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處理錯誤事件的慣例:外交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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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4月06日 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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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在國外留學的中學生, 自從4月1號知道了中美飛機相撞的事以後, 我一直非常關注中美以及世界其他國家的新聞。 我覺得, 每當美國做錯什麼的時候, 他們的第一反應不是使用法律去解決問題, 而是用外交手段。
為什麼? 讓我們從以下幾點來分析。
首先讓我們來看一下國際法。
我想人人都知道國際法的目的就是讓世界上的所有國家都平等, 就像我們所説的一樣法魯面前人人平等, 在國際法面前, 每一個國家都是平等的, 所以如果用法律來解決問題的話, 美國勢必會感到壓力較大--應為他們傲慢慣了, 並且他們理虧。我們可以從朝鮮戰爭和越南戰爭中看出, 美國那次不是盡可能的逃避國際法的約訴。
而用外交途徑的話, 美國就會有一種優越感。 為什麼呢? 因為它是世界上第一大國, 不管從經濟還是軍事方面,世界各國都要給他三分顏面, 所以, 當用到外交的時候,他們可以用經濟或軍事力量來威脅對方,從而達到後接近他們的目的。
但是, 讓我們想一想, 在美國説中國的蠻橫會擾亂中美關係的時候, 我們應該説, 中美關係固然重要, 但這並不代表中國要向美後委曲求全, 並且這一次,是美國首先擾亂了中美關係, 而不是中國在擾亂, 所以就應該誰錯了誰就應該補救, 而不是強硬的要求對方遷就他。
運用外交解決問題固然可以減少很多麻煩,但不代表完全沒有麻煩和一切能夠如願以償, 我們強烈的要求美方放棄他們一貫運用的強行外交政策, 用理來服人, 否則我們中國人民卻不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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