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子能機構要求伊朗在10月底前澄清其全部核活動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13日 20:04)
CCTV.com消息(新聞聯播):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12號通過決議,要求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加強合作,在10月底以前採取必要行動,澄清其全部核活動。
決議説,伊朗應表現出“充分的透明度”,以使國際原子能機構全面了解和核實伊朗的核計劃,包括其濃縮鈾計劃的“全部歷史”。
伊朗此前曾多次表示,反對為公開其核計劃設定最終期限。伊朗代表在決議通過後表示,伊朗將重新考慮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合作。
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將在11月召開的會議上討論伊朗履行這一決議的情況。據認為,如果屆時理事會會議認定伊朗沒有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充分合作,伊朗核問題將有可能被提交聯合國安理會。
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在會後表示,希望所有問題都能在11月理事會會議之前得到解決。
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和其它國際組織代表張炎大使在當天的發言中表示,中國主張以對話與合作的方式,在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框架內妥善解決伊朗的核問題。
責編:陸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