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伊拉克問題上立場鮮明運作有度
央視國際 (2003年03月07日 17:02)
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 目前中東地區戰雲密布,美國對伊拉克的戰爭一觸即發。國際外交人物穿梭往來,安理會“主查”與“主戰”兩種主張互不相讓,前景撲朔迷離,世界人民正焦慮地關注著事態的發展。
作為負責任的大國,中國在此問題上已經作出了哪些外交努力?中方的原則立場是什麼?就此課題作一些研究與分析,也許會有助於我們對中國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整體把握與理解。
中國在伊拉克問題上有著鮮明的立場,即伊拉克問題應該在聯合國框架內通過政治和外交途徑解決,應採取一切措施盡力避免戰爭;聯合國核查小組應繼續加強對伊武器核查工作,落實安理會1441號決議;伊拉克應該全面、嚴格執行安理會有關決議,真正做到不擁有任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伊拉克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應該得到尊重,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原則和權威應該得到維護和尊重。
中國的立場是根據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來確立的。在一系列有爭論的問題上,中國都表明了態度。例如,對伊拉克的要求是解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還是改變伊拉克的政治制度,中國支持的是前者。這與一些國家公開提出要推翻薩達姆政權是截然不同的。解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是因為伊拉克曾經侵略別國,破壞了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應該受到國際社會的懲罰與制裁。伊拉克必須全面、嚴格執行安理會決議。而伊拉克採取什麼樣的政治制度,由什麼人來領導,則完全應該由伊拉克人民自己來選擇。因此中國強調在解除伊拉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同時,還應當維護伊拉克的獨立、主權與領土完整。
再如,是應該在聯合國框架內通過政治和外交途徑來解除伊拉克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還是通過武裝進攻來解除伊拉克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中國的態度同樣是非常明確的:使用武力受到最大傷害的是無辜平民、會帶來人道主義的災難。
中國歷來反對在國際關係中使用武力,中國再三強調現在應該做的是加強核查。1441號決議已經就核查問題規定了非常詳細且可操作的核查程序,只要能將1441號決議落到實處,完全可以在不使用武力的情況下解除伊拉克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如果不追求除解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之外的別的目的的話,現在是沒有必要提出授權動武的新決議的。因此中國明確表示支持法德俄三國備忘錄的精神,指出當務之急不是搞新決議,而是加強1441號決議的落實。在聯合國權威問題上,中國一再強調聯合國的權威應該得到維護,關於解除伊拉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所有行動,法律依據都是聯合國的決議,伊拉克是執行了還是違反了聯合國決議,也只能由聯合國來判斷。
中國外交恰如其分的運作,在目前局勢中起著獨特的作用。中國一直同聯合國及美、法、俄、德等有關國家密切接觸。江澤民主席頻頻與上述國家領導人通電話交換意見;中國在近期內接待了俄羅斯外長和美國國務卿;唐家璇外長三赴聯合國商討伊拉克問題。中國一方面敦促伊拉克提供更多、更主動、更實質性的合作,全面、嚴格、切實執行安理會決議,真正做到不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另一方面,中國努力增進大國之間的相互理解,維護大國合作、協商解決問題的氣氛,減少因大國對立意氣用事而導致錯誤決策的可能性。
唐家璇外長在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記者招待會上表示,中方認為現在伊拉克問題已經處於是武力解決還是政治解決的關鍵時刻。中國希望在聯合國安理會的框架內求得政治解決。正是在中國擔任安理會輪值主席期間,安理會成員于去年11月份一致通過了1441號決議。1441號決議所規定的各項任務至今還沒有全部完成,特別是繼續和加強核查的問題。應該繼續加強核查,弄清問題,求得政治解決,盡力避免戰爭。因此,中方認為在當前情況下,把1441號決議放在一邊,提出新的決議是沒有必要的。
這是中國在伊拉克問題上的最新外交表述。如果在伊拉克已經切實嚴格履行聯合國決議的情況下,國際社會仍沒有辦法挽救和平,那問題只能從更深層次來認識,人們也許會更加深刻地理解為什麼中國一直主張國際關係的民主化,主張建立多極化的世界。(曲星)
責編: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