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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幢幢漂亮的商品房竟然建在了長江河道裏,更奇的是小區的大門是切開長江的防洪墻而開,這種咄咄怪事就發生在1998年特大洪水中幾乎遭受滅頂之災的武漢市,而且武漢長江江段是長江中下游最狹窄的江段之一。如果再遇洪水,已蓋上樓房的河道該怎樣應對,而這些違反國家有關法律的商品房又是如何通過一層層審批、披上合法外衣的呢?



荒唐:商品房竟建在長江河道裏


2001年11月20日


    畫面上的一排排商品房蓋得很不錯,看起來也很漂亮,但您猜它蓋在什麼地方呢?竟然是武漢長江江段最狹窄的河道裏,武漢長江江段是長江中下游最狹窄的江段之一,武漢市也因此屢屢遭到洪水的困擾。1998年的大洪水退後,清理河道、加固江堤成了武漢市上上下下的共識,可是誰也沒有想到,從去年開始有人在河道裏蓋起了樓房。




焦點訪談
     房産開發商打出廣告:我把長江送給你




    “我把長江送給你”是湖北省武漢市一家今年才落成的住宅小區——外灘花園的廣告詞。走進外灘花園的銷售部,你還可以看到其它頗能打動人心的廣告,比如我家就在岸上住,近水樓臺先得魚。這些廣告可不是吹牛,外灘花園的每一個住戶,如果你打開窗戶的話,都能看到美麗的長江景色。所以,雖然這裡的房價每平均米達3000多元,是武漢市最貴的房地産。但是,獨特景色,還是讓不少武漢人慷慨解囊。可是細心人們發現,這個小區的位置似乎有點怪,小區的大門怎麼是切開長江的防洪墻建成的。而小區的住宅樓更是與眾不同了,別的樓都蓋在防洪墻外面的市區內,而他們卻蓋在防洪墻裏面的長江河道上,長江原來是這樣送給小區的業主的。




    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工程師陳敏:武漢市防洪墻是我們長江幹堤,是國家一級堤防。它保護著武漢城區裏面的漢陽防洪區。它這個建築物就建到河道裏面的江灘上,建在河道內。大家都看到我們的防洪堤比我們的房屋,就是比第一層樓的高層還能高個兩三米。也就是説在大洪水來的時候,那我們的放防洪堤是要擋水的。也就是説這個小區的一樓是要淹沒的,要過流的。江灘上這些建築物就會起阻水的作用,就會影響防洪。對我們的防洪大堤有一定影響。




    河道裏建商品樓竟然有合法文件




    對於武漢人來説1954年和1998年的兩場大洪水都是難以忘懷的,兩次洪水期間,洪水的水位都比市區要高出了許多。可以説是靠了全體軍民日夜奮戰堅守,才使武漢市免除了滅頂之災。可是1998年大洪水才過了兩年,在武漢長江大橋這段江面最狹窄的河道上,就蓋起這麼一大片商品樓,這商品樓有合法的手續嗎?




1998年武漢遭遇百年大水
1998年7月,華中重鎮武漢,江堤外的滾滾怒濤,平均高出市區地面3米。7月20日至23日,武漢市遭受了百年罕見的特大暴雨襲擊,短短三天總降雨量達1.1億立方米,城區漬水面積一度達46.25平方公里,形成嚴重內澇,1031家企業因此停産半停産。暴雨造成全市40條主要交通道路受阻。解放大道、青年路等主要幹道變成了幾條大“河”,水深齊腰。
  幾天裏,全市先後出動10多萬軍民救災排漬,城區54個抽水泵站滿負荷向長江排水。到25日,城內積水基本排完,市民生活恢復正常。與此同時,武漢關水位不斷上漲,至26日晚8時達到28.66米,超過1931年28.28米的危險水位。4萬多名防汛大軍日夜奮戰在百里江堤,查險除險,嚴防死守,確保了武漢大堤的安全。

    記者採訪武漢市鴻亞集團總經理助理張立軍。

    記者:可以在這個地方建房,所有合法文件都有嗎?

