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338號決議
1973年10月22日, 聯合國安理會通過關於中東問題的決議(即338號決議)。其要點為:
(一)強調立即就地停火;
(二)各有關方面在停火後立即執行安理會242號決議;
(三)有關各方在停火的同時,在適當方面的主持下,立即開始進行談判,旨在建立中東的公正和持久的和平。