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共同開發攔截導彈 日民眾稱此舉違反憲法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25日 07:5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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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安倍晉三24日宣佈,日本政府在當天舉行的安全保障會議和臨時內閣會議上決定,日美從1999年開始共同研究的導彈防禦系統中,新型攔截導彈從明年起轉入共同開發。小泉內閣的這一決定出臺後,不少日本民眾擔憂,這將違反日本和平憲法。
據日本共同社24日報道,日美共同開發的新型攔截導彈是“宙斯盾”驅逐艦上配備的防空導彈“標準-3”的改進型。與“標準-3”相比,改進型作戰範圍擴大一倍,命中率更高,可以攔截裝有誘彈的高性能彈道導彈。日本將負責開發保護不受大氣摩擦生熱損害的前錐體以及第二級火箭發動機等。美國方面除了彈頭部分之外,主要負責整個系統的設計。
2006年度,日本計劃撥款2800余萬美元用於“標準-3”改進型的開發。改進型預計2014年開發完畢,2015年開始生産。在今後9年間,日方將承擔10億至12億美元的開發經費,美國將承擔11億至15億美元。
據報道,安倍晉三表示,在當前國際形勢下,日本有必要保護國土不受導彈襲擊。輿論分析,朝鮮半島核僵持狀態目前仍沒有緩和跡象,這是導致日本政府投入導彈防禦系統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日本外相麻生太郎22日表示,擁有核武器和軍費開支不斷增加的中國正對日本構成“相當的威脅”。
消息傳出後,很多日本人認為這一決定違背了日本和平憲法。日本憲法明文規定日本不得進行軍事開發。
同時,日美聯合導彈防禦系統的成果將被出售給美國,這也意味著日本將違反其嚴格的武器出口禁令。但是,日本歷任官房長官都曾經警告日本早晚將必然違反這一禁令。(新京報)
責編: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