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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稅?減稅?你在等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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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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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項關於階層與收入的調查顯示,百分之七十六的受訪者預測未來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將繼續擴大,他們為現階段部分人不規範掌控社會資源得以財富擴張感到憂慮。 ■最新統計表明,今年一季度全國財政收入是近年財政收入增速的最低點,而且明顯低於一季度國民經濟增長速度。此外,一季度中央財政收入出現近年來少有的負增長。 ■經濟學家吳敬璉指出,要化解中國經濟目前面臨的“舊帳新債”,將持續、穩定的增長可能變為現實,必須實行“兩手政策”,降低稅收。因為減稅也是積極的財政政策。 ■財政部部長項懷誠表示,目前我國的稅制不宜大動,既不宜增加稅賦,也不宜減輕稅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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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國際 周陽)刺激消費和投資需求是目前中國政府面臨的最重要的經濟任務之一。積極的財政政策已經實施了近四年,取得了重要的成績。發國債,降利息,這是近幾年宏觀政策用的最多的手段,但在同樣作為財政手段的稅收政策上卻出現了很有爭議的局面:一方面民間和專家學者不斷發出調稅的呼聲,一方面政府在運用稅收政策方面依然十分謹慎。稅收問題在中國目前的經濟環境下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為什麼各方意見難以達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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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對於稅收政策的關注很大程度上與中國人收入水平的不斷拉大密切相關。由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最近一項調查顯示,中國居民中百分之七十六的受訪者預測未來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將繼續擴大,他們甚至為現階段部分人不規範掌控社會資源得以財富擴張感到憂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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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憂慮將不僅僅將影響社會人心的穩定,還將成為制約我國經濟增長政策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對此,中國社科院“中國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2002年春季報告提出警告:上世紀90年代後期出現的農村居民和城市弱勢群體收入增長近乎停滯,同時不同收入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將十分不利於中長期有效需求的擴大。據統計,表徵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數已經接近了國際公認的0.4的警戒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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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的一樣 徵的不一樣 |
我國現行的稅制將收入分成11類,按不同稅率徵稅,也使同樣數額的收入因其來源不同而稅收不同,也就是賺同樣多的錢,交不一樣的稅,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甚至勞動所得交的稅要高於非勞動所得。如工薪收入的最高稅率為45%,財産租賃收入的稅率為20%;當工薪收入大於27000元時,其稅負高於像歌星演唱的勞務報酬、出租房屋的財産租賃及稿酬等的稅率;特別是假如有一個人月工資達到了117000元,他的稅負將比一個通過出租房屋獲得同樣收入的人翻一番,也就是説,勤勞所得的高收入者與非勤勞所得的高收入者的稅率出現倒挂,這種現象在世界各國是少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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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收入分配的問題的確已經對消費者的消費意願和傾向産生影響,目前中國國內需求的增長已經出現“瓶頸”,低收入人群中已經無法“擠出”更多需求,高收入人群的需求經過四年刺激其擴張空間基本飽和,而有較大消費彈性的中間收入人群卻處在對未來的不確定預期中。政策刺激要在這些群體身上現出效果必須提供給他們更利好的收入預期。因此,有人寄希望於能直接改善收入分配結構的稅制改革,呼籲儘快改進個人所得稅制,做到有增有減一方面緩解收入分配的不均,一方面擴大中間收入人群,釋放壓抑的需求,甚至可以在稅前扣除上應該考慮家庭人員的不同構成以及基本生活水平需求的實際情況,增加專項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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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在於,我國現存的分配渠道過於分散,沒有人知道納稅人到底掙了多少錢,有專業人士分析説,去年我國的居民儲蓄增加了一萬億元,其中肯定有一定的灰色“避稅”收入,如果這個比例僅佔1%,那麼就是100億元。也就是説,如果我們沒能杜絕這些“避稅”收入,所謂的增增減減或許並不能達成我們良好的初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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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稅負問題是一個近來討論得十分激烈的問題。在今年年初的兩會上,很多來自企業界的代表委員提出國家應該創造更好的稅收環境,其中就包括適當降低企業實際所得稅負。有業內分析人士認為,雖然目前中國的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名義稅率都是33%,但是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多,比如“兩免三減”,而且稅前扣除的充分,而內資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不充分:一是因折舊率低而導致資本消耗補償不足;二是因計稅工資扣除限制而導致勞動力消耗補償不足;三是因研發支出水平低而導致後備技術補償不足,因此造成實際稅率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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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分析:企業稅負到底有多重? |
