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燭芯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24日 14:17

  作者 林海音

  

  

  外面的風漸漸大起來了,吹得竹籬笆喀喀地響,好像要倒下來的樣子。但是過一會兒,風又停下來,天也暗了,四外倒因為風乍停而顯得格外地寂靜。元芳從廚房後窗看出去,稀落的籬笆外,總仿佛閃著影子,怪怕人!她後悔沒有把凱利從劉家帶過來。就算凱利還小,可是有幾聲狗叫,就管事得多。因為以後俊傑出差的事,總是難免的。

  元芳把菜都熱好了,她懶得把飯菜端到飯廳去,也懶得把菜盛在盤子裏,兩樣剩菜就連著鍋子,擺在廚房的切菜小桌上。就著桌旁的小米櫃坐下來,一個人吃著晚飯。

  多年來儉省的生活習慣,已經使她變得沒有理由地苛待自己了。她又接著吃剩魚頭。魚頭熬豆腐湯加上幾粒花椒,這麼一個早年跟嫂子學來的菜,想不到竟合了俊傑的胃口,結婚以來燒了五次,不,六七次嘍!每次俊傑都把魚湯喝光了,一邊喝,一邊誇讚魚湯的鮮美。

  外面的風又大起來了,總是在休息一陣以後,就比前一回更大一些,颱風真的來了。這個颱風叫什麼名字來著?噢,叫露西,一個女人的名字,和鳳西,那個女人的名字差不多,而且也一樣地厲害!忽然一下子,黑了,電燈滅了,閃亮了一下,又滅了!颱風的勁頭兒開始了!

  借著煤油爐的火光,她摸到了火柴盒和半段蠟燭。她把蠟燭點著以後,可沒心再接著吃飯了,便把碗筷收拾收拾,拿到水槽去洗。

  她倒很佩服氣象臺,這回大概預測得很準確。白天收音機裏不是預報説,今天晚上露西會在台灣島掃個邊兒嗎?噴噴!掃個邊兒就這麼兇,要登岸可怎麼辦呢!她倒想起來了,俊傑的毛衣還在外屋的椅子上扔著,説是到南部去不會冷,就不肯帶去,唉!總是有把年紀的人了,冷啦熱啦的,就是不能跟年輕小夥子比呀!早該硬給他塞進手提袋的,可是他偏不,就在火車上,他非把毛衣交給她不可,還附在她耳邊悄悄地説:“看人家都穿香港衫,我穿整套西裝就夠瞧的了,別讓人家笑話我老了,不行了!”聽他這麼説,她這才抿著要笑的嘴,把毛衣拿開了。隨後俊傑又對她説:“我要去一個禮拜呢,問了就鎖上門找小倉、小珊他們小哥兒倆玩玩去,或者把他們接來陪你兩天,聽見沒有?元芳!我一完事,會緊趕著回來。”

  有關心、有期待的小別,使她覺得這裡有無限的夫婦間的情意。他們雖是新婚,可都不是年輕人了,但這滋味兒總是甜甜的,一種甘苦共嘗的偎依,未形諸於外,可是都含蓄在兩人的心田中了。

  她真應當聽俊傑的話,把小倉和小珊——甚至於凱利,都接來住幾天,讓劉先生跟劉太太寂寞兩天,算得了什麼呢!説不定劉太太會説:“去吧,去吧,全部都去吧,我們倒樂得清靜幾天!”

  她想到這兒,笑了,蠟燭又流下了淚,她用手去捏捏,就像小倉淘氣,玩他那枝燒軟了的蠟筆一樣。想起小倉和小珊兄妹倆,她望著蠟燭的一朵黃光,心就不由得悠悠地到了劉家——那三間木板房,一對粗壯的山東夫婦,一雙小兒女,合起來就是一個姓劉的家。這個家普普通通,但是平平安安。

  元芳從頭上取下一個發夾來,用它剔剔牙,又去挑挑燭芯,這些亮些了。

  火車淒厲的尖叫聲,自遠而來,直穿進人的胸膛。是南下的?還是北上的?載了多少離人?她在亂想,想著想著,車廂裏的面孔換了一個,車站也不是滿植著鳳仙花的台灣小鎮的車站了。那地方,那人物,仿佛都是昨天的,眼前的,可是算一算,也有二十四五年了,呀!二十五年了,一個世紀的四分之一。整整的二十五年,一個女人把她生命的多一半時間,放在等待上。

  二十五年,元芳想著有點不甘心,她用發夾用力去戳那燒軟的燭芯。這一來,光小了,燭油直向外流。那也是一次新婚的離別,但和這次比,卻是兩般心情。當時十八歲的她,是多麼地趾高氣揚!是她鼓勵那個人走的,她説:“志雄,你儘管走,我天津總算還有個好娘家,讓我生下了孩子,再打算怎麼找你吧!”

