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國際新聞 > 正文

日本煽動民眾 擴大軍備 軍國主義妄圖復活(圖)

央視國際 (2002年12月02日 13:19)


日本自衛隊在演習。管克江攝

  環球時報消息:11月21日,日本各大媒體同時報道了一條爆炸性新聞:日本將在明年發射用於軍事目的的偵察衛星(有的媒體稱之為“間諜衛星”)。報道説,該衛星系統由4顆衛星組成,將24小時不間斷地監控地球任何角落。該衛星不受天氣限制,可分辨地面一米大的物體。這是日本第一次自行發射與軍事挂鉤的衛星,它的主要作用是協助日本當局收集更多的軍事情報。消息披露後,一些國際觀察家指出,日本發射間諜衛星在太空實施獨立監視,是其擴大軍事活動的明顯舉動。許多和平人士對日本未來的軍事走向深感不安,軍國主義的陰影籠罩在人們心頭。

  能進行戰爭的國家

  以“911”事件為契機,日本以“反恐”為名,搭借反恐順風車,加緊進行軍事武裝。日本利用去年12月在日本西南海域發生的“可疑船隻事件”,使用高喊“狼來了!”的手法,煽動國內的危機情緒;與此同時,加快了制定相關法案的步伐。

  日本有學者指出,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美安保體系和日本自衛隊的行動正在發生質的變化。日本公然準備把“可以在國外參戰”作為國家的行動基準,日本面臨日美安保體制的“臨戰化”。它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是確立駐日美軍基地的戰鬥態勢;第二是部隊行動方面的臨戰化,如日本為支援美國進攻阿富汗,實現自衛隊“戰時出動”;第三是對“有事相關三法案”進行立法,日本正在一步一步地從一個和平國家走向“能進行戰爭的國家”。

  事實上,使日本成為“能進行戰爭的國家”,是戰後自民黨政權的長期宿願。從歷史上看,日本從1950年開始實行重整軍備,1954年改頭換面,建立了實際是軍隊的自衛隊。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前,日本推行敵視中國的政策。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日本當局突破憲法限制的動向十分明顯。1992年,日本通過了可以向海外派兵的PKO(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法案,這一法律成為“有事立法”的基礎;1997年制定了日美防衛合作新指針;1999年通過了“周邊事態”法案,把中國的周邊也視為日本的周邊。在“周邊事態”中,規定日本可以對美軍的行動進行“後方地區支援”,為日本即使沒有直接受到攻擊,也能與美軍協同作戰打開了通道。

  日本是一個善於利用外部壓力統一國內輿論的國家。每當有事件發生後,包括輿論界都煽動一種危機感。“911”事件後,日本迅速通過了《恐怖對策特別措施法》,規定船隻實施補給的範圍可以達到印度洋、海灣以及澳大利亞等廣泛領域。

  長期來,日本有與強者為伍的傳統。與強者結盟、“大樹底下好乘涼”是日本奉為圭臬並秘而不宣的立國哲學。在90年代初出現的泡沫經濟破滅之後,日本當局利用社會上民族主義思潮,加大了在日美軍事同盟下不斷突破憲法禁區的力度。日本擯棄了“專守防衛”的原則,公然承認自衛隊可以在海外行使武力。經過半個世紀的小心試探,日本海上自衛隊已開始參加實戰,大大超出了國土防衛的“自衛”範圍。在日美同盟下,美國發動戰爭也成了日本的“有事”,日本軍力的地理範圍和行動內容都發生著質的變化。據報道,至今年10月底的一年期間,日本共派遣16艘護衛艦和補給艦隻,向英美戰艦提供了20萬升以上的燃料補給。

  從對日美安保體制再定義到實現日美安保的臨戰體制,從集團自衛權“違反憲法”到“不違憲”的新解釋,從日本安保領域的擴大到對憲法規範面的縮小,都顯示日本在不斷突破憲法的禁區,防衛政策發生重大轉變。

  護憲修憲長期抗爭

  現行的《日本國憲法》被稱做日本的“和平憲法”。和平憲法是相對於舊的《大日本帝國憲法》而言。二戰結束後,日本經歷了一番民主化(儘管並不徹底)的洗禮。日本新憲法于1946年11月公佈,1947年5月3日正式實施。新憲法以“主權在民、和平主義、尊重基本人權”為基調,其中最有名、也最引起議論的是第九條。對憲法第九條如何解釋,歷來是日本“修憲派”和“護憲派”爭論的焦點。

  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日本人之所以把憲法視為“和平憲法”,主要根據也是第九條。

  對於日本憲法第九條,美國學者拉密斯曾稱它是“最偉大的和平構想”,“從公佈的瞬間就與以往的時代劃清了界限”。這位學者面對第九條如今變得有名無實的現狀,遺憾地悲嘆,日本的憲法第九條正在蒙羞,被一些政治家踢在一邊,變得“遍體鱗傷,滿身泥污,慘不忍睹”。