單就政府收入中的稅收而言,當前我國稅收收入佔GDP的比重同外國相比的確不高,甚至明顯偏低,但企業繳納的主要稅種的實際稅負也確實不輕。如增值稅率法定為17%,換算成與國外可比的口徑,實際稅率將達23%左右,高於西方國家(大多在20%以下)水平,我國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稅率為33%,而德國為25%,日本為30%,英國也為30%,美國實行15%、18%、25%和33%的四級超額累進稅率。考慮到我國企業經濟效益較西方國家為低的事實,中國企業的實際稅負就顯得更重。因此,應高度重視對我國現行稅制的調整與完善,包括增加某些必要稅種(如遺産稅、環保稅、社會保障稅等),充實完善某些稅種(如資源稅、增值稅、消費稅等),以及實行結構性的減稅減負政策。但是,國家稅收增加並不必然意味企業負擔加重,而減稅也並不必然降低企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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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也提出:減稅也是積極的財政政策。他進一步説明,減稅不等於普降工商稅或股票印花稅,而是改革現行的財稅制度。譬如,實行投資稅抵扣,內資企業所得稅應享受國民待遇,不能比外資企業的高;減低金融稅,減少存貸款利率差等。吳敬璉認為稅收改革遲遲不能出臺的原因是擔心國家財政收入減少,但實際上,若把稅收搞好了,通過刺激民間投資,做大稅基,適度減稅的最終結果是稅收增加。因此,他建議,要使長期實行擴張性需求政策的負效應不致過分積累,應該實現從以增加財政投資為重點向以推進稅費改革為重點的轉變。
與此同時,財政部部長項懷誠日前在國務院新聞辦記者招待會上表示,積極財政政策有利有弊,它可能帶來一定的“擠出效應”,同時也必然帶來財政赤字和債務的增加。去年財政赤字佔GDP的比重達到2.7%,比幾年前翻了兩番;債務餘額在去年也達到了1.6萬億元,佔整個GDP的16.7%。因此,積極的財政政策一定要逐步淡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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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政府投資對民間投資的“擠出效應”以及赤字和債務的問題已經得到政府的重視,但這是不是意味著稅收制度改革已經提到日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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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相關政府部門官員曾經多次在各種場合闡述中國稅制改革的方向和想法,但日前,財政部部長項懷誠的一席話明確指出:中國目前稅制不宜大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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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局長談減稅 |
企業所得稅:從改革方向上來看將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應該統一,也可以研究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怎樣調整,但這個改革究竟哪一天實施,現在還沒有時間表。特別是當前國際經濟也面臨一種非常多變與困難的局面,所以我們要更加謹慎一些,把問題看得更清楚後再來研究。 個人所得稅:對起徵點到底是高還是低,歷來意見都是不一致的。我想高一點、低一點都各有道理,個人所得稅需要改革,但簡單地提高一些起徵點,難以解決個人所得稅需要完善的內容。改革的方向是實行綜合和分類計稅相結合的稅制,當然在完善改革中,也可以考慮要不要調高起徵點或者增加扣除額。什麼時間能夠實施這個改革,還要看時機,因為涉及每個人的利益,所以要非常謹慎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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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懷誠説,中國的稅制不宜大動,既不宜增加稅賦,也不宜減輕稅賦。目前認為需要減稅的理由主要有兩條:一條認為全世界都在減稅,中國為什麼不減。第二條認為現在GDP增長的速度與稅收增長速度不相配,GDP增長7%,稅收增長10%—20%,因而應該減稅。但事實上中國有一些特殊的情況需要加以注意:第一,我們國家的稅制以流轉稅,也就是以間接稅為主體,我們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這3個稅加起來超過財政收入的50%以上。間接稅的增加和減少,對於經濟增長速度的反應是比較弱的。第二,現在我們國家的稅賦負擔的水平,總體上來説,在世界各國中間它是中等水平,不是中等偏上也不是中等偏下,是中等水平,並不高。第三,從1994年中國稅制改革以來,特別是這幾年,我們的宏觀稅賦,每一個稅種的稅率並沒有調高,各個稅種只有降低的,沒有提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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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於目前的稅收制度的態度是明確的:從目前的情況和中國國情來看,保持稅收制度的穩定較之簡單的增稅和減稅更為重要。對此,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金人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不能簡單的提減稅,我們的提法是保證在每年稅收有一個穩定增長的前提下,採取有增有減、結構調整的稅收政策,這樣更加符合中國的實際。換而言之,政府考慮稅收增減及相關改革問題的前提是“稅收的穩定增長”。
通過分析,我們也許不難發現,政府和民間對稅收改革時間表的不一致也許就來自於大家對目前主要矛盾看法上不一致,而不是改革目標的不一致。畢竟,稅收不僅牽涉到每家每戶每個企業的利益,更涉及到國家的經濟安全,沒有充分的理由和條件,國家不會“貿然行動”,這是謹慎負責的表現;但如何解決日益突出的收入結構不合理、企業稅負不合理以及整個政府稅收結構的不合理對經濟發展的制約,也是一個遲早要解決的問題——也許,目前最為迫切的應該是溝通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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