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報文章:美國必須停止在中國沿海空域的偵察活動
2001年04月15日 10:29



  美偵察機撞毀我軍用飛機、侵犯中國領空和主權的事件,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這一事件的發生不是偶然的。中國已向美國發出嚴正要求:美機在我國沿海進行的偵察活動必須停止。中國提出這一要求是完全正當的。而美國方面卻辯稱美偵察飛機的行動,是“例行公事”云云。美方的這種霸權邏輯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首先,美國飛機在我沿海的頻繁偵察,對我國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據報道, 4月1日在我海南島東南沿海撞毀我機的EP-3型偵察機,裝有可以截獲各種雷達、無線電波、電子郵件和傳真的電子系統,是執行為美國國家安全局蒐集我國電子情報任務的。美國偵察飛機及其機組人員既非旅遊者,也不是應邀的來訪者,他們在中國的家門口滋事生非,完全是充滿敵意的挑釁活動,怎麼能説是“例行公事”呢?

  第二,美機在我沿海的偵察活動極易引起麻煩和發生意外事件,不利於兩國關係健康穩定發展。在這次撞機事件之前,由於美國偵察機長期不斷地抵近中國沿海進行偵察活動,中國政府曾多次向美國政府提出嚴正交涉。美國偵察機到我沿海偵察時,經常使用減慢速度、快速升降、突然轉向、大坡度轉彎等各種危險動作和挑釁行為,恐嚇我飛行員。這次撞機事件,就是美機突然大坡度朝我機方向轉彎造成的。因此,如果美機不停止在我沿海的偵察活動,還可能引發類似事件,從而嚴重影響兩國關係健康穩定發展。

  第三,美機在我沿海的偵察活動毒化國際氣氛,破壞亞洲及世界和平與穩定。這次美機撞毀我機事件發生後,國際社會紛紛對美國霸權主義行徑進行譴責,指出此事破壞了亞太地區和世界和平與穩定。

  第四,美機在我沿海的偵察活動是完全非法的。雖然《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外國飛機在經濟專屬區享有“飛越自由”。但是,該公約第58條還規定,外國飛機享有飛行自由的同時,必須顧及沿海國的權利、遵守沿海國的法律和規章,不得危害沿海國主權、安全和國家利益。因此,外國飛機在經濟專屬區享有 “飛越自由”,是受限制的和有條件的,並不是美國所説的那種隨心所欲的自由。同時,美國飛機在我沿海的偵察活動,也違反了中國的有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並可行使緊追權。”因此,中國對美國間諜飛機撞毀中國飛機的事件進行調查,是完全正當的、合法的。

  美國不顧國際法,無視中國法律,不斷對中國沿海進行偵察,卻不準其他國家的飛機靠近美國飛行,實際上是採取雙重標準。我們不禁要問美國那些至今還抱著冷戰思維不放的先生們,如果別國的軍用飛機飛臨美國附近空域進行偵察活動,你們又持何種態度?據俄空軍發言人1999年9月18日宣佈:俄兩架圖-95MC型轟炸機當天沿著烏克蘭卡———阿納德爾———烏克蘭卡航線按計劃飛行,位於中立地區的國際空域,沒有侵犯他國領空,但美國的兩架F-15戰鬥機卻突然升空進行攔截。據西方通訊社報道,俄軍轟炸機遭到攔截後掉頭而去。俄機遭到美機攔截時,距美國阿拉斯加的距離還有320多公里。美國這種執行雙重標準的做法,不僅受到了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而且也受到美國輿論的批評。美國《紐約時報》4月3日發表文章,批評美國的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做法。該報説:“美國軍隊不容許本國領土受到嚴密的監視,同時卻把自己的這種活動視為例行公事。”

  綜上所述,美機在我沿海的偵察活動,不僅是一種嚴重侵犯我國主權、威脅我國安全、充滿敵意的活動,而且嚴重影響兩國關係健康穩定發展,對中美雙方和國際社會貽害無窮。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達國家,保持健康穩定的中美關係,有利於中美雙方,有利於世界的和平、穩定和繁榮。希望美國政府從中美關係的大局出發,從中美雙方利益出發,從保持世界的和平與穩定出發,吸取歷史教訓,正視現實情況,摒棄霸權主義和冷戰思維,停止美機對中國沿海的偵察活動。(趙剛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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