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臨時管理委員會的具體權力和職責
央視國際 (2003年07月14日 08:29)
中國日報網站消息:伊拉克臨時管理委員會于7月13日宣告成立,美國領導的伊拉克聯盟臨時權力機構(CoalitionProvisionalAuthority)當天公佈了一份文件,介紹了伊拉克臨時管理委員會的權力和職責。
任命部長:臨時管理委員會將為每個部門任命一名臨時部長。每名部長都要接受委員的領導,定期地向委員會彙報工作。一旦某部長不再得到委員會信任,委員會有權解除這名部長的職務。
政策方面:聯軍需要就所有重大問題以及政策疑問諮詢臨時管理委員會。臨時管理委員會同聯軍合作,有權在金融經濟改革、教育、選舉法和衛生等任何領域制定政策和做出決定。
臨時管理委員會將自己決定制定新政策的組織原則。它可以選舉産生特別委員會,讓他們提出建議;也可以邀請聯合國、聯軍以及其他方面的專家參加這種委員會。
外交事務:除了任命伊拉克臨時外交部長和監督該部長工作外,臨時管理委員會將安排過渡時期的伊拉克國際代表。臨時管理委員會同聯軍合作,任命伊拉克人擔任各種國際組織代表或者出席國際會議。臨時管理委員會有權任命伊拉克駐外機構負責人以及接受其他國家的代表。
財政方面:除了任命伊拉克臨時財政部長和監督該部長工作外,臨時管理委員會將同聯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合作,草擬2004年伊拉克國家財政預算。2004年預算最終需要得到臨時管理委員會的批准。臨時管理委員會有權考慮對2003年緊急預算做出實質性修改。臨時管理委員會還有權制定貨幣和財務方面的政策。
安全方面:臨時管理委員會有權準備伊拉克國家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包括伊拉克武裝部隊、警察力量和司法部門的重建與改革。臨時管理委員會應該確保伊拉克警察和軍隊是非政治性的,應該建立對軍隊的文官管理和監督。
在過渡期間,聯軍仍將負責採取具體的安全行動。
立憲過程:臨時管理委員會將考慮任命成立一個立憲預備委員會,提出起草和批准伊拉克新憲法的程序。立憲預備委員會將接受臨時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伊拉克將以提出的立憲建議以及薩拉赫丁和納西裏耶會議精神為原則基礎,建立伊拉克新憲法。
一旦憲法獲得通過,該法將為伊拉克進行全國選舉,産生新的、完全獨立的伊拉克政府鋪平道路。屆時,伊拉克政府將從聯軍手中接管回權力。(孫玉慶)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