  

  十一月初冬的北平,是一片肅殺的氣象,這時是七七事變剛過四個月。表面上這個古城的生活,仿佛安靜下來了,其實安靜下來的只是善良保守的老百姓,在沉默地觀看日本人的所作所為。但是對於另一些人是更緊張了。

  元芳和志雄剛結婚半年多。元芳的身體一向就是孱弱的,現在又懷了五個月的身孕,就更加處處小心了。她看志雄表面上很鎮定,其實她知道他內心是多麼地焦慮。許多次他從外面回來時都帶來不幸的消息説,哪個同學、哪個同事失蹤了,當然就是被日本人捉去了。志雄是記者,而且是活躍的青年記者,無疑是會被注意的。説不定日本人早就佈下了天羅地網,不定哪天就動手呢!他雖然不是一個跑政治新聞的記者,筆下所寫的東西,也都是較輕鬆的一類,但是他曾寫過不少特寫,都是關於青年學生的活動,什麼演話劇捐款種種的,全是宣揚青年學生愛國的熱情。靠了他的有力的特寫,那些活動會強烈地灌入了人心,給人更高昂的愛國心,現在,連平日無聲聞的同事同學都有很多被捉進去的了,何況他這個活躍分子呢!

  他們也知道,有很多朋友陸續偷偷地離開北平南下了,前些天還有同學來,説了這麼一句話:“你們還呆在這兒等什麼哪?”真的,還呆在這兒等什麼哪?雖然志雄當時苦笑説:“我想我還沒有什麼關係吧。”其實元芳知道,他是為了她才留下的。所以當那同學走後,元芳就正式地提出了要走的話。可是志雄説:

  “你別把走看得太容易,你和普通人不同,是有身孕的。我想,好在還有四個月你就生了,那時正好是明年春天,我們再做打算不晚。”

  話是這樣説了,可是大家的心情並不輕鬆,天天都聽見有朋友被捕的消息。有一天,本段上有警察來查戶口了,隨同著的是日本憲兵。警察是熟悉的劉巡官,當了幾十年的警察了,他進來了,卻繃著臉説:

  “查戶口,你們這戶是幾個人?”

  元芳回答説:“只有兩個人。”心裏可是怦怦地跳。她想劉巡官是熟人,怎麼今天不打招呼,倒反問起這樣陌生的話來了?難道有嚴重的事情將要發生嗎?這時志雄也從書房到客廳來了,他沉靜地等待著來人發問。在日本憲兵的旁邊,還有一個翻譯,她看看,很眼熟,想不起是誰了,心裏在想,怎麼這麼快就當了漢奸替日本人做事了?

  陸續問的是在哪工作?志雄撒了謊,説是原來在天津小白樓一家布店管賬,結了婚想到北平來找事。元芳心又跳了,他撒的謊固然有點來歷——因為她的娘家在天津,她的舅舅在小白樓開布店。萬一戳穿了怎麼辦呢?可是日本憲兵聽了那翻譯嘰哩咕嚕地翻了一陣以後,倒沒有説什麼,仿佛不在意的樣子,就草草記下走了。

  到了晚上,劉巡官卻穿著便裝來了。這回看見劉巡官來,他們都想著也許有什麼不對勁的事了。劉巡官沒有什麼多話,只是輕描淡寫地説:“日本人查您這兒的戶口,可不止一次了。”説了他就走了。

  這一晚,志雄和元芳做了長夜的商量。元芳説:

  “志雄,你走吧。”

  “你呢?”志雄撫著元芳常年汗濕的手。

  “我嘛,你不用擔心,我是有身孕的人,他們不會對我怎麼樣的。”

  “可是我怎麼能丟下你一個人走呢?”

  “你怎麼這麼傻!志雄,”她這時勇氣百倍,不是裝出來的,是出於她的真心,“你儘管走你的,我天津總算有個好娘家,讓我生下了孩子,再打算怎麼去找你吧!”

