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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改革程序探析:日本“入常”路漫漫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19日 16:12)

  國際在線消息:最近一段時間,聯合國安理會的改革和日本“入常”問題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不僅在聯合國各成員國之間引起了各種爭論,而且在民眾間也出現了各種不同反響,甚至引發了一些激烈行為。其實,在我們情緒激動的同時,更應該去了解聯合國安理會改革的程序問題,其中包括日本“入常”需要經過哪些程序才能夠實現。這樣,我們就能夠比較理性地看待這件事。

  聯合國安理會的改革在冷戰剛剛結束之後就開始醞釀,其中最主要的內容就是擴大安理會的席位,特別是“是否增加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成為世界各國最為關注的問題。在聯合國安理會的歷史上雖然也曾經有過席位的擴大,但是增加常任理事國的問題卻從來沒有發生過,聯合國憲章中對此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和現成的操作規程,所以如果安理會的改革中涉及常任理事國席位的擴大,就需要制訂一些新的規則,目前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的會議實際上就是在圍繞如何形成和制訂有關的新規則而進行激烈的討論。不過,我們可以根據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選舉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的規則和慣例來大致推斷安理會擴大所遵循的一般程序。

  聯合國增加安理會成員的主要步驟

  第一,由聯合國大會通過具體安理會改革決議,詳細規定擴大安理會成員的原則、性質、名額數量及其地區分配、産生方法及操作程序;第二,按照決議所規定的具體程序來操作,一般應該在聯合國大會上經全體會員國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同意,從參加競選的候選國中選出新理事國;第三,修改聯合國憲章,將安理會機構的變化寫入憲章,如果要增加常任理事國,則會將常任理事國寫入憲章。

  然而,擴大安理會的第一個步驟還沒有完成,即還沒有産生一個詳細規定安理會擴大所循規程的決議,而不同的決議可能就會有不同的規則和操作程序。從目前來看,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根據聯合國專家委員會提交的改革報告而向聯大會議提出的報告中,提出了兩個安理會改革備選方案,即所謂“6+3方案”和“8+1方案”,前者是計劃增加6個常任理事國和3個非常任理事國,後者是計劃增加8個任期4年且可連選連任的準常任理事國和1個非常任理事國。如果聯大會議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國家贊成並通過第一個方案,那麼第二步就需要在聯大會議上選舉出新的常任理事國。按照目前選舉非常任理事國的方法,這些國家首先需要安理會的推薦,然後再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國投票選舉産生。至於新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是否也同樣需要安理會的推薦,目前並無明確規定。如果聯大會議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國家贊成並通過的是第二個方案,那麼就不存在增加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問題,第二步就基本上會按照目前已經有規定的選舉非常任理事國的規則來進行,即由安理會推薦、大會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國家選舉産生。

  不論依據哪一種方案,完成安理會的擴大後,都需要修改聯合國憲章,即需要將安理會機構的變化寫入憲章中。按照目前聯合國憲章的規定,修改憲章須經全體會員國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和安理會任意九個理事國的同意,修改後的憲章也同樣需要全體會員國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並各依其憲法程序批准,其中還必須包括現任五大常任理事國的通過和依其憲法程序批准後才能夠生效。

  現任五大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問題

  按照憲章規定,五大國對程序性事項沒有否決權,而只有對其他實質性問題才具有否決權,但是對何為程序性問題何為實質性問題本身,則往往不是特別清楚,或者説難以一一判定。不過,在安理會改革問題上,聯合國大會通過安理會改革決議,顯然屬於程序性問題,因此在這一步驟五大國沒有否決權,聯合國大會選舉新的安理會成員時,如果僅僅需要安理會的推薦,即九個理事國的同意,那麼五大國仍然沒有否決權,除非新決議規定安理會的推薦必須包括五大國的同意,那時五大國才會有否決權。至於修改聯合國憲章,目前的聯合國憲章已經明確規定五大國具有否決權。

  日本“入常”的主要步驟

  在日本“入常”的問題上,第一步,主要取決於聯合國大會是否能夠通過增加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決議,這又主要取決於是否有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聯合國會員國的贊成和同意,而並不取決於現任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中的任何一國。第二步,則要看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決議的具體規定,如果增加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必須經安理會包括現任常任理事國在內的九理事國推薦,那五大國中的任何一國都有阻止日本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權力,不過根據聯合國憲章關於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産生的有關規定,只提到了安理會的推薦權,而並沒有賦予現任常任理事國對被推薦國的否決權。第三步,當然現任常任理事國任何一國都可動用否決權,但是並不能單獨對日本一個當選國行使否決權,因為聯合國憲章的修改是為了認可安理會機構擴大後的現實,如果行使否決權而使修改後的聯合國憲章無法生效,則實際上等於不承認聯合國大會選出的所有新理事國,整個安理會的改革甚至聯合國的改革也將無法完成。這樣,行使否決權的國家可能會形成與聯合國大部分會員國的對立和自我孤立。

  根據目前的情形來看,聯合國安理會的改革將主要取決於第一步驟中聯合國大會將通過一個什麼樣的決議,日本是否能夠如願“入常”也主要取決於此。當然,各個國家仍然在圍繞這個問題進行爭論,要想通過一個能夠為大部分國家所接受的決議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作者:梁雲祥(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日本問題和國際法專家)

責編:張麗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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