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説:《羊城晚報》的陳心宇至今記得1996年的一天,一位陌生的企業家來到報社,拿出一張一百萬元的支票説:“我願意資助貧困的大學生受教育,請你們幫助我操辦這件事。請不要披露我的身份和姓名,我不想借此做任何宣傳。如果有朝一日,受助的學生經濟狀況好轉了,如果他(她)願意,希望他(她)歸還這筆錢,用以繼續資助其他人,但這完全是自願。”
陳心宇:他説只要我不破産,我一定會每年資助一百萬給貧困大學生的一個助學金。那麼希望這筆錢呢,能夠資助他們完成大學的學業。然後也希望他們將來有能力的時候呢,能夠用他們這個錢加入到我這個行列,能夠重新去資助那些有困難的大學生。那麼在過去的六年裏面,她就果然是實現他自己的這個承諾,每年定時他就把那個錢匯過來。
張越:你當時知道你能夠拿到這個助學金的時候,高興嗎?
林倩雲:高興,肯定高興,因為我不用再去休學了嘛!
張越:你還記得當時你們就是拿這個錢,而且還簽了這麼一個道義契約,當時簽的時候,拿錢的時候的情景嗎?
林倩雲:一九九八年十月份,《羊城晚報》召集所有申請這個助學金的人去開一個大會,還説了道義契約。大概知道它的意思,所以簽的時候是排隊來簽的,根本沒有去看的。
張越:前面這幾條我覺得對你來説肯定……
林倩雲:沒問題。我會勤儉、求學,然後我會把這個錢用於我努力學習。但最後一條:根據自己的這种經濟能力有可能的情況下把錢還回去,讓更多的人享受,如果沒有可能就算了。
張越:尤其是它上面提到説這份文件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也就是説如果你不照著這個做也無所謂。
林倩雲:對,這個錢我肯定會還的。但現在有它幫助我覺得我很幸運,也很感激那個企業家。
張越:那以後你就一直每個月都能拿到這個錢嗎?
林倩雲:可以呀,一個月四百塊錢。第二年就沒有這個打算再去申請,那時候不是很緊張了嘛。因為我已經又找了家教做,還有在學校又勤工助學,那時候就兩個加起來相對而言就松裕了很多了。我覺得自己能夠過下去,就可以多一個機會給別人了嘛。
張越:可是拿這個錢多好,拿這個錢你上學的時候你就可以比較舒服,不那麼辛苦、不那麼憂慮、不需要去幹那麼多活。
林倩雲:我覺得這個錢,我拿得越多我當然是還得越多嘛。但如果我還不知道未來是怎麼樣的,我也不想這麼長時間去承受這種心理壓力。反正自己有能力可以了,不需要人家幫助就最好了嘛。
張越:實際上你從拿這個錢的那天起,就是每一分鐘你在心裏都是非常確定的,就是這錢你肯定是還的。
林倩雲:對。雖然人家説不用你還,但是你畢竟是用了人家的錢。但是我覺得,借了人家的東西就要還給人家,很正常的嘛。
張越:拿了這個助學金,又有好幾份勤工儉學的活,這樣都加起來經濟上寬裕點了,你後來吃的穿的好點了嗎?
林倩雲:都差不多。如果高興的時候考得好成績,就自己獎勵自己吃一頓好的。
張越:吃什麼呀?
林倩雲:吃一點肉呀什麼的。
張越:你知道現在的女孩子,我都很少聽見哪個女孩子説:“我吃一個饅頭”,我更沒聽説哪個女孩子説:“我吃兩個饅頭”,大家吃得很少了。你看你這麼瘦小,你個不大的一個女孩兒,你會説你“我吃倆饅頭”,我覺得你肯定真的是吃得特別素。
林倩雲:上了幾堂課,還沒下課就肚子餓了。我覺得這個對我來説不是太重要吧,我能夠熬下去。我覺得最重要的是精神的支持,餓一下又不會死人。
張越:不過説起來這個貧窮它不光給你帶來的是你可能吃不好、你穿不好、你沒有錢去買很多東西,還可能不光是這樣,它還會給你別的東西,帶來一些傷害,感情、心理這些。
林倩雲:對。那時候就覺得自己始終是有一點自卑感哦,反正自己是這樣了,也沒有什麼其他的辦法是不是。
張越:但是一個人不能光在自卑當中生活,那他就沒法活。他肯定得有自己心裏的動力,自己能肯定自己的地方。你當時的那種動力和自我肯定的東西是什麼呢?
林倩雲:作為我家我能考上大學有一種自豪感,這麼辛苦才有了這個機會真的不能隨便放棄。而且那時候軍訓嘛,軍訓不是唱那些歌嘛:“堅持就是力量”。那時候,自己靜下來的時候腦海裏面都會有時候浮現這些歌,就覺得只要堅持下去就沒問題了。
張越:你看別人唱那些歌的時候,可能我們唱那些歌的時候就是走個過場兒。反正就讓大家一起唱了,你就一起唱了,唱完不會往心裏去。你會把這些歌當成你自己心裏的一個力量。
林倩雲:可以。
張越:你後來還做義工嗎?
林倩雲:有,在那裏找到一種精神的寄託。自己有能力幫別人,就好像人家幫你一樣的,那種感受很深的。
張越:你給別人付出過好意,而實際上也在接受著你不認識人的給你的好意。
林倩雲:對。
解説:艱難的大學生活終於結束了,林倩雲在這期間共接受仲明基金5000元錢,儘管沒人催她還錢,這筆錢卻成了小林心理上一個沉重的負擔。
張越:你畢業的時候高興嗎?有一種你這麼艱難讀這個大學,有沒有一種終於我總算……
林倩雲:有,終於可以自己去找工作了。而且就是説,距離這個願望都比較近了嘛。
張越:什麼願望比較近了?
林倩雲:就是説要最快的速度去還這個債,第一個要完成的就是這個事。
張越:為什麼呢?又沒有人催你還。
林倩雲: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是我自己就是每天都會有這種無形的壓力的,靜下來的時候會有這件事浮現出來的。其實我簽了這個道義契約,就是説已經承諾了把這件事做下去。對我來説,對自己的一種解脫可能是説。
張越:就是怎麼這麼大的壓力,要用到解脫這個詞?
林倩雲:其實開始的時候只是還這個錢,但後來深刻地去想,就覺得其實不光是錢的問題。他不是只是叫你去還錢,他其實最終的目的是想把他這種精神去發揚,社會上有更多的人去像他這樣幫助其他的人。好像想通這個問題,就覺得好像其實做人都挺有意思的。其實很多事不光是説為了錢,人最大的都是精神的滿足。
張越:其實你還這個錢不光是因為你自己守承諾還錢的問題,而是一個你還出一份錢,就意味著你同時可能又造就了另外一個學生。你多長時間還上的?
林倩雲:一年以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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