  於是,在事不宜遲的情形下,他們就連夜地打點,該燒的書信、照片,都燒了,該送人的衣服扎成了幾個小包。他決定乘第二天早晨的火車走。

  她一點都不知道疲倦,雖然白天受了驚嚇,又收拾了大半夜,卻還有一股力量鼓勇著她。她也不懼怕什麼了,反而覺得解決了一件事一樣的輕鬆。

  躺在床上,實在也睡不著,志雄摟著元芳瘦弱的身子,輕撫著她的肚子説:“我會想你們倆。”

  元芳也把手臂抱著志雄的腰,偎在他的懷裏,只是偎依著,什麼也沒有説。當前情勢的緊張,使他們沒有太多的兒女離別之情了。他們只是商量著,他走了以後的事情:怎麼回天津,怎麼待産,怎麼通信。他們不以為這別離會太久的,別離比不別離更安全,不是嗎?志雄還告訴元芳,白天那個眼熟的翻譯,是他同學的弟弟,因為隨在日本做外交官的父親,所以讀了幾年日本書,現在他的父親在南京,他的哥哥也走了,他今天看見他,裝做不認識,卻了解他給日本憲兵當翻譯的意義了。他説,這些都是可感激的人——偽裝的漢奸翻譯,和不動聲色的老巡官,還有,就是他的勇敢的元芳了。

  這些雖不是什麼海誓山盟的話,可也是夫妻間的一番情意啊!她才十八歲,十八歲的勇氣是可驚的。她確是這麼一個人,嬌小文弱的外形,事事都能遷就別人,但是臨到要面對現實的時候,她卻有無比的勇氣!就拿她演話劇的天才來説吧,——她和志雄不就是因為演戲才認識而結合的嗎?她不輕易答允做什麼事的,可是學校為了要演話劇捐款,請她演一角,她就答應了。排演的時候,沒人看出她的才華和特點來,但是到了臺上,她的發揮竟使同學大驚,她是次女主角,風頭卻幾乎要壓過女主角了。志雄是記者,給她照相,從此認識了她。他們頭一年訂婚,這一年,她高中還沒畢業,就提前結婚了。

  小小的新娘,未來的母親,就要和丈夫離別了。看看,她居然能懷著五個月的身孕,獨自把丈夫送走,也不曾和任何人商量。她的母親和娘家人都在天津,只有她和志雄住在北乎,所以她是一個人送志雄到車站去的。

  志雄穿著短裝,戴著鴨舌帽。她穿著肥大的藍布大褂罩在棉施上。演話劇時跟秦媽借來的一件肥粗藍布褂,忘記還給她,現在竟派上用場。藍布大褂雖然是北平人的不分等級的衣裳,但是在剪裁的樣式上,總還是有些不同的,要不然她為什麼要跟秦媽借呢!秦媽的那件,是肥袖口、矮領、下襬肥大,可是沒有開叉。現在她穿上,就成了個四不像,不像學生,不像太太,不像鄉下人,不像……志雄看來也是有不明身份的感覺。

  他們心裏很緊張,表面上可裝著沒事,安詳地踱進了東車站。志雄手上什麼行李都沒有,就仿佛他是個買賣人,上天津提貨去了。他們倆都沒有多説話,沒有珍重道別,沒等車開,她就匆匆離開車站了。

  志雄囑咐她説,等他一離開北平,她就立刻回天津娘家去,免得剩她一個人,他走了都不放心。可是時間撥弄命運,真是不可預料的事。她當初為什麼不聽志雄的話呢?她太大意了嗎?實在她不是大意,而是有些事還沒有料理好,所以她才又多留了兩天。

  兩天,只是多留了兩天,命運安排出另一個場面了。

  她從火車站出來,心情還不是輕鬆的,因為她不知道在火車開出以前,志雄是不是有被發現的可能。她回到空洞的小小愛窩裏來——志雄給起的名——,摸摸索索地又做了些事,心情雖然興奮,身體可很疲倦,要她當夜趕回天津,實在也沒有這個必要,她要好好休息兩天,把幾個小包袱去寄存的寄存,送人的送人。而且,也不要讓鄰居看到這夫婦倆突然失蹤的謎,所以她要儘量裝著沒事人似的,還在閒蕩呢!