  由於歷史的和現實的因素,在對待憲法特別是如何看待第九條的問題上,日本長期存在修憲與護憲的鬥爭:護憲派以社會黨(社民黨)以及市民團體為主,修憲派包括了自民黨內的不少議員和一些右翼團體。憲法問題成為日本社會左與右、革新與保守的分水嶺。

  護憲派認為,日本正是有了不靠武力恐嚇解決紛爭的和平憲法,在戰後半個世紀裏沒有因戰爭死過人,也沒有到國外殺過人。青年人可以不必害怕徵兵而自由選擇人生,妻子、丈夫、孩子、戀人也無需做被殺害的惡夢。過去日本發動了錯誤的戰爭,侵略了亞洲許多國家,殺害了許許多多的人。正是出於對過去的反省,出於不再重犯錯誤的決心,産生了這部和平憲法。憲法主張和平生活的權利,是交給下一代最寶貴的財産。

  修憲派認為,現在的憲法是在國家主權受到限制的佔領時代,戰勝國強加給日本的。憲法內容不符合日本的文化與傳統。特別是,第九條“妨礙了主權國家當然應該擁有的對付緊急事態的權能”。修憲派把國民道德觀崩潰、教育荒廢、犯罪增加歸咎於憲法,還提出,憲法第九條妨礙了日本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要承擔的義務”。

  與十幾年前相比,日本人對憲法的認識大有改變。據去年日本輿論的調查,同意修憲的人數開始超過護憲的,同意憲法第九條的人數也比以前大為減少。宇都宮大學講師成澤認為,這一動向的潛在原因是日本新民族主義的抬頭。他指出,在90年代以後出現的國際經濟的變動中,日本經濟的低迷致使原有的“經濟大國日本”形象受到傷害,許多人想通過修改憲法找出路。為了在國際社會發生影響,有必要從對憲法的議論中把軍隊(自衛隊)解放出來。成澤認為,如果犧牲日本憲法第九條的理想,不想清算日本的戰爭責任,只追求民族的向心力,無疑是對自由的放棄。

  影響日本社會右傾化的因素,還有個“普通國家論”。“普通國家”一詞出自自由黨黨首小澤一郎寫的《日本改造計劃》中的一句話。他認為,簡單地説,“普通國家”是指“日本人也應該像一個大人那樣,理所當然地在國際社會中分擔相應的責任和作用”。小澤所説的“普通國家”,是要日本率先用武力解決國際紛爭。

  和平憲法前景未卜

  1997年5月,日本以憲法制定50週年為契機,成立了“推進設置憲法調查委員會議員聯盟”。聯盟以自民黨、民主黨議員為主,包括了中曾根康弘、竹下登、海部俊樹、羽田孜等歷屆首相在內的國會議員371人。該聯盟提出,日本現實與現行憲法産生許多“乖離現象”,主張修改憲法。在修憲派的鼓動下,2001年1月,日本眾參兩院成立了“憲法調查會”。該調查會實質上是“修改憲法調查會”。該調查會成員以談論“國際貢獻”、“日美安保再定義”為時髦,認為修憲是應有之義。

  前不久,眾院憲法調查會長、前外相中山太郎介紹了國會對憲法議論的中間報告。他説,現行憲法是在美軍的佔領下以美國為主導寫成,然後再譯成日語。他提出,對於憲法第九條,提出將參考德國的基本法(憲法)中的非常事態法制進行議論(該基本法把侵略、自然災害、經濟恐慌作為三大非常事態)。據報道,許多議員針對“強加論”指出,不能説憲法是“強加的”就一定要修改。對於憲法的“過時論”也拿不出像樣的論據,顯得理屈辭窮。

  值得注意的是,自民黨內贊成修憲的形成新的“國防派”,並得到三菱集團等軍工企業支持。在國會內部,除了自民黨的一些派別著手制定修憲草案外,民主黨、公明黨中也有人表示容許對第九條進行修改。據稱,民主黨可能由“論憲”向“修憲”方向發展。社會上原有的“修憲”和“護憲”的界限在消失,右派和左派變得模糊不清。修憲派的得勢使日本事實上向制定新憲法草案的方向過渡,日本現行憲法前景未卜。

  儘管如此,同意憲法第九條的應該説目前仍是日本社會的主流,大部分老百姓擁護憲法。另外,修憲派要實現修改也並非易事。從制度上説,修改憲法在國會需要2/3以上多數通過,在國民投票時要有半數以上的國民贊同。

  21世紀該如何生活?日本人面臨新的選擇。是選擇戰前的錯誤國策,還是靠不懈的對話解決紛爭呢?日本一位學者説,重新武裝不一定能給日本帶來和平與安全,與近鄰國家建立信賴關係才是最大的和平保障。日本現在需要的不是準備戰爭,而是活用憲法第九條,推進和平外交。(孫東民)

責編:宏偉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