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
央視國際 (2002年11月04日 20:10)
央視國際消息(新聞聯播):新華社今天全文播發中共中央關於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係,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發展、保持農村穩定的制度基礎。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允許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是農業發展的客觀要求,也符合黨的一貫政策。當前農村出現的土地使用權流轉,多數反映了生産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總體上是健康的。但是,一些鄉村推行的土地流轉,存在不少違背農民意願、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需要引起足夠重視。這些問題如不加以糾正,將引發許多矛盾,甚至動搖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為了引導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健康發展,現就農戶承包地(指耕地果園和魚塘)使用權流轉的有關問題下發通知。
通知共分四部分:一 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要在長期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前提下進行。二 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三 規範企事業單位和城鎮居民租賃農戶承包地。四 加強對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領導。
責編: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