  但是第三天的晚上,日本憲兵就又來搜查了,她不記得是不是頭兩天來的那個,總之,搜查不到志雄後,幾隻高統大皮靴對她一陣踢打,她抱著肚子在地上打滾,下意識地要保護她自己的肚子。那是多麼驚險的一幕!這一幕沒讓志雄趕上,卻讓她趕上了。

  沒有人告訴日本憲兵,她是一個孕婦,即使告訴了他們,她就可以避免這一場傷害嗎?不要怪任何人,即使讓她今天再遇見這些當年的日本憲兵,也不會懷著恨意的。經過這許多事情以後,什麼都不值得她去恨了。

  她沒有被踢昏過去,身上、腳上的青傷也不多,仿佛肚子上挨了一腳,可是當時感覺好好的,她也就不在意了。鄰居們在日本憲兵走了以後,跑過來了,好心的老太太把她扶到床上去,她還笑笑説:“沒關係,姥姥,沒關係,您瞧,我也沒受什麼傷。”她這麼説,眼睛裏可有了淚,但她必須説明,那淚不是疼痛的、受了淩辱的淚,或者恐懼的淚。那只是挨踢時,過度地緊張,不知不覺流下來的。只要志雄走成了,這些事,她都承受得起。

  鄰居姥姥給她倒了一杯白糖水,要她喝下去壓壓驚,並且勸她在床上躺下來,恐怕動了胎氣。可是她不聽,她一再地説,沒受什麼傷,就又滿屋地收拾殘局,被翻亂的書籍,扔了一地的紙片,敞開的壁櫥門。但是等到夜半,她感覺到渾身在酸痛,痛在肩胛,痛在後背,痛在腰際,終於痛得她不可忍耐時,流産了。

  當她被送進醫院時,第一件事就是囑咐她的朋友,不要寫信到天津告訴她的母親。母親這麼老了,哥哥也在不久以前離開天津到南方去,她怎能使母親再惦記她呢!

  流産下來的未長成的胎兒,是一個男孩子。如果她當時送走了志雄,立刻就回天津娘家,可能她今天是一個大學畢業生的母親了!劉家的小倉多大?才十歲不是?十歲就那麼大個子了,要是二十好幾的大小子得多高?唉!她簡直想不出自己如果做了一個大學畢業生的母親,是個什麼樣兒?該接受預備軍官訓練了,穿著整齊的軍裝,雄赳赳的,見了人就淘氣地敬個軍禮。也許已經受完了軍訓,準備要出國了,做爹媽的在忙著張羅那要命的保證金,那是多麼不同的情形呢!但是,當年就是因為她略一散懶,便失去了兒子,失去了——唉!失去了那麼一大段年月。只是因為她遲兩天回天津去,日本兵就來搜查了,找不到志雄,拿她出氣,她受了足踢拳打的委屈。還好,不太厲害,只是把她今生唯一的兒子踢掉了。

  當她由醫院出來,就獨自回天津娘家了。她虛弱不堪,除了療養以外,什麼也顧不得了。

  向老母親説了自己流産的事,一半真實,一半隱瞞。所以她的老母親只知道女婿到“咱們那邊兒”去了,女兒一個人不小心,扭了身子,所以流産了。她一向孱弱,母親相信一扭腰就會流産的,卻不知道她的小小的、不到二十歲的女兒,是被日本人踢打得流産的。

  蠟燭不知是哪家的出品,簡直不行,受到熱,就彎彎地垂下來,而且熔化得這麼快。元芳把蠟燭捏直,心中又不由得想,自己的一生就像這根燭似的,禁不住別人的一點點感情,就把自己犧牲了。

  她記得母親的哭聲,那是在她天津養傷後的一年。她總算勉強好了,面孔胖了起來,於是她就想到和志雄的約言,已經是超過了他們原來所訂的,她該動身了。母親原是知道她身體複元後,就要去找志雄的。但是等到這個時日真的到來,向母親提出時,母親卻哭了,她説她捨不得元芳帶著病後的孱弱,遠遠跋涉千里尋夫。於是拖下來了。拖吧,拖吧,一年年的,為了母親,拖下來了。

  眼看著自己的一些同學、朋友,都陸續到抗戰的後方去了,有從商丘走的,甚至於有人從安南走進去,各種辦法都可以走,都能達到目的。只有她,就在天津一個小學裏教教書,打發日子。

  

  到台灣來,可是大姐逼的。不,她不能這麼説,大姐是為她好,愛護她。大姐真厲害,她連大姐的一半都比不上。她也很勇敢,她的勇敢是犧牲,不是佔有。怎麼她會是這樣的性格呢?是什麼使得她這樣的呢?

