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足選帥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央視國際 (2002年12月17日 14:06)
千龍新聞網12月17日消息:中國足協昨天向中國足協新聞委員會常委公佈了選帥的三條依據和八條標準。這是中國足協最為準確的一次表述,也算是對以前社會上亂炒的一個交待。常委們在會上也對這些條條框框提出一點疑問,比如“總體與我們的思路比較接近”一條,就有人提出疑問,我們的是正確的嗎?為什麼不能讓高水平的外籍教練來改造我們?
儘管觀點有所不同,但是我們還是把這“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刊登出來,讓讀者也能全面的了解中國足協的選帥工作。
三個依據:
1、法國和荷蘭的足球理論體系非常完善,國際足壇也公認這兩個國家是世界上最先進的;
2、他們都有成型的教練員和青少年培養體系,總體思路和我們的也比較接近;
3、其球隊的打法和風格適合我們球員的生理特點,追求的方向和我們也相吻合。
八個條件:
1、對中國的態度友好,願意幫助中國隊提高水平,“強扭的瓜不甜”;
2、待人誠懇坦率,可以相互適應,便於工作中合作;
3、對足球的綜合認識水平較高,工作思路清晰;
4、年富力強,有幹勁;
5、有執教的經歷和業績,特別是國外工作經歷;
6、有較高的理論水平;
7、帶過國家隊,尤其是有打世界盃的經歷更好;
8、開出的價格我們能夠接受。 (孔震)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