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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諺決:話説三遍淡如水,動作三遍不覺美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08日 10:26


《青梅煮酒論英雄》

  中國戲曲的一系列藝術表現手段(唱、念、做、打;手、眼、身、步等)是真與美結合的産物。在實踐中運用起來,應注意其優美、完善、純真、準確的特性。比如一個身段動作,有時就能使演員富有説服力地表達一種概念,使身段動作能成為言語的代替品。有時一句唱腔、一個眼神、一個亮相……運用得恰切,就能為舞臺人物美好的性格塗抹上濃麗強烈的色彩,而同時這些不同的表現手段,就像一顆顆珍珠一樣閃耀著光彩,被觀眾所喜愛。


《玉堂春》

  中國戲曲具有高度藝術技巧的表現形式,精確、簡練、概括、誇張,富有強大的表現力。任何一種表現形式,除了給人高度的美感以外,同時要十分生動地表現人物的心情,尤其要能使具體人物在特定情景中表現出特殊的心理活動。

  “做忌數見,疊見生厭”,演員在運用許多藝術手段時,要使人找不到一種表現形式是游離於人物思想感情之外,而專事博得掌聲的技巧炫弄。比如身段動作,不動則己,一動就能讓人得到一個極強烈、極深刻的印象,要使劇場上千的觀眾都能看到和感覺到角色細緻的精神活動,這就要求演員在調動藝術手段塑造舞臺形象時,要簡潔、恰切。


《桃花村》

  藝人常説“話説三遍淡如水,動作三遍不覺美”,再美的表演程式,演員如果一味無目的地賣弄。觀眾也會討厭膩煩的。同時會由於表現形式的不洗煉,而削弱了其自身的表現力(要説明的是,中國戲曲的程式動作有對稱、重復的特色,那是由三面觀眾的舊的演出形式決定的,目的是為了讓觀眾看清,這與本文所提的賣弄、濫施不同,應做別論)。

  藝人説“表演法門,最忌濫施”,演員在使用藝術手段刻劃、表現人物時,不當做的做了,當做的沒做,該做夠的沒做夠,該少做的卻又做多了、做過了……凡此種種都叫濫施。無論唱、念、做、打,多則龐雜臃腫,少則偷工減料,過則失真走味,要做到不多、不少、不過,才算恰到好處。

(編輯:史冬蓮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