  抗戰勝利以後,所有的親友都回家鄉了,大哥回來了,姐夫回來了,只有志雄,遲遲不歸。

  長時間的別離,似乎習慣了,所以,她並沒有急著催促他回來。他也有好多理由:機關的事情料理不完、又小病了一場、交通工具還沒有合適的、老長官約他一道走,……一直到有一天,大姐證實了志雄在四川又成了一個家,事情才變得不簡單了。其實,這在抗戰那幾年,算不得是什麼稀罕事,可是輪到誰是那被棄的女人時,誰也受不了。

  志雄終於回來了,歉疚地站在她的面前。他還是那樣英俊,顯得更成熟了,但是對於她卻陌生起來。她本想保持著一份可怕的冷靜,來對她的愛和恨報復,但是當大姐不顧一切地,幾乎是破口大罵時,才把她原想矜持的冷靜打破了。大姐指著志雄的鼻尖,把他好一頓罵,他除了靜聆以外,還能怎麼樣呢?

  大姐的尖銳的罵聲,最初是連她都覺得過意不去了,並不是因為罵的是她的丈夫,他本來是對不起她的,她只是覺得,他剛才回來,又帶著歉疚,而且面對著這麼一個龐大的娘家勢力。可是當大姐忍不住在母親的面前,揭發了一件八年的秘密時,她才也忍不住地號啕大哭了。大姐最後流著眼淚説:

  “志雄,你知道元芳為你受的什麼罪嗎?”

  “大姐,我知道在淪陷區的人過的是什麼日子,艱苦的煎熬。”志雄歉疚地回答説。

  “艱苦的煎熬?那算得了什麼?要講起衣食住來,我倒可以説,我們都沒受什麼苦,物質的供應,可能比抗戰的後方還好些。可是,你要知道,元芳在你離開北平的第三天,就受了一次大傷害,這可不是人人都受過的,可是元芳受了,就是為了你……”

  元芳想攔住大姐不要説,可是大姐的話像洪水般地衝了下來:

  “是日本憲兵把她的孩子踢掉的,你以為她真是自己扭了腰流産的嗎?日本憲兵踢她打她,為的是找不到你,你知道嗎?那時只有她一個人在北平,為了你!都是為了你!她不但沒跟你説,也不敢告訴母親,一個人在醫院裏養傷,傷養好了,才不哼一聲地回天津來。志雄,那年元芳才多大?才十八歲啊!你對得起她嗎?你死一百次都對不起她!”

  大姐哭了,母親哭了,志雄也哭了。元芳在八年前這件事發生的當時,都沒有哭過一聲,現在她也哭了。她哭倒在母親的懷裏。母親顫抖乾枯的兩手,不住地摸撫著她的面頰,她的肩胛,她的後背。只有這種愛永無變更,其餘的愛,都是靠不住的。

  他回來了只有十天,忍受著大姐的嚴厲的指責,毫無怨言。他曾不止一次向她哀求説:

  “那女人,總算是生了三個孩子了。容我慢慢來,我總會想個妥當的辦法就是了。”

  彎了,彎了這根蠟燭又彎了。大姐也罵她,罵她的話很對:

  “元芳,你就是那麼窩囊,那麼直不起身子來!”

  這是當她把志雄放回四川去解決事情時,被大姐罵過的話。大姐怪她不跟志雄到四川去,因為大姐恐怕志雄會一去不回,可是她就禁不住志雄的哀求和諾言,她就是直不起身子來,她是變得太懦弱、太不夠積極了。

  大姐的預料一點也不錯,志雄沒有回來。他來信説,應朋友之約到台灣看看,所以他一個人匆匆赴臺,一時就不能回天津了。解決婚姻的事,也沒有再提起,就仿佛他真是一個大忙人,事業重於一切似的!想到這兒,她有點兒恨,重重地把那根彎腰的蠟燭直起來,唉!用過了力,它竟又倒向另一邊。

  大姐鼓勵她到台灣去。實在説,大姐的主意並不錯,她説:

  “小妹,拿出點勇氣來!追到台灣去,兩個太太也沒關係,總有個先來後到,你的名分大!”

  她自己並沒有勇氣,可以説,完全是懷了大姐的勇氣坐上美信輪的。如今和大姐關山遠隔,音信全無。如果大姐知道她在台灣這十幾年的經過,最近的變化,大姐會怎麼説?

