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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項調查顯示,74%的電腦用戶表示自己使用的是盜版軟體。盜版迫使Adobe(PHOTO SHOP軟體開發公司)的中國公司一度裁員到只剩下3名員工;逼得唱片大戶京文公司宣佈2002年要退出唱片市場。
  面對猖獗的盜版,國家決定嚴懲:2002年2月1日起銷售盜版商品1萬元的商家,將會被處罰5萬元,超過萬元以上的,罰其全部營業額的5倍。然而,許多消費者卻擔心再也買不到“物美價廉”的影碟了,盜版雖然不是正路,但正路怎麼走才最好?客觀存在的盜版消費市場、居高不下的正版價格以及許多出身於正規公司的“偽正版”,又能否在國家的嚴懲重罰之下一併根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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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重罰能否封殺盜版


2002年01月13日


    2002年2月1日國家將實施新規定,對盜版進行嚴懲:銷售盜版商品1萬元的商家,將會被處罰5萬元,超過萬元以上的,罰其全部營業額的5倍。面對國家的重罰,許多消費者卻擔心再也買不到“物美價廉”的盜版了。“Win98正版在美國賣189美元,僅為工人不到兩天的工資;而在我國為1998元,是普通工人兩個月的工資,而且價格比美國還貴50多美元。”居高不下的正版製品,讓人望而生畏。




    客觀存在的盜版消費市場、居高不下的正版價格以及許多出身於正規公司的“偽正版”能否在國家的嚴懲重罰之下一併根除,從根本上決定了盜版的存亡與否。中國人掙得還少,中國人還不想在用軟體、看影碟上落後太多,盜版雖然不是正路,但正路怎麼走才最好。




    背景資料一:新修改《音像製品管理條例》有何重大變化




    背景資料二:入世對我國知識産權法律制度的影響




    背景資料三:一元正版逼死盜版?




     新規定要讓制售盜版者付出更慘重代價




     一項調查顯示,74%的電腦用戶表示自己使用的是盜版軟體。盜版迫使Adobe(PHOTO SHOP軟體開發公司)的中國公司一度裁員到只剩下3名員工;逼得唱片大戶京文公司宣佈2002年要退出唱片市場。




    面對猖獗的盜版,國家決定實施嚴懲:2002年2月1日起銷售盜版商品1萬元的商家,將會被處罰5萬元,超過萬元以上的,罰其全部營業額的5倍。國家版權局有關領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懲戒主要是震懾違法者,而盜版問題的根本解決還有賴於國民知識産權意識的提高。




    據了解,從2000年下半年起,我國不斷加大了對盜版的打擊力度,首先是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從今年開始,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在提起訴訟前向法院申請,採取財産保全和證據保全。原來規定財産保全可以訴前提起,但你要做擔保,而證據保全一定是起訴以後才行。立案了,起訴書一式三份,法院一份、被告一份、送達一份,然後你再保全。以後不用了,你連招呼都不用打,先到法院請求做一個裁定,要求證據保全、財産保全、行為保全。這樣的話,就不給侵權人一個轉移證據、消滅證據的機會,另外也使這個事情馬上停下來,這是我們最需要做的。




    “誰主張,誰舉證,是民法的一條普遍原則。針對知識産權保護舉證難、執行難的問題,新的《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作出規定,軟體複製品的出版者、製作者不能證明其出版、製作有合法授權的,或者軟體複製品的發行者、出租者不能證明其發行、出租的複製品有合法來源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這是法規上保護軟體版權一個力度很大的變化。這種舉證責任的倒置,對反盜版將起到重要作用。




    2002年2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規定主要從執法的力度上加大了對盜版的打擊,按照條例,未經批准,擅自從事音像製品出版、製作、複製、進口、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經營活動的單位,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經營的音像製品和違法所得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去年中國277家“音像城”全部關閉




    截止去年12月26日隨著新疆烏魯木齊市4家音像市場的最後關閉,歷時3年的中國音像製品集中經營場所取締關閉工作宣告結束。至此,中國277家音像製品集中經營場所和非法集散地(俗稱“音像城”)被全部清理退場,這將極大地扭轉中國音像市場“盜版”猖獗的局面。




    據了解,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各地以零售歸市、招租、招商等形式,建立了規模在10家以上業戶的音像製品集中經營場所共200多家,分佈在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這些不斷涌現出來的“音像城”,在發展過程中實際上已經成了走私、盜版音像製品的“天堂”。




