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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乒乓國手高軍曾在美國打贏官司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1日 05:03)

  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 剛出版的《乒乓世界》雜誌2004年第7期刊出文章《心平氣和地熱愛乒乓球——聽高軍講她的11年》。該刊記者宋斐、夏娃的這篇文章透露,前國手高軍曾在美國打贏了一場官司。

  高軍在1993年世乒賽上成為進入女單前四名的唯一中國選手,但半決賽輸給了中國台北隊的陳靜,之後到美國定居,1997年加入美國籍,去年12月在香港舉行的女子世界盃賽上曾戰勝王楠。

  這場官司的起因是高軍在1999年汎美運動會團體和單打比賽中都勝了加拿大隊的原中國國手耿麗娟。賽後,美國隊中與高軍競爭的人認為她是很大的威脅,就聯名向美國奧委會告了她,理由是她加入美國國籍的年限不夠。

  為打官司,高軍請了馬裏蘭州最有名的華人女律師屈啟慧。高軍説,因為當時屈啟慧跟她學打球,所以律師費打了很多折,但還是花了將近一萬美金。不過,官司贏了之後,屈啟慧又幫她寫信給美國奧委會申請賠償,説官司並不是因高軍而起的。最後,美國奧委會把這錢全部賠給了高軍。

  按國際乒聯規定,高軍要參加汎美運動會和奧運會,必須徵得原乒協的同意。美國奧委會有人曾寫信給中國乒協問高軍能不能打比賽。寫信者證明,高軍代表美國隊比賽是經過中國乒協同意的。

  打汎美運動會的時候,高軍已經沒有世界排名了。打完汎美運動會接著打美國公開賽,高軍又贏了陳靜。因為耿麗娟和陳靜的世界排名很高,高軍贏了她倆,世界排名升到第二十位,自動取得參加悉尼奧運會的資格。

  高軍説:“當時中國乒協也是同意我去打奧運會的。在這點上,中國乒協做得非常大度,誰都沒卡,包括倪夏蓮、陳靜等人。其實中國乒協不用説不同意,只要他們説一句:我們按照國際乒聯的規矩辦,我們就打不了。這一點我挺感謝中國乒協的。”

  高軍于2001年年初回國,落腳上海,曾在甲B聯賽中露面,後經張燮林介紹到華東理工大學念國際貿易專業,邊打球,邊“充電”。

責編:曉辛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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