    張立軍:對,對。所有都有。像這樣一個地帶,沒有一個合法的文件,肯定是不能建房。

    記者看到了開發商施工許可證等等。

    從開發商那裏,我們看到,不僅基本建設需要的立項批文,施工許可證他們一應俱全,就連武漢市防汛部門的批文他們也都具備了。可以説從行政審批角度上講,開發商已經具備了開工建設的資格。據了解,小區的主要建築群是去年動工,今年完工的。可是1998年就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22條明確規定:禁止在河道裏建築有礙行洪的建築物。




    武漢市水利部門稱:依據1984年頒布的地方性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防洪規劃
第三章 治理與防護
第四章 防洪區和防洪工程設施的管理
第五章 防汛抗洪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如果説有的行政部門不知道防洪法,沒準批錯了,但是水利防汛部門應該知道防洪法,這樣批准建房,他們有法律依據嗎?

    記者採訪了武漢市水務局河道管理處處長鄧楚和。

    鄧楚和:是這樣,按照以前武漢市的河道堤防管理條例,按照武漢市條例規定,由市防汛指揮部,審查防洪的審批意見,送市規劃局,由市規劃局報市政府審批後來進行辦理。

    根據武漢市這個地區性法規,只要河道管理部門和武漢市政府部門批准,在河道裏面就可以搭蓋房屋的。但是有了這樣的地方性法規,就可以不執行國家的防洪法了嗎?




    記者:1985年一個地方性法規?




    鄧楚和:1984年。




    記者:1984年的。你能否定了省裏面和國家這種大法嗎?能不能起法律效力?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防洪規劃與防洪工程設施的管理
第三章 防汛抗洪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鄧楚和:這個我們也請示了。因為這個是人大批准的,非要經過人大來進行廢止。

    記者:武漢市人大批的?

    鄧楚和:省人大批的。

    記者:但是這個《防洪法》,都是全國人大批的。 這個寫的很明顯,武漢市一旦地方性法規和國家大法衝突的話,按照國家大法來執行。

    鄧楚和:對,對。有衝突按大法執行這很明確。




    記者:現在算不算衝突呢?




    鄧楚和:1997年頒布的《防洪法》以後,我們對這個事情慎重。因為我們武漢市的地方法規與這個《防洪法》有衝突以後,我們要服從大法。出現這個問題後,我們專門就這個事情,請示省水利廳和省防汛總指揮部辦公室。將這個事情向上面來進行請示。




    記者:批示有回復嗎?




    鄧楚和:有回復。剛才不是給你看見了嘛。




    記者:可以建。




    鄧楚和:這是他們批的。




     湖北省水利廳:這個小區有特殊用途




    武漢市水利部門雖然依據1984年頒布地方性法規,批准在長江上建房。但是他們也知道,這個地方性法規和最新頒布的國法衝突,所以報請湖北省水利廳批准。那麼湖北省水利廳又憑什麼樣的法律法規批准他們在長江河道上建立商品房小區呢?




    記者採訪湖北省水利廳水政處處長李樹東。




    李樹東:省裏的這個《河道管理實施的辦法》就明確規定,我們根據這個條例制定辦法,這個辦法適用於長江、漢江流經我省的江段。那麼這個江段的管理,由省水利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河道管理,這是第三條規定。這個管理不是抽象的。包括審批管理,審批管理是管理當中一個重要環節。




    原來湖北省水利廳這樣做,也有一個地方性法規可以依據,這就是他們依據的湖北省河道管理實施辦法,辦法賦予了湖北省水利廳有行政管理權。但是我們發現,這個管理權有著明確的限制。




    記者:第15條,城鎮建立和發展不得佔用河道灘地,小區在河道灘地裏面,又屬於城鎮建設的範疇,它不允許這樣建設。




    李樹東:這個條款從前到後都是貫通的,法規定了對一般性的問題,做原則性的規定。都是通用的。比如你剛才説的,禁止河道內修建建築物阻水建築物,但同時對特別的情況又同時有條款做限制規定。比如11條就這規定,修建港口碼頭或進行其他活動,所謂其他活動,也包括建設項目不得隨意擴佔岸線。不錯,因特殊情況確實需擴佔的。報經有審批權的縣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河道主管機關批准,也可以。




    記者:這個小區有什麼特別情況?我想問。




    李樹東:那就武漢市,從它的整體的經濟發展來考慮,我就不知道武漢市意圖。




    記者:你們作為湖北省水利管理部門,你們認為它有什麼特殊意義或者説具有特殊意義的價值,你們才審批的,因為你們最後審批了,你們認為它的特殊意義在什麼地方?




