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報指巴勒斯坦囚犯在以監獄受"非人"待遇
央視國際 (2003年07月21日 10:18)
中新網7月21日電 法國《世界報》報道,以色列在押巴勒斯坦政治犯的釋放問題成為阻礙巴以和談的焦點。
國際人權組織于2月17日至22日在以色列及其巴勒斯坦佔領區作了深入調查,並在其調查報告中稱,巴勒斯坦人在被拘禁中遭受了“非人的”待遇。報告中列舉了大量真實案例,認為猶太國家以色列“明顯”違背了該國也曾認可的國際公約,以及聯合國大會制定的關於囚犯待遇問題的相關條款。
負責該項調查的人權組織成員中,一位是法國人權組織主席兼國際人權組織副主席米歇爾-杜比亞納,另一位是國際人權組織副秘書長菲利普-卡爾凡。他們在深入調查巴以局勢並諮詢了兩位以色列律師之後收集到大量信息,並做出結論。
自2000年9月阿克薩烈士旅展開行動至2003年4月,共有2萬8千名巴勒斯坦人被投進監獄或其他拘禁場所。到2003年4月,仍有“大約5514名囚犯,其中包括66名女性和325名未滿18歲的少年”。巴勒斯坦政治、社會和安全部門的頭腦成為首批抓捕對象,其目的是要“斬掉巴勒斯坦社會的頭”。其次是抓捕那些“最引人注目的活動分子,包括那些年輕的投石者。”(在2001年3月到2002年4月,共抓捕這種活動分子1萬5千人。)最後,連一些女性也未能倖免。
監獄中的狀況令人難以忍受:食品粗劣且嚴重不足,衛生設備短缺,居住場所狹小擁擠並不準家人探監,囚犯心理上的“完全”孤獨感是獄方“用來摧毀被囚禁者意志並促使其合作的武器”。
女囚們所受的待遇並不比男囚好,而被“以色列軍事當局特別關注的”那些未成年人也遭受了極差的待遇,因為他們總是衝在前面並對壓力最為敏感。對以色列來説,囚犯中所有超過16歲的都被當作成年人對待,這與聯合國公約中的兒童權利法不符,也與以色列的國內法律相違背。
以色列軍方雇傭的醫生因“迫於以軍壓力而無法保證囚犯的身心健康”:獄中的醫療措施使病人或傷者變得“衰弱”,而病人對自己的狀況無知情權,對體檢中自己隱私被侵犯的非法舉動無能為力。獄方對囚犯的心理健康、齒科疾病及風濕病等更是置若罔聞。
早在1991年,以色列就已毫無異議的接受了國際公約中關於禁止酷刑和侵犯相關民事權利的法案,但儘管如此,以色列在審訊囚犯時仍然濫用酷刑。
對於戰俘應受待遇問題,以色列方面並沒有向巴勒斯坦人兌現。以方當局稱這種“行政性拘禁”可以延長為6個月,且無須審判。獄中巴勒斯坦人的自我保護的狀況也“非常令人擔憂”:一名囚犯可能在32天當中見不到律師。只有一些以色列的律師可以在以軍司法部門提出訴訟,但有這種資格的律師鳳毛麟角。律師與犯人接觸時受到重重約束,他們之間的談話也毫無保密可言。在這種“行政性拘禁”的情況下,律師們根本無法取證。
以色列當局對國際人權組織的關注置之不理,不予進行任何口頭或書面上的協作。國際人權組織決定於7月24日及25日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公示其報告。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