  想起大姐,她滿心懷念故鄉天津。早晨的煎餅果子。冬天的辣蘿蔔。日租界,英租界。回力球場,不同的情調。母校耀華中學的師友們。大姐的尖銳的眼光,母親最後的慈容。……可是她一個人來到台灣已經十幾年了,這一切也只有留在記憶中了。

  她只寫過兩封信給大姐,報告在台灣的生活。她説他來了,那個女人還沒有來,請母親和大姐放心。她説志雄帶她玩了幾處地方,風景不錯,第一次洗溫泉澡。她説這裡樣樣都好,就是言語不通。跟著,音信不通了。天津家裏的人,如果都還活著,她們一定以為她和志雄一直住在一起,或者會猜想説她不定生了幾個孩子了呢!唉!就讓她們那麼想也好,不然母親會愁死。

  其實不到一個月,四川的那個女人就來了。她真懶得再費心思去想那個女人和幾個猴崽子的事!真奇怪,無論怎麼算,她都是先來的,可是怎麼就老有後到之感?就是因為那個女人多生了幾個孩子的緣故嗎?那四川女人真能生,下貓似的,一年一窩!她帶三個來,又生五個,八個孩子!嘖嘖!志雄被壓得喘不過氣來,顧了那頭,就顧不了這頭。其實他連那頭也顧不過來了,為什麼還要不斷地生?是愛情嗎?嗤!

  

  她重新執起了教鞭。在台灣教小學,對於她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注音符號是她的拿手,發音又正確得一絲也不差,所以朋友們常跟她開玩笑説:“元芳,你可是得吃得喝了!”

  她一直是和那女人分住的。其實那女人何必擔心,她不曾用志雄一分一毫,她的生活簡單,租兩間小屋,就有很大的空間,同事們也都喜歡來她家裏玩玩。志雄的那女人鳳西,管他管得很兇,她可以在撫養八個孩子之餘,還時時追到她的住處來。粗魯的態度,生多了孩子的憔悴,他真那麼愛她嗎?

  鳳西來了,她用淡漠的眼光看她。她來了,沒有別的事,就是吵著要錢,或是小孩子生病了。志雄原來是一邊住一個禮拜的,但是在這一個禮拜中,鳳西總是要把他拖回去幾次。後來她知道鳳西的處境也很困難。一個公務員,要負擔八個小孩子的十口之家的日子,會把人過成什麼樣子。她看志雄可憐,鳳西也可憐。憐憫之心,油然而起——憐憫自己的情敵,這話真不知道該怎麼講。她常在鳳西來過之後,半挖苦他説:

  “回去吧,那邊兒熱鬧。”或者説:

  “快走吧,把你留在這兒,小心讓狼吃了!”

  無論她説什麼,他都默默不做聲。她也知道他並不是最負情負義的男人,可是到時候她就不由得要甩兩句閒話,他沉默,是無可奈何。而且她當然也知道,他何嘗不痛苦呢!

  他聽夠了她的閒話,有時她也不忍心了,會拿出一塊花布,幾個罐頭什麼的,對他説:

  “拿去給孩子們吧!”

  她知道,他回到那邊去,少不得也還要聽鳳西的一頓數叨。

  幾年來,志雄變得消沉多了,當年的活潑,一點也沒有了。她為了憐憫他,也就不跟他計較,隨他自由來去,閒話也沒有了。夫妻間的情義,日漸淡薄。當五年前她租了劉家的一間四席半小屋住下以後,志雄就很少來了。十天來個三四趟,來了也難得住下。劉太太跟他開玩笑説:

  “你們這是三七分賬呀!”

  “他就是十天裏來個兩三趟,我也不留他住下。”

  的確,夫妻間的情義,到了這個地步,可以説完全沒有了,只是個空名而已。

  元芳到劉家來,小珊生下來剛五六個月,白胖的娃娃,一下子就使她生了愛心。反正一個人閒著也沒事,小珊就有一半的時間是在她身邊長大的,不用説,認她做了乾媽。

  想想小珊,真使她想念,明天一定要去一趟劉家了。早兩天聽説小珊不舒服,不知道好了沒有?她的媽媽是不太注意孩子們的飲食和冷熱的。自己住了五年的那間小屋,不知道又租出去了沒有?劉太太説是孩子大了,屋子不夠住的,不預備出租了。可是她知道,奉公守法的公務員,一下子少收入幾百租金,是不簡單的哪!唉!五年!一個人躲在那間小屋裏,煮一頓,吃三頓,那叫什麼日子呀?就像今天似的,剩菜總是爐上爐下地端來端去。

  去年她發高燒,發著囈語,劉太太急得把志雄找了來。他來了,就像探望一個遠房的妹子,沒有愛情,沒有關心,那麼,她期待的又是什麼呢?

