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核會主席布利克斯核查報告(全文)
第五部分:
近期計劃
昨天,聯合國監視、核查、視察委員會(UNMOVIC)通知伊拉克當局説,它打算于下周初 開始利用U-2偵察機對伊拉克進行核查,具體方法類似于UNSCOM遵照執行的方法。我們還正在考慮于下周晚些時候利用法國“幻影”飛機參加對伊拉克武器核查工作,也考慮使用德國政府提供的無人駕駛偵察飛機。俄羅斯計劃提供的“安托諾夫”飛機具備夜視能力,我們對這種飛機加入核查表示歡迎,我們將在下一步的核查計劃中安排使用這種飛機,以提高聯合國監視、核查、視察委員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查技術能力。核查工作方面的這些進展是按照法國代表最近提出的口頭意見取得的,法國方面認為應該進一步增強我們的核查能力。
我們打算對伊拉克的地面移動目標、尤其是卡車等展開調查,並希望提高這方面的能力。由於不斷有情報稱,伊拉克擁有移動生物武器生産設施,我們採取這些措施將能增加核查工作的效率。
聯合國監視、核查、視察委員會在增加核查人員數量和提高核查技術方面,都將繼續努力。我在最近前往巴格達參加會談的路上,在維也納作了短暫停留,會晤了剛剛給我們的核查人員講完綜合訓練課的60名專家。他們來自22個國家,包括一些阿拉伯國家。
時間問題
主席先生,聯合國監視、核查、視察委員會很少聽到自己還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完成在伊拉克的核查任務的問題。答案將取決於各方代表頭腦中所認定的任務種類,是1991年就禁止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相關研製計劃的消除,解除武裝,還是監視沒有任何新的違禁活動出現。後面的任務,儘管不常是人們關注的重點,卻非常重要,這一點不會引起各方的爭議。新的違禁活動需要我們進行監視,而且我們正在做這項工作,直到安理會決定不再進行為止。
相比較而言,第687號決議(1991年通過)中規定的“解除武裝”一項任務、第1284號決議(1999年通過)中規定的“仍未解決的解除武裝的任務”和按照1441號決議(2002年通過)所給予伊拉克的“最後履行機會”規定的“解除武裝義務”,都要求在較短時間內執行完畢。令人遺憾的是,要求伊拉克在完成解除其武裝任務的核查工作中進行合作的要求在1991年沒有得到滿足。在UNSCOM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督下,儘管在過去幾年間消除了伊拉克的大量武器及與武器相關的設施,但在1998年底核查人員撤離巴格達時,整個任務仍然沒有徹底完成。
如果伊拉克1991年期間提供了必要的合作,按照1991年第687號決議解除其武裝的階段就不會持續那麼長時間,對伊拉克的制裁也就能夠避免。在第1441號決議通過三個月後的今天,如果伊拉克立即與聯合國監視、核查、視察委員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進行“直接的、積極的和無條件的合作”,通過核查解除伊拉克武裝的時間可能仍然會很短。
責編: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