這個就是虛構事實,欺騙人家,因為正常的律師費,人家已經是給他了。那個時候看誰寄的。那麼如果説你送給法官了,你這個是介紹賄賂,反正我説你這個事情,你自己去量刑,你自己是律師,你自己為自己的行為你去辯護一下,你看你該怎麼辦。

  王江華的這番話擊中了律師的要害,他終於明白,自己已經無路可退,只是選擇的問題。他向王江華要了一本法律文本,仔細閱讀後,抬起了頭。

  王:他就説我講,我講,他就把他跟當事人要錢,送給律師的事情就講了,他就集中就講到,除了他自己拿了一部分,他還送了一部分給中級法院的法官路民,路民當時就應該是審二庭的庭長。

  路民,1958年2生,原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擔任法官17年法官

  對路民這個名字,王江華並不陌生,路民是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王江華作為玉溪市檢察院的反貪局局長,經辦的許多貪污賄賂案件都是移送到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判,因此他經常要和該法院的法官接觸,其中就包括路民。

  在一個炎熱的下午,路民坐到了王江華這個老熟人的對面。在法庭審判席上做了17年的法官,審判了上千起案件的路民果然不出王江華所料,他侃侃而談,卻對貪污賄賂問題左躲右閃。七八個小時過去了,夜幕降臨,審訊卻毫無進展。此時,王江華做出了一個決定。

  王:那天的情況可能也就是在這麼一個草地上,時間大概也就是八、九點鐘,也就是八點多鐘,九點的樣子,反正白天就是跟路民,互相我們在進行跟他談話,或者再審訊,搞了一天大家都覺得很緊張,也很疲勞。他也緊張,應該説我們也很緊張,這種情況下,他也沒有交代自己的事,犯罪事實。反正晚上就到這個時候,我們就把他帶出審訊室,我們就四五個人,就圍著他在一個草坪上,就是在我們審訊室門口的一個草坪上,就跟他在這裡慢慢地聊,聊他的家庭,聊他的工作。包括主要是他以前在工作當中取得的一些成績,這樣慢慢慢慢一聊,他的心情也放鬆了,可能心理防線,包括心理防線,他心情一鬆馳下來了,可能他的心理防線就放鬆了,在這邊聊聊可能過了十幾分鐘了,這樣講講,最後他沉默了以後,就交代了吳振前送錢給他的一些事實,接下來,因為這個氣氛,大家都很輕鬆的,他交代了吳振前的事情,我們再進一步地問他,他又把其他律師送錢給他的犯罪事實,應該説徹底交代清楚了。

  路民交待的一個律師名字,讓王江華愣住了,這居然是他大學同學。一年前,這名律師曾經因為一起案件向路民行賄一萬元。

  王:這個關鍵是,如果不是我同學,可能我就不假思索地就解決了,你同學始終是同學,你彙報到你這裡,你這個情況出來了,對不對,你人畢竟是人。

  記者:檢察官不是冷血的?

  王:檢察官不是人家看的那種冷血動物一樣,沒有什麼感情。

  記者:這個情和法之間還要有一些爭鬥。

  王:我覺得這個主要是這種性質比較惡劣,是司法腐敗。作為律師你還就是為了當事人的利益,為了當事人從輕處罰什麼的,拿錢賄賂法官,這個從法律上來講,是一個從重的情節。


  在情與法的較量中,王江華最後選擇了法律。他依法審訊了自己的同學,最後這名律師被吊銷了律師執照。

  王:我們對他也不是那種好像大義凜然的那種感覺,很多時候我還是情與法之間選擇的痛苦,作為我們執法的,很多時候還是情與法的衝突還是比較多,很多時候還是隱隱約約的還是一種選擇的痛苦就是,當你去選擇的時候。

  對路民的審訊還在繼續著,隨著時間的推移,有了讓王江華越來越興奮的發現。

  王:他特別交代了他在98年跟他們庭裏邊的一個趙德明這個法官一起在辦案過程中,辦一些毒品案件的過程中,就收受被告人家屬的10萬塊錢這麼一個情況,他自己得了4萬塊,趙德明拿了6萬塊,得了這麼一個線索。

  記者:又牽扯出來了一個法官?

