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蘇州5月28日體育專電:第三屆全國體育大會公開水域游泳比賽28日上午在蘇州太湖結束。由於國際奧委會已決定將公開水域游泳10公里項目列為2008年北京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人們對公開水域游泳項目的關注度大大提高。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到大江大河中去游泳曾在我國風行一時,之後也一直受到游泳愛好者的喜愛。那麼,如果參加公開水域游泳運動該注意哪些安全事項呢?
中國游泳協會公開水域委員會副主任曹慶珠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與傳統的競技游泳比賽相比,公開水域游泳項目距離更長,而且比賽地點都設在江、湖、河、海,與游泳池相對平靜的水面相比,公開水域的可預測性要低得多,這需要運動員具備超強的耐力和毅力,也應更加注意安全。
曹慶珠説,公開水域游泳是在室外進行的運動項目,它更加親近大自然、接觸大自然,對水質、水溫、水流流向等的要求也很高。運動員在參加正式比賽前,應當從組織者那裏索取賽前的潮汐、水流圖,了解賽場水域的潮汐變化時間及潮汐、水流對比賽的影響程度。按照國際遊聯的規則,比賽水域應有當地衛生和安全部門簽發的證明,包括水質及水域對人身安全的影響等項內容。比賽水域任何部位的深度不得少於1米4,水溫不得低於16攝氏度,而且是以比賽當天賽前2小時在賽段水域中間位置、40厘米深處測試溫度為準。
公開水域游泳比賽對安全有著特殊的要求。按照規則,要設有安全檢查官員,檢查整個賽場,特別注意檢查出發端和終點端場地是否安全、是否適宜比賽、有無障礙物。比賽中要有數量充足的大馬力救生艇,以便隨時救護出現意外的運動員。
曹慶珠表示,她個人並不贊成探險性的公開水域游泳活動。到那些情況不明的河流、水域中游泳,危險性太高。如果對水域所處地區的氣候、水流速度、潮汐、水質、水中生物、水溫等情況都不了解,那麼一般不要到那些地方游泳。參加公開水域游泳活動要到那些已經正式開放、有專業人員管理、有救生員的浴場去。我國已于2004年出臺了游泳場館的準入標準,其中對公開水域游泳場館的設施條件等也提出了明確要求。游泳時至少應該有會游泳的友人陪伴,同時使用游泳圈,有條件的應使用浮漂。浮漂不僅能救險,同時還能用於練習游泳姿勢。
“已遭污染的河流尤其不能去游泳。”曹慶珠強調,游泳時人難免會吸水,同時皮膚也大部分浸于水中,如果水質不好的話,肯定會受到侵害。同時有雷雨天氣時也不能到戶外游泳,以免遭受雷擊意外。
曹慶珠呼籲,我國應建設更多的戶外游泳場,給更多的公開水域游泳愛好者創造條件,讓公開水域游泳這項“綠色運動”更好地開展起來。
責編:錢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