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安理會和平解決爭端應發揮更積極作用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14日 03:33)
新華社聯合國5月13日電: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王英凡13日在聯合國安理會公開會議上發言,呼籲安理會根據《聯合國憲章》的規定,在結束衝突、促進和解、恢復地區和平與穩定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王英凡在發言中指出,安理會如能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六章的規定,在結束衝突、促進和解、恢復地區和平與穩定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無疑將使國際社會對用和平手段解決爭端産生更大的希望。
王英凡強調,和平解決爭端以促進國際和平與安全,是《聯合國憲章》的原則之一,也是安理會的重要職責。歷史證明,武力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爭端和矛盾。越來越多的國家和人民意識到,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難以營造持久和平與安全。以對話與合作為主要特徵的新安全觀正在逐漸成為當今時代的潮流之一,而和平解決爭端,正是這種新安全觀的具體體現。
王英凡説,安理會能否在和平解決爭端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關鍵在於衝突當事方對於和平解決爭端的政治意願。就安理會而言,除及時對爭端情勢形成客觀和準確的判斷並提出適當的解決建議和程序外,還應與聯合國系統各機構加強協調,通過授權秘書長進行斡旋、調停等多種手段和形式,發揮綜合優勢。
王英凡指出,多年來,聯合國向許多衝突地區派遣了維和部隊,對緩解衝突、促進和解、恢復地區和平與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對一些迄今尚未得到解決的熱點問題,安理會還需進一步加大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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