  她病後軟弱,全靠劉太太的幫忙和小珊的安慰。身世淒涼的感覺,忽然因為這一次的病而加濃了。

  有一天,當她一個人又把一碟剩菜從廚房端進飯桌上時,忽然興起了一個從未有過的念頭:跟志雄離婚。

  那天她的頭原有點發昏,懶得去廚房弄吃的,可是她總得打發她的胃呀!她真希望這時有誰在她的身旁,自動地為她服務,可是劉太太在忙孩子的午飯,她也不能老麻煩人家啊!只好自己從床上起來,把床頭上的虎標萬金油打開,搽了一些在頭上,才到廚房去的。頭上涼颼颼的,倒仿佛清醒了。當那盤剩菜扔在飯桌上,她頓一下把自己甩到椅子上時,忽然想:為什麼我要把自己的名字上加一個別人的姓,而過著這樣的日子呢?

  這個念頭是來得這麼突然,決定得又是這麼快速!她忽然想到那尖銳性格的大姐。要是大姐知道她這次這麼勇於下決心,會對這一向懦弱的妹妹,有什麼樣的感覺?因為連她自己想起來,都意料不到呢?她沒有跟任何人商量,就在下一次志雄來的時候,攤開了牌:

  “志雄,我十八歲跟你結婚,我們總算是二十多年的夫妻了!如果我在今天這樣的處境之下,跟你提出離婚的要求,你總會覺得這對你、對我、對她,都很合適吧?”

  這突如其來的提議,怎不使志雄驚奇呢?他當時沒有立刻回答。他對她的談話,原已經習慣以沉默來應付了。可是這回不同於往回,元芳説完了以後,是在等著他回答的,她眼睛注視著他,沒有放鬆的意思,不是在開玩笑啊。

  志雄不能不開口了,是經過了痛苦的思慮,他才結結巴巴地説:

  “元芳!你這樣會使我良心受到譴責的!我一直在想,怎樣賺到更多的錢,使雙方的生活過得更好些。”

  誰知志雄説完這些話,倒哭了。是流的二十五年來的良心的眼淚嗎?

  哼!元芳想到這兒,不由得冷笑了一聲。燭光更亮了,是怎麼回事?原來是燭芯快燒完了,所以火苗伸得老長老長的。哼!她那天也像這根快燒完的燭芯吧,居然對志雄那男子漢的軟弱的哭泣,完全不放在眼下,她也把脖子伸得老長老長地,冷笑著説:

  “這不是物質生活的問題,而是精神的。唯有離婚才可以減輕,——甚至可以説,解除雙方這種精神的負載。”

  “拖”這個字眼兒,現在想起來,才知道是這樣的可怕,她在抗戰時候,拖延了八年,勝利後,他們又共同拖延了十六年,加起來,一個世紀的四分之一過去了。她知道志雄還想拖的,他絕對不願意離婚,他不是那樣沒有良心的男人。但是這回卻是她下了決心。

  離婚簽字的那天,她沒有驚動許多人,在台灣,她有什麼親人呢?如果連志雄都算不得是親人,她就連半個親人也沒有了。

  劉太太是她的見證人,他們一起到法院去公證離婚。劉太太一上車就哭了,稀裏嘩啦,哭得像個淚人兒似的。到了公證處,劉太太還不停地哭,她卻在好笑地想:劉太太,你是怎麼回事兒?你不是還勸過我離婚的嗎?唉!軟弱的女人,嘴硬心軟的女人啊!

  更可笑的是公證處的法官,大概看見她反而給劉太太擦眼淚吧,鬧不清誰是這離婚劇中的女主角,竟問劉太太是不是一切都決定了?她這時不得不挺身而出,表示願意立刻簽字離婚的是她。

  她的心情,在當時竟能達到靜如止水的程度,是經過二十幾年的磨煉嗎?

  

  小珊,她要感謝這個小女孩,是小珊促成她的第二次婚姻的成功。成功?她敢説這是一次成功的婚姻嗎?

