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調查工作基本完成,國務院近日通過了調查組提交的事故調查報告。
經調查,這是一起因南丹縣大廠礦區非法開採、以採代挖、濫採濫挖,礦業秩序混亂,違章爆破引發特大透水的重大責任事故。
去年7月17日淩晨3時左右,廣西南丹縣大廠區龍泉礦冶總廠拉甲坡礦3號工作面進行爆炸作業,隔水岩體被擊穿,積水大量涌入拉甲坡礦,淹沒3個工作面,並淹沒相鄰的龍山礦2個工作面、田角鋅礦1個工作面,造成81名礦工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千余萬元。事故被新聞煤體披露後,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派出了以國家經貿委主任李榮融為組長的國務院工作組和以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局長張寶明為組長的調查組前往調查。
調查報告指出, 事故責任單位龍泉礦冶總廠名為集體企業,實質上是個體民營企業。該企業法人代表黎東明利用龍山礦、拉甲坡礦,通過向縣辦的富源礦業探採有限責任公司承包探礦工程,以採代探,進行非法開採,大肆謀取非法利益。
調查報告指出,該地區一些地縣領導貪污腐敗,與礦主相互勾結,一些非法礦主以礦養黑、,以黑護礦,非法開採,為獲取暴利,不顧礦工生命安全。事故發生後,又串通一氣,隱瞞事故真相,性質極其惡劣。
原南丹縣委、縣政府領導萬瑞忠、唐毓盛、莫壯龍、羅紹章、韋學光等人,因隱瞞事故、濫用職權和涉嫌受賄已被逮捕,原河池地委書記莫振漢、行署專員晏支華隱瞞事故、涉嫌受賄等以及原行署副專員張國輝涉嫌受賄由檢察機關繼續審查。鋻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王漢民對此事件負有領導責任,國務院決定對其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對於這起事故中的涉黑、涉惡、經濟犯罪等問題,有關部門將繼續深入調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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