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密令:CIA可直接殺死美籍基地組織成員
央視國際 (2002年12月05日 04:02)
人民網消息:根據美國總統布什在“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簽署的密令,中央情報局(CIA)可在世界各地展開捕殺“基地”組織成員的秘密行動,因此,凡在海外為“基地”組織效力的美國人都將“合法地”成為中央情報局捉拿的目標並可能被當場擊斃。不過,中情局表示,只有在其他方法都無法將敵人制服的情況下,才能發出“擊斃同胞”的指令。此外,一旦配合美國行動的外國政府“工作不力”,中情局則可調用無人駕駛飛機對恐怖分子發動“準軍事打擊”。
美聯社報道,中央情報局在行動中將力爭“活捉恐怖分子”,並通過對其進行嚴格審問而獲得有價值的情報。同時,任何擊斃美國公民的行動,必須得到高層乃至總統的親自批准。根據上述規定,中央情報局在11月3日出動“掠奪者”無人駕駛飛機,使用“地獄火”導彈在也門擊斃了六名“基地”組織成員,其中包括一名美國人。美方宣稱,由於也門當局捉拿恐怖主義頭子的行動失敗,自己“不得已”採取上述行動。美國承認,現在的確有少數的美國人在為“基地”組織工作。
儘管中央情報局在下達攻擊令時,並不知道車上有自己的“同胞”,布什政府依然表示,這個叫做德維斯的美國人“死有餘辜”。有關方面認定,德維斯是“基地”組織美國紐約支部負責人,屬於“叛國的敵方戰士”之流,所以政府有權將其擊斃。美國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副主席希柏利也支持政府方面的做法,因為“一個加入了恐怖組織的美國人將和其他國家的人一樣殺死自己的同胞”。
美國目前還關押著另外兩位“敵方戰士”:“臟彈”製造者帕迪拉和曾經為塔利班賣命的哈馬迪。這兩個人目前都在沒有接受審判的情況下被軍方關押。不過,曾經名噪一時的美籍塔利班林德並沒有享受到如此“待遇”,他接受民事法庭審判並被判處20年徒刑。此前還曾有兩名美國人因在“基地”組織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被判有罪,他們是參與了1998年炸毀美國駐東非使館事件的黑格和“基地”教官穆罕默德。
此前,美國政府在“法律過程外”殺死本國公民的行動受到了嚴格限制:只有在一名美國人嚴重威脅到其他美國人的生命安全時候,有關方面才能將其擊斃。因此,布什的上述“密令”引起了許多法學家和人權組織的質疑。據悉,德維斯是黎巴嫩裔美國人,既沒有被法院定罪也不是當天行動的目標,不過,美情報部門強調,“順手”擊斃這名“自己人”的行為並不違反美國憲法,今後還有可能採取類似的做法來打擊恐怖主義。(高軼軍)
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