  王:對,又牽扯出了一個法官。

  趙德明,1958年2生,原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擔任法官8年

  趙德明這個名字讓王江華回憶起了五年前轟動玉溪市的一起貪污賄賂案件。1998年,玉溪市原經貿委主任馮敏涉嫌受賄60萬元,經過王江華和反貪幹警們的不懈努力,馮敏承認了所有犯罪事實,1999年,馮敏被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10年有期徒刑。當時,趙德明是主審法官之一。命運好像和我們開了一個玩笑。4年後,也就是2003年,趙德明,這位當年參與審判馮敏案件的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和當年的馮敏一樣,坐到了反貪局局長王江華的對面。

  王:這個時候,我們就覺得這個案子可能就變得應該是,越來越複雜了。

  記者:情況更嚴重了。

  王:但從另外一個方面覺得我們這個案子,越搞越覺得我們原來分析判斷的是正確的,我們搞的是正確的,把司法腐敗的一些深層次的東西搞出來,因為這個毒品案子以前在我們當地應該説也是很有怎麼説呢,很有影響力的一個案子。因為三個被告人販毒,當時的數量是十多公斤吧,就是十多公斤海洛因,按我們國家法律,一般50克以上就可能判處死刑,但是這個案子一審,就是路民趙德明他們當的審判長,審判員,就是一審就判了兩個無罪。

  記者:兩個無罪。

  王:對,兩個無罪,後面經過我們檢察院提起抗訴以後,就改判了一個死緩,一個無期徒刑,

  王:這個案子當時在社會上就覺得很轟動,怎麼判無罪的案子,一抗訴以後怎麼就變成死刑,當時就覺得從我們做檢察這個行業,反貪這個工作,這個方面來講,就覺得個事情肯定當中有很多問題在裏邊對不對,有很多懷疑。我們馬上就傳訊,先就傳訊趙德明。

  記者:他來了,也像路民那樣都交待了?

  王:他來了以後,肯定是通過審訊,最後都交待了這個事實。

  1998年,趙德明擔任一起販毒案件的主審法官,開庭前私自收受被告人家屬的一對手錶,事後,趙德明又為被告人偽造口供,減輕罪名,為此收受被告人家屬10萬元,並將其中4萬元分給該案審判長路民。

  王:當時趙德明交待以後,就覺得這個事情,就覺得自己交待以後就完了,對自己就身敗名裂了,他這個人平常性格也比較暴躁,那時候還對我們幹警動粗。

  矣:他突然出拳打了我一拳,就打到這個位置,接著第二拳打過來的時候,我頭一偏,就打空了,後來我感覺打了以後這一片,這個地方就全腫了,而且青了,青紫了,而且眼冒金花當時,打得非常重那一拳,幸虧第二拳打過來的時候,我給讓開了,避開了。

  王:審開以後,交待以後,後面他也可能覺得後悔,這樣做,其實他這樣激動以後,他好像做出這種行為,他就翻供了,就不承認了。我們分析,就是他覺得這個事情,反正交待了以後,自己就完了,你是不可能再當法官。

  記者:何止不可能再當法官。

  王:更何況可能還要牢獄之災。所以這個反差是很大的,反差很大的,其實我覺得趙德明這個人,作為一個法官在可能就是平常的那種,各方面的素質不是那麼很高的就是,在我們審訊當中,這個人很難對付,一般就是説是大家本來都是熟人,都是對我們感覺到是威脅,什麼的一些話很多的,包括我自己他也在威脅,他威脅我説,反正你哥你弟,你妹妹這些你孩子在哪上學,我都知道,反正意思就是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絕了。

  記者:他是這樣威脅你的?

  王:包括後邊在法庭上,到現在他都還説是,反正還説一些威脅的話。

  像這樣的威脅,在王江華16年的反貪工作中並不是第一次遇到,作為一個父親,他和所有的父親一樣,心底有對孩子最深情的愛。

  王:我經常有時候小孩子晚一點回家,我找不著,一時找不到他,小孩子十一二歲,又調皮,可能去哪玩了,我一時找不到,晚了一點我找不著,有時我就感覺是不是被人報復這種,還是有這種擔心,隱隱約約還是有這種擔心,但是總體來講,我還是説正義總是站在我們這一邊。

  記者:往下繼續查,還有新的案情發出來?

  王:又牽扯到另外兩個法官。

  記者:還有另外兩個法官。

  王:另外兩個法官又被查處了。

  記者:這樣的話就是有四個法官,有三個律師。

  王:對,這個案子就這樣,從一個畜牧局長貪污受賄案查到了四個法官,三個律師的案件。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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