  遇見俊傑,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他有五十歲了,北方農家讀書子弟出身,離鄉背井也有二十多年了。抗戰時足跡走遍西南,有的是年輕人的壯志。後來來台灣。不知道是年紀大了,還是一個人離家太久了,單身宿捨得伙食,吃得他倒了胃口,有時就不免到老同事劉先生家來坐坐,喝喝酒,講講北方的老日子。逗著小倉、小珊玩笑,也不免會搖頭唏噓,原來他在北方的鄉下,還有著三十年不見的老婆兒女呢!所以他也認了小珊做他的乾女兒。

  他們的認識,便是如此地自然,她沒有和志雄離婚前,他們就認識了,但是決無情債,也沒想到有一天會跟他結婚。

  俊傑是一個樸實坦爽的北方人,他知道元芳的身世,只有同情她,尊敬她。元芳在離婚以後,並沒有想到再婚的事,只是她恢復自由身以後,也有些朋友向她開玩笑,説要給她介紹男朋友。俊傑也有這樣的誠意,他認為他的老朋友一位立法委員要續弦,是最合適元芳不過的,但是在俊傑陪著他們一起玩過兩次以後,元芳説什麼也不肯再去將就那第三次了。

  元芳覺得她和那位立法委員,有説不出的距離。她聽不慣他的江浙口音;她儉省慣了,並不以為他的幾棟租給外國人的高房租,對她有什麼重要;她一生無子女,卻要她過去管理一個瞪著十隻眼睛的五個孩子的家庭。這種種在她都是像另一個枷套在她的身上,不自在得很。她想,就沒有人能了解她的心情嗎?連俊傑,也在勸解開導她,他像長兄般的,兩手握住她瘦弱的肩腫,溫和地説:

  “元芳,你受了這麼多年的委屈,應該有個歸宿了。我的這位老朋友,脾氣好,資歷好,家境好……”

  “別説了!別説了!”不知道是不是俊傑有力的手掌握住了她的肩頭,使她觸到男性的力量,還是那兄長般的語氣,有一種保護的力量。她竟像一個任性的女孩子發了脾氣,接著是哭倒在他的懷抱裏。

  咦?亮了!好了,燈來了,風停了,鄰居的狗也在叫了。把蠟燭吹熄吧!不,不要,反正已經剩了一小截,隨它亮著,隨它滅。

  她站起來,伸了個懶腰,愣愣的,不知道現在該去做什麼。思潮在那個東車站、日本憲兵、四川女人、立法委員裏浮沉,還沒回到颱風過後的現實來。她一眼看見一封信擺在碗櫥裏,是曼麗從花蓮給她來的信,她在晚飯前剛收到,幸虧是在俊傑走了以後,否則的話,讓俊傑看見,多不好意思呀!曼麗是她在台灣唯一耀華同班的同學。她深深地責備元芳,為什麼離婚?因為丈夫另有一個女人,所以才離婚,但為什麼又跟一個大陸上有了太太的男人結婚呢?為什麼甘受這種欺蒙呢?曼麗問了一連串的“為什麼”,非要她寫信答覆不可。

  總得答覆曼麗的,總得使曼麗懂得她今天的心情。她是要對曼麗這樣説:曼麗,我一生最好的年齡,犧牲在一個無望的等待上,二十五載芳華虛度,我是多麼地委屈!現在我終於拾起完美的家庭生活了。曼麗,我要你慶賀我,卻不要你責備我。我是被欺蒙了嗎?不,並不像你信中所説的。

  俊傑在婚前很坦白對我説:“家有老妻,生死未卜。”他已經五十歲了,還住在單身宿舍裏,吃著伙食團的又冷又硬的包飯。我呢?二十幾年來,始終沒有個定局。我和俊傑的結合,是基於一個同樣的感覺:我們如何渴望過著“家”的生活。兩次婚姻的際遇,會被人怎樣地批評,我也顧不得了。

  《聖經》上説得對,“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在婚姻的戲劇中,我兩次扮演了同齣戲中的不同角色而已。我不怨誰,我珍惜的是每個早晨,每個黃昏,這充滿了家的溫馨的生活。煮魚湯別忘記放兩粒他愛吃的花椒,六點半聽見門鈴響,第一個菜剛好下鍋,無論風雨寒暖,等待,總不會落空的。別擔心我這齣戲還沒有演完,以後可能再會遭遇到什麼不幸,也別説我不夠理智。那一年在北平東車站送別的我才十八歲,今年我四十多了!無論如何,我是等待過二十多年了。……

  燭芯燒完了,閃著閃著,掙扎地閃著最後的火光。但在電燈的光明下,它也算不得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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