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仇”Vs.“暗殺”:巴以冤冤相報何時了
2001年08月13日 10:40



  巴以衝突爆發以來,以色列在公開打擊的同時,對付巴勒斯坦的重要一招就是大力推行“清除”政策,即“從肉體上消滅對以安全構成威脅的巴方人員”。近來,以色列接連實施針對巴勒斯坦活躍人員的暗殺行動,並屢獲成功,其情報之精準令人驚訝。而巴勒斯坦在繼續抗擊以色列的同時,也開展了大規模的內部 “鋤姦”行動。

  以方大搞“暗殺”

  7月底以來,以方就連續實施了3起“暗殺”行動:

  7月31日下午,以軍出動2架武裝直升機,向約旦河西岸納布盧斯市中心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辦事處發射3枚導彈,“哈馬斯”兩位領導人和3 名成員被炸死;

  8月4日中午,以軍直升機又空襲了巴民族解放運動(法塔赫)約旦河西岸書記巴爾古提的車隊,巴爾古提死裏逃生;

  8月5日下午,以色列武裝直升機在約旦河西岸巴自治城市圖勒凱爾姆附近,向一輛正在行駛中的汽車連續發射了3枚導彈,“哈馬斯”的一名成員阿米爾哈代裏當場被炸身亡。

  據統計,巴以衝突10個月來,大約已有60名巴活躍分子遭以方“暗殺”,其中約40人都是沙龍政府今年3月強化“清除”政策後被“暗殺”的。

  8月5日晚,以方又作出一個令人吃驚的舉動:以國防部長本—埃利澤辦公室對外公佈了7名被以方列為“清除對象”的巴勒斯坦活躍人員的名單,包括“法塔赫”2人、“哈馬斯”1人、“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1人、伊斯蘭聖戰組織(傑哈德)3人。據以方聲稱,這些人曾先後在猶太人定居點附近及以境內製造爆炸事件。以色列國防部長辦公室還發表正式公告稱,此前以方已將這7名被以方列入通緝對象的巴活躍分子名單遞交巴民族權力機構,並要求巴方將這些人逮捕入獄,但巴方沒有採取相應行動,這些活躍分子仍然在“惹是生非”。

  以色列實施“清除”政策的“理論”是:防患于未然,在被“殺手”殺掉之前,搶先一步將“殺手”殺了。以這一“理論”為指導的“清除”政策,必然會在國際社會招致廣泛譴責。聯合國秘書長安南8月6日發表聲明強調,以色列政府針對巴勒斯坦人的“清除”政策違反了人權和國際法基本準則,不但不會達到控制恐怖活動的目的,反而會使地區局勢更加複雜化。

  巴人以牙還牙

  針對以色列的“暗殺”行為,巴勒斯坦一些激進組織號召人們“復仇”。“ 哈馬斯”領導人首次公開宣稱,以總理沙龍、外長佩雷斯及所有議員都將成為他們的襲擊目標。一些極端組織也向以方遞交了33名以色列極右翼宗教人士和猶太定居者的名單,並稱隨時可能向這些人發動襲擊。

  巴勒斯坦人揚言復仇並不是説著玩兒的,甚至一些婦女也加入了“人體炸彈 ”的行列。8月3日,在特拉維夫中央汽車站,以警方破獲了一起由巴勒斯坦婦女拉扎維實施的“人體炸彈”爆炸案。以色列籍阿拉伯人的精神領袖西克阿布杜拉達爾維什表示,以軍根本不可能將拉扎維這樣的年輕巴勒斯坦婦女趕盡殺絕,“以色列有它的王牌迪蒙納核工廠,巴勒斯坦則有更強大的迪蒙納———聖戰殉教者”。據説,在最高伊斯蘭會議發佈“聖令”後,許多婦女當即興奮地表示:“請讓我成為一顆炸彈!”

  部分以色列籍阿拉伯人心中也充滿了復仇情緒。8月5日中午12點多,一名以色列籍阿拉伯男子駕車疾馳到以國防部大樓附近,用F—16自動步槍向人群掃射,共造成10人受傷,其中包括8名以軍士兵。這是巴以衝突爆發10多月來,第一起發生在以境內的槍擊以軍士兵事件。

  巴方加緊鋤姦

  以色列的情報機構“摩薩德”和國家安全總局“辛貝特”在世界上赫赫有名,不亞於美國的“中情局”和前蘇聯的“克格勃”。據悉,以色列在實施“清除 ”巴勒斯坦活躍人員計劃時,總是先在被“暗殺”對象身邊安插或發展一些“線人”,以獲取準確情報,力求一擊而中。在很多時候,以情報機構都是通過脅迫、以金錢引誘和許諾提供工作機會等方式,拉攏一些巴勒斯坦人為其效力。

  今年1月,巴勒斯坦首次以“叛國罪”公開處決兩名“內奸”。巴民族權力機構此舉得到巴各政治派別和民眾的廣泛擁護,但也招致了一些國際人權組織的批評。此後,巴方在這一問題上一直謹慎行事。但近一個時期來,隨著以方的“暗殺”愈演愈烈,巴方不得不再次採取行動,開展大規模的“鋤姦”行動。8月1日,巴勒斯坦國家安全法庭判處3名“叛國者”死刑,罪名是他們曾同以色列相勾結,參與了去年12月“暗殺”巴解組織主流派“法塔赫”高級領導人薩比特的行動。法庭審理時,其中一人承認,他曾在薩比特遇難當天通過移動電話向以安全部隊通報情況。次日,巴方又判處另一名“內奸”死刑。不久,巴方又逮捕了60名 “嫌疑人”。8月6日,又一起“叛國案”在巴國家安全法庭開庭審理。8月9日上午,該法庭以“重大叛國”罪判處一名涉嫌同以情報機關合作並協助以軍暗殺哈馬斯成員馬哈茂德邁達尼的巴勒斯坦人死刑。(劉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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