中國反盜版大事記
2002年2月1日,國務院發佈的新修改《音像製品管理條例》開始施行,1994年8月25日國務院發佈的《音像製品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2001年12月2日,天津市有關部門工作人員集中銷毀違法音像製品。當天,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集中銷毀1829萬張(盒)違法音像製品,以保護知識産權、打擊盜版行為。這是我國開展音像市場集中治理以來銷毀數量最多、規模最大的一次集中銷毀活動。
  2001年12月2日,首都大中小學生“保護正版軟體、抵制盜版軟體”宣傳教育活動在北京大學啟動,北京市1400名大中小學生代表參加。
  2001年初,香港公佈的《2000年知識産權(雜項修訂)條例》,港人稱之為“反盜版大法”。
  2001年4月“軟體知識産權與技術保護研討會”召開,有關方面對軟體反盜版技術的必要性和有效性進行了探討。
  2000年8月30日,信息産業部電子知識産權諮詢服務中心和計算機世界市場研究中心在北京聯合發佈了《中國軟體産業社會環境調研報告》。
  2000年6月24日,我國政府頒布了《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産業和集成電路産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1991年,我國就已頒布實施的《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明確地規定了未經合法許可複製他人軟體的行為是侵權行為,即規定了我們通常所説的“使用盜版軟體”這種行為的違法性。

    從1999年開始,中國文化部決定分階段取締和關閉“音像城”,各地管理部門制訂了切實可行的關閉工作方案和時間表。目前,中國共取締近80個大中城市的音像製品集中經營場所和非法集散地,吊銷許可證、停業和外遷經營業戶8600多戶。中國文化市場管理部門在清理整頓音像製品經營秩序,壓縮總量和規模的同時,將大力扶持音像製品的集中配送中心、音像超市、音像連鎖和電子商務系統的建設,以建成佈局合理、結構得當的正版發行網絡。




    打擊盜版不僅僅是為“少數人”




     打擊盜版,至少已經嚷嚷了十多年,但收效並不讓人滿意。很多著名的盜版案件,往往是抓住了“搞運輸的”和“轉大街的”,但幕後的大魚卻始終沒有被網住。要説到原因,無非有兩條,一是那張網可能還不夠大、不夠密實,二是撒網的人不夠勤奮。再者,在許多人的心目中,打擊盜版就是保護創作者的知識産權,説白了,就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版權收入,推理下來,打擊盜版是為“少數人”服務了,而更多的人則看不到便宜的影碟、用不上便宜的軟體了。這個觀念在不少執法者的腦子裏也很有市場,並因此削弱了撒網的熱情。




    但是,只要對軟體業和文化産業的現狀稍有了解,我們就會發現,盜版的猖獗極大地減緩了我國在這兩個領域的發展速度。以2000年為例,中國軟體業總産值238億人民幣,還不到印度的一半。而拖了軟體業後腿的,就有盜版的“功勞”。中國入世之後,文化産業面臨極為嚴峻的挑戰,本土文化能不能通過文化製品得以發揚光大,是許多人都在思考的問題。好萊塢稱霸世界電影市場,一個重要的支柱就是其本國的知識産權保護比較有力,電影商能夠從投資中獲得鉅額回報。反觀我們自己,由於盜版的影響及其他因素的制約,這些年電影市場始終沒有回暖,很多電影導演改行拍起了電視劇,好不容易出了個有點票房號召力的馮小剛,又被“搞運輸的”折騰出了心臟病。以這種局面去應對人家的“文化霸權”的挑戰,其後果可想而知。由此看來,打擊盜版並不就只是保護了馮小剛們,保護了軟體公司,實際上也是在保護國家的利益。




    在怎樣才能剷除盜版這一社會毒瘤這個問題上,各方面的意見向來是莫衷一是:




    觀點之一:盜版猖獗的主要責任在於消費者,潛臺詞就是你不買賊贓,盜版怎麼有市場?於是,懲戒盜版使用者的措施紛紛出籠,甚至不惜動用法律武器。




    觀點之二:盜版得以流行的根本原因在於其價格低廉,有些正版便頂著巨大的風險,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和盜版抗爭。




    觀點之三:盜版氾濫是知識産權的保護力度不夠,從到金山公司的“紅色風暴 ”到微軟把盜版使用者訴諸公堂,廠商是費盡了心力,但盜版市場依然如鬼魅一樣陰魂不散。




    在對待盜版問題上大家也是爭論不一,問題多多:




    問題之一:你相信嚴懲重罰是靈丹妙藥,能使盜版無處可躲無處可逃嗎?




    問題之二:在打擊盜版上,你認為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問題之三:正版的價格為什麼就是降不下來?入世後正版的價格會回歸嗎?




    問題之四:關閉的“音像城”會死灰復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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