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關於中東和平進程的原則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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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5日,正在伯利恒(巴勒斯坦)訪問的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在與阿拉法特總統會談時全面闡述了中國對中東和平進程的原則立場和主張。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中東的歷史和現實已經説明,武力解決不了中東問題,對抗無益於問題的解決,相互排斥有悖於時代潮流。和談是解決中東問題的唯一選擇。總統閣下順應時代潮流,堅持和談解決分歧的戰略選擇,並在談判中將原則的堅定性和策略的靈活性相結合,使巴自治區範圍不斷擴大。同時我們也高興地注意到,巴領導人重視加強巴各派組織的團結,重視同阿拉伯國家的團結與協調,重視爭取國際支持,從而使巴勒斯坦人民的正義事業贏得了世界上一切愛好和平力量的廣泛同情與支持。 (二)隨著中東和談的發展和深入,中東和平進程面臨的困難會更大,這更需要有關各方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著眼未來的精神,圍繞實現中東和平,為子孫後代造福這個大目標進行靈活、務實的談判。只有這樣,才能不斷克服分歧和障礙,推動和談朝著既定目標向前發展。 (三)中國支持中東和平進程,支持巴人民的正義事業,為推動中東和平進程不斷取得進展長期作出了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和貢獻。我們認為解決中東問題必須遵循聯合國有關決議和“土地換和平”的原則,雙方業已達成的各項協議必須得到有效遵守。中國支持以同樣的原則解決敘以和黎以爭端。中國將一如既往地為推動中東地區早日實現公正、持久的和平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