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著手修改法律加強首相指揮自衛隊權限
央視國際 (2003年08月25日 16:26)
新華社東京8月25日電:據日本《讀賣新聞》25日報道,日本政府從24日開始研究修改有關法律,加強首相調動指揮部隊的權限,使首相有權直接調動自衛隊實施彈道導彈攔截。
日本現行的《自衛隊法》規定,調動和命令自衛隊實施彈道導彈攔截,需經安全保障會議和內閣會議決定後,首相才能發佈命令。
報道説,1999年3月,在日本能登半島附近海域發生“可疑船隻事件”時,因為來不及舉行內閣會議,首相只能用電話同每個閣僚聯絡,結果30分鐘後才下達實施“海上警備行動”的命令。
日本政府認為,有必要制訂一項首相可以不經內閣會議和安全保障會議授權就能調動和指揮自衛隊的法律,以應對突發事件。
責編: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