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最高法院宣判國會議長丹戎沒有犯貪污罪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2日 22:42)
新華社雅加達2月12日電 印尼最高法院12日傍晚宣判曾被雅加達地方法院判有貪污罪的現任國會議長阿克巴爾 丹戎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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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最高法院當天對阿克巴爾 丹戎的最後判決是“由於雅加達上訴法庭不能證明被告犯有貪污罪,最高法院決定撤消對被告的所有指控。”
丹戎當晚對最高法院的判決表示歡迎。他認為,最高法院的判決為他競選總統鋪平了道路。丹戎是印尼第二大黨專業集團黨的總主席,也是該黨參加2004年總統選舉的候選人之一。
2002年9月,丹戎因在前總統哈比比執政期間從國庫中挪用為貧民購買賑濟糧專用的440萬美元而被雅加達中區地方法院判處3年徒刑。丹戎不服提出上訴,但2003年1月被雅加達上訴法院駁回。接著,丹戎上訴到最高法院。(記者余謙梁)
責編:揚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