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司法界人士:布萊爾可能被告上國際法庭
央視國際 (2003年03月08日 14:58)
人民網消息:法國媒體認為,英國首相布萊爾正面臨他執政以來最尬尷的局面,並將自食其果,為他的外交選擇付出代價。布萊爾既站在主張對伊動武的美國一邊,又許諾要在聯合國的範圍內採取行動。這為他種下了麻煩,使他“夾在美國和聯合國之間進退兩難”。
有文章分析説,布萊爾拋出折衷方案,目的在於緩和國內的反對聲浪,並使美英新決議能夠在聯合國安理會上獲得通過。但是美國人正失去耐心,他們對英國的折衷方案並沒有表現出其等待的“熱情”。事實上,布萊爾比布什更需要美英新決議。因為已經有近1/4的英國工黨議員投票反對他在伊拉克問題上採取強硬立場。如果他支持美國的單邊軍事行動,等待他的將是他竭力避免發生的“災難性”後果,其領導的工黨內將會有更多的人站出來反對,他的公眾聲望也將進一步削弱。近來,布萊爾一再在電視辯論會上露面,6日還參加了由MTV音樂臺組織的一次反戰青年聚會,都是旨在改變自己的“好戰形象”。
布萊爾日前曾經承認,他的政治前途將取決於這場伊拉克危機的結局。而更加嚴重的是,如果未經聯合國授權就對伊動武,他將可能被告上國際法庭。英國最高檢察長科德史密斯(Goldsmith)勳爵去年秋天就指出,用戰爭手段推翻薩達姆政權是違反聯合國憲章的,沒有聯合國的支持,用軍事手段促使他解除武裝是違法的。據分析,若布萊爾一意孤行,政府司法委員會將會有多名成員辭職。威爾士大學法律學教授、國際問題專家威勒(Wheeler)則指出,至目前為止,尚沒有一項決議明確表述,“將訴諸任何可能的手段”,強迫薩達姆解除武裝。
澳大利亞司法界人士也認為,“聯合國不開綠燈,軍事打擊伊拉克就是違反國際法基本準則”。他們説,只有在兩種情況下動武才是合法的:一是在遭到攻擊時合法自衛,二是安理會允許動用武力反擊一場入侵或入侵的威脅。但即使在後一種情況下,安理會也得遵守聯合國憲章,也就是説,只有已掌握確鑿證據證明入侵的威脅存在、或者除了訴諸武力別無辦法阻止這場入侵時,才能允許採取軍事手段。他們還指出,美國以“自衛”的名義提出要發動“防禦性進攻”的理由,“是與國際法的基本原則背道而馳的”,二戰後創建聯合國時的宗旨就是“禁止單方面使用武力解決爭端”。
編輯:琳子
責編:周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