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稱只有伊拉克人民才有權審判薩達姆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5日 07:44)
中新網消息:人權觀察組織對抓獲薩達姆表示歡迎,但要求伊拉克管委會不能對這位前總統進行擺樣子的公審。人權觀察在一份聲明中説:“抓獲薩達姆是值得歡迎的進展,重要的是伊拉克人民才有權審判他。但同樣重要的是,審判不應被理解為一種復仇。因此,國際法學家必須參與這個過程。”
這個人權組織還説它已經對薩達姆罪行進行了詳細的彙編,併發表了許多在其統治下侵犯人權的報告,其中包括種族屠殺罪和反人類罪。
人權觀察列舉了薩達姆犯下的一些將為之受到起訴的罪行:
——發動對伊拉克庫爾德人的種族滅絕,造成100,000平民死亡,4,000多村莊被毀;
——對伊朗軍隊和庫爾德平民使用化學武器;
——1991年,伊拉克北部和南部的起義失敗後,進行大規模殺戮;
——對南部濕地的阿拉伯人的鎮壓;
——在“阿拉伯化”運動中,強行放逐伊拉克北部的少數民族。
人權觀察稱注意到伊拉克管委會上星期同意建立一個特別法庭來審判種族屠殺罪、戰爭罪和和反人類罪。
人權觀察説,特別法庭的適用法律包括了保護被告人權利的條款,但缺乏一些關鍵條款來確保合法和可信的審判。伊拉克沒有長達若干天審判的經驗,因此必須運用國際專家在起訴種族屠殺罪、戰爭罪和和反人類罪方面的技能以確保實現公正有效的審判。任何審判薩達姆 侯賽因的法庭必須符合國際司法標準,否則將很難看出伊拉剋復興黨時期與伊拉克未來之間的差別。(春風)
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