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監核會主席布利克斯談在伊核查問題
央視國際 (2002年11月15日 13:27)
新華社聯合國11月14日電:聯合國對伊拉克武器監督、核查與視察委員會(監核會)主席布利克斯11月14日説,聯合國武器核查人員的任務是進行武器核查,他們將按照安理會第1441號決議要求,在核查工作恢復後60天內向安理會報告情況,而不是向某一個國家提供報告。
布利克斯是當天在聯合國總部接受記者專訪時作上述表示的。他説,他將於18日率30名核查人員先遣組飛抵巴格達,為核查人員在伊拉克恢復工作做後勤等方面
的準備,其中包括準備電話等通信工具和吉普車、直升機等交通工具。一週後,第一批武器核查人員將在伊拉克正式開展工作。布利克斯説,核查工作開始時,首要工作是確定核查地點,但這方面的內容還需要保密。
他説,聯合國監核會目前共有301名核查人員,來自48個國家,其中13人來自中國。應阿盟要求,聯合國吸收了來自約旦的核查人員。未來,可能還會有一些阿拉伯國家的人在接受有關培訓後參與聯合國核查工作。
布利克斯説,武器核查人員的挑選依據以下兩個標準:一是候選人必須具有生物化學和微生物學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並擁有軍事技術方面的背景;二是儘量考慮地域分佈情況,力爭使聯合國核查人員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布利克斯説,安理會新決議賦予了核查人員新的權力,這體現了安理會對核查工作的支持,他將在核查工作恢復後有效並負責地加以運用,並將在安理會的領導下開展專業和公正的核查。
在談到決議中有關伊拉克若不執行安理會所有有關決議將面臨“嚴重後果”這一問題時,布利克斯説,國際社會是否採取最後行動主要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伊拉克能否與聯合國進行全面合作,另一個是安理會根據核查報告做出的決定。
布利克斯説:“我們歡迎有關國家向核查人員提供與核查問題有關的情報,但我們不會從事買賣情報的業務,也不會服務於任何一個特定國家的利益,因為聯合國監核會是安理會下屬機構。”
關於監核會的經費問題,布利克斯説,與1998年撤出伊拉克的前聯合國特委會不同,監核會的成員不需要派出國政府提供資助,而是由聯合國在規定的伊拉克“石油換食品”計劃中提出的費用來支付,資金總額約佔該計劃的0.8%。
來自瑞典的布利克斯曾擔任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曾10多次訪華。在採訪中他對中國對聯合國有關核查人員提供培訓等支持表示感謝。(郭立軍 顧震球)
責編: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