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以色列訪問的美國副國務卿約翰 博爾頓同以色列外交部長西蒙 佩雷斯8月4日簽訂協定,規定在沒有經過雙邊協商的情況下,不向國際刑事法院引渡對方公民。
這項協議的簽署意味著美以雙方在向國際刑事法院引渡對方公民時,必須得到對方政府的同意。
以色列官員説,美以兩國的協定符合《國際刑事法院規約》有關章節的規定,即引渡行為受國家間協定的約束。
美國和以色列2000年曾認可了《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的最初版本,但是兩國今年最終都沒有批准這個規約。以色列擔心敵對國家會以以色列佔領巴勒斯坦領土為由引渡以色列人,而美國對國際法院引渡條款持強烈反對態度,因為美國擔心國際法院會被其它國家用作起訴美國士兵海外戰爭罪行的政治工具。
美國發言人在以色列特拉維夫表示,美國將繼續執行與盡可能多的國家簽署豁免協定的政策。本月1日,美國和羅馬尼亞簽署了類似的雙邊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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