    湖北省水利廳最終也沒能説明這個外灘小區有什麼特殊用途,但是他們還是依據特殊用途這一條給予了外灘小區建在長江上的特權。外灘花園取得了關鍵性水利部門的許可,也取得了武漢市其它行政部門的許可。




     長江河道上的建設項目真是合法嗎?




    外灘花園建起來了,別的開發商也把眼光紛紛盯在了長江河道了。這樣的趨勢,讓不少有識之士焦急萬分。




    記者採訪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曾仁端。




    曾仁端:漢陽有這個例子,按照其它的地區,就有一個要求。他可以建我為什麼不能建?因此武昌區、青山區、漢口區,同樣去江內到堤內去搞一些建築群。這樣把我們長江武漢段就變窄了,變窄了肯定對疏通洪水肯定是沒有好處的。




    面對這樣的事實,人們不禁要問湖北省水利廳這樣審批長江河道的建設項目,真的是合法的嗎?我們決定去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諮詢此事。長江水利委員會是水利部授權管理長江全流域的機構,他們應該最有發言權。




    記者採訪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江務局局長王生福。




    記者: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這樣的生活小區能建在這個位置上嗎?




    王生福:不能。




    記者:不可以建。




    王生福:不可以建。按照《河道管理條例》和《防洪法》的規定,長江外灘要用的話,一般是不允許蓋建築物的。




    在長江水利委員會,我們還了解到,早在1995年,水利部就明確頒發了文件,規定在長江主幹道上修建大中型建設工程,必須經過長江委員會審核批准。




抗洪救災
    王生福:按照審批程序,可以説它還是不符合程序的。




     長江水利委員會曾經要求外灘花園停止建設




    我們還了解到,早在今年年初,長江水利委員會曾經發文制止湖北省水利廳這種越權審批行為,要求外灘花園停止建設。




武漢1998:700萬人民英勇抗洪
1998年7月初以來,武漢關水位持續上漲,7月28日漲至28.90米,達到歷史第二高水位。洪水到來之早,汛情跳漲之猛,是武漢防洪史上絕無僅有的。
  長江大堤,5萬大軍巡堤查險,井然有序;挑土護堤,熱火朝天。三鎮街頭,3000交警水中佇立,指揮若定。工廠商店,幹部群眾搶險排漬,步履匆匆。40多座水文站,徹夜忙碌。從江南到江北,從長江到漢水,從城區到郊縣,展開了一幅幅抗災排澇保生産的生動畫卷。
  7月28日,當年長江最大洪峰正在通過武漢。巍巍長江大堤安然無恙,武漢三鎮車水馬龍,熙來攘往,一派繁榮祥和的景象。700萬武漢人民以自己的英勇和智慧向黨中央、向全國人民交上了一份人定勝天的出色答卷。

    記者:結果呢?

    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工程師陳敏:結果他們沒有沒報上來。

    記者:也沒有理你們。

    陳敏:哎。沒有報上來,這個工程也沒有停止。

    其實在河道上建房隱患重重,除了洪水一來,小區底層被淹外,即使沒有洪水,也有很大隱患。

    陳敏:長江河勢非常複雜,有一句話就是説:30年河東、 30年河西。儘管現在的主流貼到武昌那邊,在我們長江的南岸。但是,過若干年以後,河水也可能返回到北岸來。到那個時候,我們這邊的江灘就要受到沖刷,如果在守護不利的情況下,可能這整片灘地都要崩到江裏面去。那麼就影響到小區的安全。




    更令人擔憂的是,一旦百年不遇的大洪水來臨,這片堵水的建築物,這扒開防洪墻修建的小區大門,又會給堤外的城區帶來什麼樣危害?如果長江沿岸都這麼做的話,長江這條母親河又會是什麼樣呢?




     編後語:城市的發展的確需要用地,但是不管這種需要多麼迫切,也不應該去打長江河道灘地的主意。長江是我們的母親河,誰都沒有權力把長江河道的土地胡亂送人。更何況這種做法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對今後的防洪抗洪也會帶來非常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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